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吃過飯,去海邊看潮。
風很大,浪趕浪的沖刷,站在礁石上,看着天色從落日微光到一片漆黑。
轉身往回走,在小路上踢踢踏踏的瞎轉悠。兩邊的客棧裡都是遊玩歸來的客人,大多正圍坐在露天的餐桌前吃晚飯。一群小孩子紮着堆頭對頭蹲在地上,一把一把的伸手呼噜趴在中間的卷毛狗子,神色認真專注的像什麼了不得的大事。
孩童時代的快樂來的是如此簡單純粹。
然而成長殘忍的一點就在于,當我們年紀越長時,就越難以再擁有簡單的快樂。
路上有小雞追着雞媽媽一路唧唧啾啾,揮動着小翅膀跑的歪歪扭扭,站定看了一會兒,然後繼續走。手裡捏着從海邊撿來的兩個貝殼,晃晃悠悠的轉過彎,發現右手邊那個平日裡沒見怎麼開過門的清吧,今天竟然難得的有了人。
應該是老闆吧,正坐在樹下調吉他的弦。
原來清吧的名字是叫電台時光,此時音響裡也正很應店名的在放廣播,一首閩南語的歌,女聲依依侬侬,溫軟柔情,雖然聽不懂在唱什麼,可也不妨礙她的動聽。
音樂的傳遞永遠不分地域和語言,它就是一種美的本身。
停下步子,看老闆不緊不慢的調整麥克風,椅子的位置,喝掉杯子裡的兩口酒,然後關掉廣播,擡頭看見我,拍了拍琴身。
旋律響起來的第一聲,我愣了一下,低頭看見自己今天穿的黑色毛衣和紅色半身長裙,笑了起來。
新弗拉門戈大師Govi的《Romance Dance》。
海風拂案,燈色昏黃,抱着吉他的男人坐在樹影叢綽裡彈弗拉門戈,穿紅裙子的女生站在草木香氣彌漫的門口。
同為弗拉門戈大師,Amrik狂熱熾烈,而Govi則更溫和深情,在這個氛圍下,後者當然是更好的選擇。
再看他的時候,他歪了歪腦袋,笑容和善而狡黠。
喔,看來碰到了一個聰明又浪漫的人呢。
我踮起腳尖,應着他旋身,裙擺飛揚,手指也随之高高撚起,直到最後一個拍,他在吉他上彈下終止一響,我頓腳昂首亮相,同收。
相視一笑。
“在不能共享沉默的兩個人之間,任何語言都無法使他們的靈魂發生溝通。”想起梅特林克如此說。
而我們不說話,就已經十分美好了。
歇了口氣,靠在門口的柱子上,抱起手臂,想看看他接下來要彈什麼。
“從前現在過去了再不來,紅紅落葉長埋塵土内。開始終結總是沒變改,天邊的你飄泊白雲外。”
《一生所愛》
低着頭,想起前幾日和朋友喝酒,兩個人對桌,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話,沉默了半晌,她突然沒頭沒腦的跟我說了一句:“每一次都覺得不會再遇到這樣好的人了,然後又下一次都會再遇到。”
我聽得懂她在說什麼,沒吭聲,隻是捏着罐子笑了一下,她瞧着我,也笑,末了低低的又說一句:“可要再遇到一個這樣愛的人,就難了。”
Bingo,挑眉,探過身去和她碰杯。
這才是問題的正解。
“這樣好”和“這樣愛”,兩者之間并不是正比關系,又或者說可以這樣理解,“這樣好”并不是“這樣愛”的充分必要條件。
然而還有那麼多的人,對愛的起始點,都從一個好出發。TA對我好,那我就去試着愛TA吧,可是有沒有想過有一天,如果TA對我不好,我要怎麼辦,我能非常迅速且果斷的從這段愛情裡抽身嗎?
如果得到的答案是肯定,那麼你一定不夠愛,又或者絕對一點,這一定不是愛。
所以我從不說永遠。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愛你,直到我們彼此相愛的最後一天。或許可以更遠一點,直到你衰老,我病亡,然後我們兩個人在分離的路口揮手告别。
“苦海翻起愛恨,在世間難逃避命運。”
你看,我不說“永遠”的定語。那太輕浮了,永遠,它的含義是要我們相愛到人類的消亡,世界的毀滅,宇宙的崩塌。
這是何等的莊重與浩大,而作為一個徹頭徹尾的浪漫主義者,我隻想把這種浪漫給予一個人就可以。
不要為了永遠去勉為其難,而是要為愛,奮不顧身。
你愛TA,最愛TA,又或者隻愛TA,你知道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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