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起“鐵飯碗”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工作穩定、收入無憂,如今将要被打破了!有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改革完成以後,這些事業單位轉為企業,鐵飯碗終于被打破了!随着社會的發展進步,很多事業單位已經不适應社會發展需求,造成資源浪費。今後體制内編制、崗位會越來越少,混飯吃的人也會越來越少。很多人一時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社會本來就應該往前發展的,也隻有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會不懼改變。
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逐步将其轉為企業。這就意味着,兩年後這部分事業單位的人員,将不再占用事業單位編制。
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指哪些呢?
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的産品或服務不屬于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範圍。
這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有:
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複療養,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技術開發類科研,商業性地質勘查,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制作銷售,演出中介等。
日前,天津開發區宣布,開發區原來的行政事業編制全部取消,所有人員重新競聘上崗。開發區原來行政事業編制加起來大概有一千多個,改革之後這些編制全部取消,實行員額制,原來是國家幹部,以後是法定機構合同制工作人員。”本次改革确立以市場化為導向的開放靈活的用人機制,取消編制管理和終身制,實行全員聘任制、聘期制,所有人員全部起立,重新競聘上崗,統一簽訂合同,聘期三年。
這一改革舉措是适應國家發展趨勢的,但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問題:
1、職工内心不平衡問題
事業單位,其工作的穩定程度遠遠大于企業。另外,由于大多數經營性事業單位不以效益論薪酬,參照全額事業單位工資和福利待遇标準發放報酬,從而在給職工以更大的事業單位優越感。
因此,轉企改革使事業單位的名稱不複存在,職工頭上的光環也随之失去,榮耀感自然消失,而且今後還要面臨更為激烈的市場競争,職工從心理上很難接受。
2、盈利能力問題
事業單位從成立初期就是各單位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設立的,對于經營性事業單位來說,經營範圍或管理項目比較單一,從事的服務對象很明确,協調機制也主要是在政府範圍内形成,規模小、産品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較低等劣勢凸顯。
一旦失去公共資源的支撐,行業内的競争将會使其風險加大,經營成本也會增加,市場所帶來的風險特别是全行業的風險有可能會使其一躍不振。
3、職工利益保障問題
在事業單位改革之前,大多數經營性事業單位都是依據行政事業單位的工資标準發放職工工資和福利,一旦轉為企業,即使轉企後可以獨立經營,一旦公共資源的利用渠道隔斷,還有多少可以在市場中生存?這些都會影響到轉企後職工的未來利益。
經營性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大多是按照企業标準退休的,這些單位為退休職工根據事業退休工資标準給以補差,甚至有的還享有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轉企後這些利益如何保障?這些問題的解決都會影響轉企改革的實施。
《機構編制法》頒布實施後,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将生産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而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改革後,以事定崗、以崗擇人,拓寬用人視野,打破固有身份、年齡、資曆等條條框框和隐性台階,唯才是舉、以績取人、人崗相适,以“能力、業績、貢獻”作為用人導向,不再看身份,不再論資排輩,大力選拔培養優秀年輕幹部,讓有為者有位,不拘一格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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