徐階是松江華亭(今屬上海)人,從小就命大福大。一歲的時候,他掉進井裡,三天以後居然活了過來。五歲的時候,又掉到山下,居然挂在樹上不死。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他中了進士,一甲第三名,是探花郎。《明史》說他這個人的特征,是個子小,皮膚白(短小白皙),注重儀表(善容止),聰明過人(性穎敏),能謀善斷(有權略),城府很深(陰重不洩),似乎天生就是嚴嵩的克星。
和嚴嵩一樣,徐階得寵,也是因為會寫青詞(所撰青詞獨稱旨)。他在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兼東閣大學士,成為“宰相”,排在嚴嵩(首輔)和李本(次輔)的後面。徐階的入閣,使嚴嵩本能地感到威脅,便多次加以傾害,“中傷之百方”。然而徐階每次都能從容對付,化險為夷。這裡面的原因,固然有徐階的權術謀略,也有嘉靖的偏袒庇護。嘉靖實在是太喜歡徐階寫的青詞了,簡直就是愛不釋手,嚴嵩當然奈何他不得。等到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五月,李本離職,徐階升任次輔,嚴嵩就更是扳他不倒了。
何況嚴嵩這時也力不從心,自身難保。原來,嚴嵩揣摩聖意能夠百發百中,倒有一半以上要歸功于他的寶貝兒子嚴世蕃。嚴世蕃的長相,是脖子短,身體胖(短項肥體),還少了一隻眼睛(眇一目),是個獨眼龍。不過,他這一隻眼睛,比兩隻眼睛還厲害。嘉靖下的手诏,常常語焉不詳,不知所雲(語多不可曉),唯獨嚴世蕃一看就懂(一覽了然),一答就對(答語無不中),真可謂“一目了然”。可是就在這個月,嚴嵩的夫人歐陽氏去世,依禮,嚴世蕃要在家居喪,再也不能跟着嚴嵩去上班了。那時,嘉靖不住大内住西苑,為了辦公方便,也為了便于寫青詞,就在西苑為閣臣設立辦公室,叫“直廬”。嚴世蕃不能跟到直廬,嚴嵩就沒了主心骨,隻好一接到嘉靖手诏,就派人送回家征求嚴世蕃的意見。這嚴世蕃也真不是東西,居然當真不問國事,整天在家和女人鬼混。嚴嵩派人來問對策,也不按時回答,隻管自己淫樂,全然不顧老爸心急如焚。前面講過,嘉靖是個性急的人,哪裡能容忍嚴嵩磨磨蹭蹭?嚴嵩又不能說以前都是嚴世蕃參謀,隻好自己硬着頭皮對答(不得已自為之),自然是答非所問(往往失旨),讓嘉靖大為不滿。
嚴嵩的青詞也越寫越差。這時的嚴嵩,畢竟是八十二歲的老人了,日薄西山,江郎才盡,哪裡還能寫得出好文章?也隻能請人代筆,質量可想而知。嘉靖便越來越不喜歡他(積失帝歡)。等到半年以後,萬壽宮一場大火,就把嚴嵩的“聖眷”燒了個精光。
萬壽宮這場大火倒不是嚴嵩放的,是嘉靖皇帝自己和宮姬在貂帳裡玩火造的孽。但不管怎麼說,萬壽宮沒了,萬歲爺卻不能沒有地方住。一個辦法是重修萬壽宮。這是嘉靖的想法,但嚴嵩認為不可能。因為這時正在修建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國庫早已掏空,哪來的人力物力?第二個辦法是搬回大内。這是群臣的想法,嚴嵩認為也不可能。因為大内是皇上差一點被害的地方,至今心有餘悸,怎麼可能回去?嚴嵩的主張是既不回大内,也不住西苑,而是移駕重華宮。重華宮修飾完整,比現在臨時居住的玉熙殿舒服多了。
嚴嵩這一番謀劃自以為得意,卻沒想到犯了更大的忌諱。重華宮是什麼?是當年景帝軟禁英宗的地方。因此嘉靖一聽便大為惱火:這不是要把朕關起來嗎?也是合該嚴嵩倒黴。此公可是一向善于揣摩“聖意”的,這回卻把馬屁拍到了嘉靖的痛腳上。
這時,次輔徐階說話了。
徐階說,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确實工程浩大,但正因為三大殿工程浩大,所以能夠修複萬壽宮。為什麼呢?三大殿工程有“餘料”呀!工程越大,餘料就越多。所以,修建三大殿和修複萬壽宮不但不矛盾、不沖突,反倒相得益彰。嘉靖一聽就高興了,問那要多長時間?徐階的回答是“可計月而就”。于是嘉靖龍顔大悅,準其所奏,還欽命徐階的兒子徐璠承包工程。徐璠也不負所望,百日之後就如期完工。嘉靖将其改名萬壽宮(原本叫永壽宮),給徐階加官少師,徐璠也由尚寶丞(正六品)破格晉升為太常少卿(正四品)。
這下子嚴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階的對手了。于是擺酒設宴,款待徐階。席間,嚴嵩令子孫團團拜倒在徐階腳下,舉杯托孤道:嚴某日薄西山,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顧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乳哺之)。徐階立即避席,連連說不敢當,不敢當!
