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事業單位統考筆試已經結束了,很多參加考試的小夥伴心中還有一個疑問:如果改革中,事業單位變成了行政單位,人員是如何分配的,能成為公務員嗎?
事業單位改革方向關于事業單位如何改革,從去年到現在,信哥已經詳細說過多次,今天再簡單介紹一下。
總體上看,事業單位改革方向有3個,一是執法類事業單位轉為行政單位,二是生産經營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三是其他公益性事業單位仍然保留性質。
大家需要的是第3個改革方向,雖然根據規定,縣以上的公立醫院、高校,在改革中繼續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工作人員取消事業編制,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會取消編制。
改革之後,事業單位會分成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三類,在資金來源方面,同樣會繼續呈現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情況。不管如何改革,資金來源方面的變動并不大。
所以,事業單位還是“鐵飯碗”,這一點毋庸置疑。
最可能的情況
大家已經知道了,事業單位改革中,部分事業單位會變為行政單位,很多人都熱切地期盼這一天的到來,認為自己的編制會變成行政編,從而實現從事業人員到公務員的華麗轉身。但信哥告訴你,這種可能性非常小。
當單位變為行政單位時,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單位性質變了,但人員繼續維持原有的編制不變,就是說你無法通過改革直接變為公務員。
在新的單位裡,你仍是事業人員,各項待遇也不會下降。由于新單位是行政單位了,所以新錄用的人員将會是公務員,原來的事業人員将會工作到退休,實現自然消化,直到所有的“老人”都退休了,工作人員才将全部實現行政化。
這是因為,事業單位改革的目的和原則,是把很多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合并到一個單位裡,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矛盾,同時也可以減少部分編制。所以,改革并不是為了轉編,而是為了工作。
人員分流
大家都說體制内是“鐵飯碗”,根本的原因就是不管單位存在與否,你都不會失業,上級會妥善安排好涉及人員的去處。
當事業單位改為行政單位時,也有可能不是全員都劃分到新單位裡,部分人員還是要分流出去的。一是原來的業務與新單位職能不相關,二是受編制的限制,新單位容納不下所有人。
被分流出去的人,所去的仍會是事業單位,在工作性質上與原單位相近。原來的工作人員仍然會繼續保留事業編制不變,待遇不變。
在分流時,如果不想去新單位,此時距離退休又不滿5年,也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轉為公務員
大家别驚訝,可以轉為公務員的并不是普通的事業編,而是參公人員。
如果原來的單位是參公性質,人員是參公編制,也有可能會逐漸轉為公務員。但要轉為公務員是有前提的,就是新單位需要有行政空編。
為什麼事業人員不能轉為公務員,但參公人員卻可以呢?首先,參公人員參加的是公務員考試進入的體制,而不是事業單位考試;其次,參公人員除了稱呼與公務員不同,其他的待遇、晉升等方面,都與公務員并無二緻。
對于原來的臨時性工作人員,比如合同工、勞務派遣員工,新單位會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繼續留用,其中合同工留用的可能性更大,被辭退的幾率很低。
所以,雖然事業單位會改革,但“飯碗”依舊很“鐵”!
統考筆試已經結束了,還沒有對過答案的小夥伴,到信哥這裡領答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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