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嫁人生子,30歲兒孫滿堂,這種現象在現代可能會被拉去蹲小黑屋,但這在古代卻是十分平常的。但是女子在十三歲的時候身體發育還沒完全,身體和心理上都不太成熟,為什麼要這麼早結婚呢?難道說古代的男人就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
在古代社會,女孩是15歲成年,而古代男人則是20歲成年,我們現代社會規定是18歲成年,20歲比18歲還晚了兩年,所以在當時,一個成年男子所娶得女子大多都在十三四歲左右。我們都知道,十三四歲正是女孩長身體的時候,這個年紀的女孩如果結婚或者懷孕,都可能會引起女孩身體發育不完全,嚴重甚至會留下終身疾病,既然早結婚對女孩的身體傷害這麼大,那為什麼還要求十三四歲就結婚呢?
女子十三四歲結婚
難道說隻是因為年輕女孩更受古代男人的喜歡?當然這不是主要的原因,古代早婚是有很多原因的,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古代的新生兒不容易存活。因為古代的醫療條件不夠發達,女性懷孕了也沒辦法檢查。
診脈
如果有宮外孕等情況都無法知情,甚至在現代做個B超就能看出來的胎兒畸形問題,在古代一直到孩子生下來才知道,還會把孩子稱作怪胎,視為不祥之兆,連帶着孩子母親可能也要跟着遭殃。
古代女性生産
還有就是當時的醫療設備也比較落後,在女性生産時,很有可能因為生産時環境不衛生,導緻孕婦傷口感染,後期引起其它問題,新生兒也因為免疫力比較低下,很容易染病,并且當時還沒辦法給新生兒治,所以生了病就會很難存活下來。
新生兒
除了這個原因,古代女子早婚也和她們的社會地位有關系。古代的人們都是過着男子外出耕田,女子在家織布的生活,男子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并且古代國家之間經常會打仗,男性是打仗的主要群體,所以在古代男性的社會地位要比女性的高。
男耕女織
所以也不會讓女子去讀書,不管是貴族伯爵還是平民百姓,都會讓女孩從小就學習相夫教子,以後結婚了好服侍夫君。古代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安排的,夫妻雙方在結婚前可能見都沒見過,當時女性的主要工作就是結婚生孩子,早婚也隻是為了給丈夫家裡傳宗接代。
古代女子
還有就是因為古代經常要打仗,打仗就會有很多人員死亡,特别是在武器軍械也不夠發達的古代,打仗了隻能拼人數,所以大多數人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去打仗,但是也沒辦法,國家需要男丁去參軍,所以為了給國家的軍隊補充兵力,朝廷也會鼓勵人們早婚早育,多添人口。
古代打仗
除了社會的需要,女子早婚早育也是因為要為家族傳宗接代,在古代社會,人們對于家族傳承看得比較重。我們都知道人丁興旺,就是說這戶人家家族龐大,有很多人,這在古代是很引人羨慕的情況,說明你家家大業大,有錢有勢。
古代大家族
所以古代女孩早結婚,就是為了給家裡生孩子,有的大家族裡為了家裡人口多,男主人可能會同時娶好幾個女子,這在古代也是很常見的,主要目的就是為家裡添丁進口,增加家族的人口,不斷擴大家族勢力。
而且在古代還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說法,這個俗語的意思就是說,不孝順父母有很多,但這其中最不孝的行為就是沒有傳宗接代。所以古人的思想也都是早結婚,早生子,多生子,家裡人越多越好。
早結婚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古代就會要求女子早婚早育,但早結婚對于這個年紀的女子是極其不公的,但悲慘的是古代女子的社會地位太低,根本沒有人覺得這樣做不合适,甚至各朝代為了讓女子早婚還出台了一些政策。
在《晉書武帝紀》中就有記載,司馬炎就下令要求過,女孩子最多到17歲,父母再不把她嫁出去,地方官府就會涉入,為女子找一個夫君,強行逼迫女子結婚,如果官府涉入,那他們給找的夫君可就随機了,什麼歪瓜裂棗都有,甚至連彩禮錢也不會給,所以女孩的父母們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都會早早的給孩子安排親事,生怕最後嫁不出去了。
随意指配
在南北朝時期,有規定要求女子在十五歲之前就要嫁人,如果你家的姑娘,在十五歲時還沒有嫁人,那你們一家都來官府坐牢吧。除了不嫁就全家坐牢,有的朝廷還發出公告說,不嫁就用刑罰對待女子,十幾歲的年輕女子,又沒有犯過什麼錯,就因為沒有結婚就要去受刑,萬一挨上個幾十大闆,打的皮開肉綻,日後落了傷疤,那就更難嫁人了。
不結婚就坐牢
漢代時也規定了,如果女子十五歲了還沒嫁人,那就要罰他們交給官府六百錢,這對于當時的平民百姓來說,是一筆巨款,他們本來還想等着女兒出嫁了收些彩禮來補貼家用,這反倒讓自己出錢,女孩的父母自然是不願意的,所以也會催着女兒早早嫁出去了。
除了朝廷的幹涉,在古代人們的思想觀念裡,也會認為女子應該早結婚。如果有人到了規定的年齡還不結婚,她也會被人們批判,俗話說“唾沫星子淹死人”,我們想象一下,如果我們左鄰右舍的都來評價我們,走在街上人們都在背後讨論你,那多難受啊。
背後議論
而且古代女子最重視的又是名聲,不結婚就成了别人閑談的對象,甚至會背上不孝的罵名,這些足以擊垮一個女子的内心,所以她們很多都接受了世俗的安排,就算内心很不願意,也都早早結婚了。
被迫結婚
但是在古代也有一些朝代沒有要求女孩那麼早結婚的。《周禮》中有記錄,女孩可以在20歲結婚,所以說在當時的朝代,女子的結婚年紀相對于别的朝代來說還是比較晚的。但是到了後來的春秋戰國時期,就要求女子成年就嫁人了。比如越王就規定了女孩必須在十五歲之前結婚,到了戰國時期,有的國家甚至降到了十四歲,其中秦王規定,女子身高達到一米三就待結婚。
女子20歲
如果把秦王的規定放到現代來看,女子身高達到一米三就要嫁人,那現在社會生活水平比較高,孩子們補充的營養好,身體長得快,有的女孩在不到十歲的時候就長到了一米三,那這麼說,這女孩就待嫁人了,聽起來着實有點荒謬。
到了漢代,漢惠帝也下令女子要在十四歲時結婚;宋仁宗時期,也規定女子要在十三歲結婚,由此可見,古代女子結婚的年紀大多在十三或者十四歲,所以我們就統說他們是十三四歲嫁人。
結婚
縱觀古代的曆史,我們也可以總結出來,每個朝代強制性要求女子早婚早育都是有一定原因的,是當時為了解決某一問題而出現的産物,這種強迫女子早婚的行為,雖然對女性不太公平,但确實滿足了當時的社會需求,客觀上也幫助了不少男子解決了娶不起老婆的事。
古代結婚
好了這篇文章到這裡就結束了,各位看官,你對古代女子早婚早育的事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文 | 艾倫說史
編輯 | 艾倫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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