徐階雖然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心裡卻在磨刀霍霍,暗暗盤算怎樣才能徹底整倒嚴嵩,出這多年所受的窩囊氣,也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嚴嵩害死的夏言報一箭之仇。他的辦法是請神仙幫忙。徐階知道,嘉靖身邊是不能沒有道士的。他最寵信的道士,先是邵元節,後是陶仲文。但邵元節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于是徐階便向嘉靖推薦藍道行。藍道行是山東道士,本事是會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聖呢?是管廁所的。大家不要小看這廁所。内急的時候找不到廁所,比肚子餓了找不到飯館還嚴重。所以紫姑的乩語最靈。藍道行會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實藍道行哪有什麼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監合夥作弊。扶乩的過程是這樣的:先由皇帝把要問的問題寫在紙上,然後由太監帶到扶乩的地方焚燒,請神仙用乩語回答。如果不靈,就要怪太監污穢不潔,神仙不肯降臨。太監當然不願意背這個罪名,就在焚燒之前先偷看皇帝的問題,然後告訴藍道行,這樣自然就靈了。藍道行的乩語一靈,徐階就可以做手腳。比方說,徐階知道嚴嵩有密折呈奏,就讓藍道行扶乩說:“今有奸臣奏事”。嘉靖問天下何以不治,乩語就說:賢臣沒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問誰是賢臣,誰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難想象的,自然說徐階是賢臣,嚴嵩是小人。
不過這種裝神弄鬼的把戲還上不了台面。它隻能讓嘉靖動心,不能讓嘉靖動手。堂堂大明天子,總不能公然下诏,說乩語如何因此必須如何吧!這就需要有機會,比如嚴嵩正好犯了什麼事,或者正好有人彈劾他。機會也是說來就來。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個名叫鄒應龍的禦史(監察部處長)因為避雨躲進一位太監家,聽到了“神仙”說嚴嵩是小人的事。鄒應龍一聽就明白,嚴嵩的好日子到頭了(帝眷已潛移),于是連夜修成《貪橫蔭臣欺君蠹國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嚴世蕃貪贓枉法、禍國殃民,應處死刑;嚴嵩溺愛惡子、受賄弄權,應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複:嚴嵩給米百石,退休回家,嚴世蕃發配雷州充軍。去年一場大火,燒掉了嚴嵩的聖眷;今年一陣大雨,又澆滅了嚴嵩的權勢。這可真是“水火無情”。
嚴嵩倒了,但沒有死。嚴世蕃也活得很滋潤。他并沒有到雷州衛服刑,隻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韬光養晦,反倒大興土木,修建私宅。這就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嚴府,嚴世蕃卻不注意,氣焰十分嚣張。有一次,袁州府推官(專管刑獄的官員,正七品)郭谏臣到嚴府公幹,嚴府家奴非常無禮,公然不把他這個朝廷命官放在眼裡。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巡江禦史(監察部特派員)林潤那裡。林潤也是一個想把嚴家置于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嚴世蕃的把柄──與羅龍文過從甚密。羅龍文是什麼人?是倭寇王直的親戚,而且和嚴世蕃一樣,也是從流放地私自逃回的。于是林潤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诽謗朝廷,聚衆四千餘人,“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這就是謀反了。于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将嚴世蕃捉拿歸案。那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當錦衣衛指揮,立馬派人通風報信。嚴世蕃聞訊本想逃回雷州,誰知早在林潤的監視之下,剛一出門,就被逮了個正着。結果,嚴世蕃被押解進京,交由三法司審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長官分别是刑部尚書、都禦史和大理寺卿。像嚴世蕃這樣涉嫌謀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會審”的。
嚴世蕃二進宮的消息轟動了京城。許多人額手稱慶,都認為沈煉和楊繼盛的冤案這回總算可以平反了。林潤和郭谏臣是這麼認為的,“三法司”長官黃光升、張永明、張守等人也是這麼認為的。因此他們在判決書裡,便大講嚴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煉、楊繼盛案。草稿送到徐階那裡,徐階問,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嚴公子一條性命吧?黃光升幾個都說,當然不是,恨不得立馬就殺了他。于是徐階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舉了嚴世蕃的“反迹”:什麼住宅私拟王府啦,什麼招募亡命之徒啦,什麼謀為外投日本啦,什麼串通裡應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說得有鼻子有眼。蠱惑嚴世蕃在南昌稱王的,是彭孔;挑唆嚴世蕃勾結黑社會的,是典楧;煽動嚴世蕃裡通外國的,是羅龍文;協助嚴世蕃誘緻外兵的,是牛信。黃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結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死刑。而且,根據徐階的意見,并沒有“秋後處決”,而是“亟正典刑”。
沈煉和楊繼盛可以瞑目了,曆史也終于實現了“實質正義”,盡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嚴世蕃之死,當時就有人認為是冤案。
當然是冤案了。這嚴世蕃惡貫滿盈不假,聚衆謀反卻是冤枉。林潤的奏折其實說得很清楚:“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什麼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這麼說。實際上是捕風捉影,連匿名舉報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從公鞠訊,具以實聞”。然而徐階卻上奏說“事已勘實”,“具有顯證”,也不容嚴世蕃申辯,更沒有什麼取證、對質,硬是手忙腳亂地就把他的腦袋砍掉了。
這當然讓很多人不以為然。張居正在主修《世宗實錄》時就說,嚴世蕃是該殺的,但罪名應該定為“奸黨”而不是“反賊”。像林潤的奏折那樣“指為謀逆”,或者像三司的判決那樣“拟以謀叛”,都“悉非正法”。這也是後來一些人的觀點。比如談遷就說徐階他們的判決是“舍奸黨之正條,坐不軌之苟論”,支大綸更是質問:“内閣頤旨,法官唯諾,刑罰不中,伊誰之咎?”是啊,這種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應該由誰負責?
恐怕不該是徐階。在我看來,沈煉和楊繼盛的死,是冤枉的;嚴世蕃背上謀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說罪魁禍首就是徐階,同樣冤枉。
徐階不是糊塗蟲,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嘗不知道以“奸黨”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論”、“正法”、“正條”?他又何嘗不想光明正大地為沈煉和楊繼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為這些冤假錯案都是皇上欽定的。如果把沈煉和楊繼盛案翻出來,就是和當今聖上過不去了(是彰上過也)。當然,皇帝做錯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評、糾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聽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個聽不得半點不同意見的人。《明史·奸臣傳》說:“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頗護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說,嘉靖這個人,是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錢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還大。所以,嚴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隻要抓住嘉靖“護短”的心理煽風點火就行。難怪嚴世蕃聽說三法司把沈煉和楊繼盛的舊案翻了出來,竟然在獄中高興得手舞足蹈。因為他知道,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懷疑和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腦袋,而是三法司的烏紗了。所以徐階對黃光升幾個說,按照你們這種寫法,嚴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門了,諸位反倒可能被關了進去。
顯然,不冤枉嚴世蕃,沈煉、楊繼盛,還有許多人的冤情就無法昭雪。張居正說,定為“奸黨”,也可以殺嚴世蕃,這當然不錯。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顯然,徐階制造新的冤假錯案,以“莫須有”的罪名除惡鋤奸,實在是嘉靖逼出來的。
其實就連嚴嵩這個“奸臣”,也是嘉靖“培養”出來的。嚴嵩是江西分宜縣人,所以又稱“嚴分宜”。《明史》說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聲音洪亮,才華橫溢,名重一時。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進士,做過庶吉士、編修之類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嚴嵩在家鄉又讀了十年書,寫作詩文,“頗著清譽”,回到官場時也還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對嘉靖的胡作非為。但是,嚴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膽,“盡改前說”,從此踏上了媚上、邀寵、弄權、謀私的不歸之路。
然而嚴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許多曆史學家所指出,嘉靖其實是最懂得怎樣做皇帝的人。正因為精通帝王之術,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樣日夜操勞,也不像玄孫朱由校那樣大權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視朝,但朝廷裡哪怕飛過一隻蒼蠅他都知道,更不要說國家大事了。也就是說,大明帝國這四十五年其實是他當家的,盡管他每天的“功課”,不過是煉丹、祈福、讀青詞、泡女人。一般地說,一個皇帝,倘若如此的“不務正業”,恐怕是要“喪權辱國”的。但是嘉靖并不。他甚至不能說是一個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實上帝國制度對後世君主的要求不高,隻要守住祖宗基業、江山社稷就行。從這個角度看,嘉靖至少稱職。可以說,他是治國、玩樂兩不誤。結果,作為男人,他玩得盡興;作為皇帝,他還算盡職。他是盡職而不累(輕松自如),盡興而不廢(大權在握)。
這實在“聰明”。嘉靖的聰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謂“國家大事”,其實是要分析的。國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雞毛蒜皮是小事,就連财政、賦稅、軍事、工程、刑律,總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處理的事情,對于皇帝來說都是小事。因為它們不是綱,而是目。目,是可以也應該交給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綱。而且,皇帝也隻應該抓綱。隻要皇帝抓住了綱,所有的目就帶起來了。綱舉目張嘛!
什麼是綱?綱就是權力,就是任命與罷免、提拔與處分、獎賞與懲罰官員的權力。國家的事務是由大小官員來打理的,而官員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罷官。所以,抓住了官員的任免權,就抓住了官員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員,就抓住了天下。所以,隻要抓住這個“綱”,就可以“垂衣而治”,将天下“運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這個權力。因為從理論上講,官員是皇帝的兒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為父親(君父)、主子(君主)、老闆(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擁有對官員的生殺予奪之權。但是,有沒有這個權力是一回事,會不會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會用的。他甚至不必動用升遷獎懲的大權,隻要“假以顔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說,嚴嵩剛剛被重用時,曾經遭到官場的普遍攻擊。明代是實行“兩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給事中(六部監察官員)和禦史(監察部官員)彈劾貪官污吏,第一個提到的就是嚴嵩。因為嚴嵩實在太不像話,居然向宗室諸侯勒索賄賂,他的兒子也四處活動,大走後門。然而嘉靖為了包庇嚴嵩,便故意向他咨詢國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賞(必故稱賞),哪怕嚴嵩的回答實在不怎麼樣(平無奇)。這樣連續多次以後,對嚴嵩的攻擊也就煙消雲散,正所謂“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可以說,正是由于嘉靖的縱容,嚴嵩才有恃無恐,日益驕橫,終于成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嚴嵩對于嘉靖,也堪稱肝腦塗地,馬屁拍足。嘉靖是喜歡做道士的,制有一種道士戴的香葉冠,賜給閣臣每人一頂。其他閣臣(比如夏言)認為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嚴嵩卻不但戴了,還籠以輕紗,以示虔誠,讓嘉靖大感欣慰。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煉的“仙丹”賜給臣下。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内含鉛汞化合物),不吃。嚴嵩卻不但吃了,還要報告服用結果,比如“遍身燥癢異常,不可一忍”,或者“至冬發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鉛汞中毒的症狀。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心甘情願充當實驗室“小白鼠”,要說他對皇帝不是“忠心耿耿”,還真是冤枉了他。
然而嘉靖對嚴嵩卻既不放心,也不放手,時不時要敲打他。敲打也很容易。比方說,在朝野上下都認為皇帝對嚴嵩言聽計從時,故意不問意見,乾綱獨斷,或者故意當衆表示反對,讓嚴嵩碰一鼻子灰。又比方說,在嚴嵩值班時,故意多次不召見他,把他晾在那裡。有一次,嚴嵩久等不得召見,卻見李本和徐階往西苑走,便也跟着走。走到西華門,李本和徐階進去了,嚴嵩卻被攔在外面。這時,嚴嵩在名義上還是首輔。次輔(李本)和三輔(徐階)昂首而入,首輔卻吃了閉門羹,嚴嵩無論如何也想不通。回到家裡,父子二人竟抱頭痛哭。
實際上嚴嵩終其一生,都隻是“寵臣”而非“權臣”。他推薦的人選,并不一定能保住官位(吏部尚書缺,嵩力援歐陽必進為之,甫三月即斥去)。他的心腹獲罪,也不一定能夠救援(趙文華忤旨獲譴,嵩亦不能救)。在嘉靖心目中,嚴嵩其實是自己手中一個可以任意把玩拿捏的玩意,一條“巴兒狗”和一隻“小白鼠”,高興時攬在懷裡,不高興就一腳踢開。事情都讓他去做,責任卻不替他擔。今天讓他青雲直上,明天就把他打入冷宮。最後,名垂青史的是嘉靖(因為奸臣是他除掉的),背上罵名的是嚴嵩(因為壞事都是他幹的),這難道公平,難道不荒唐?
嚴世蕃伏誅後,嚴嵩也被抄家。一無所有的嚴嵩隻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裡,到處要飯吃。這離他最風光的時候也不過三四年光景。想當初,嚴嵩是何等地得寵啊!因為年紀大,嘉靖特許他乘肩輿出入紫苑。見他的直廬簡陋,嘉靖“撤小殿材為營室,植花木其中”,每天賜禦膳,賜法酒。現在呢?寄食墓舍以死。看來,嚴嵩甚至連“寵物”都不如。因為養寵物的人是很少會讓自己的小狗變成“喪家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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