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法官與“貝侬”在火盆邊,向被告釋明案件的利害關系。記者 吳 琪 攝
春寒料峭,細雨蒙蒙。2月8日清晨5點,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宜州區同德鄉闆高村的蒙軍(化名)要趕往200多公裡外的馬山縣古零鎮。趁着春節期間,他要向包工頭林明(化名)追回拖欠了近三年的工資。
2019年下半年,他接到林明發包的建築工程後,便帶着十餘名建築工人進場施工。期間,他陸續拿到了部分工資,但在完工結算後仍被拖欠了4.6萬元,僅于2019年12月31日拿到了一張林明手寫的欠條。
多次追讨未果,蒙軍隻好自行掏錢墊付了工人的工資,并決定起訴林明。“欠條的有效期隻有3年,今年就要到期了,我隻能到法院維權。”蒙軍滿面愁容地說。念及雙方的合作關系,他願意協商解決。
為更好地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馬山縣人民法院古零人民法庭庭長李偉得知原告有調解意願,且雙方當事人具有長期穩定的勞務合作關系後,事先邀請了“貝侬”(“貝侬”在壯語中指兄弟姐妹、朋友或者關系特别好的人)藍維權去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藍維權退休前曾是古零法庭庭長,在當地具有較高的威望,常與法庭幹警一同幫助群衆解決糾紛。
“這筆錢并沒有到我的賬上,要錢的話他自己去找工程負責人要。”林明語氣強硬地說。
“蒙軍受雇于你,你不能因為沒有拿到錢就不支付工資,這違反了法律規定。”圍坐在火盆邊,李偉和藍維權耐心地向林明說明事情的利害關系。
“現在原告同意不要你的利息,已經是退讓了一步,你自己認真考慮一下。”李偉說。
在聽了李偉和藍維權分析案件事實和釋明法律規定後,林明态度有些緩和:“等開庭了,我再與對方進行具體協商。”
“做人要誠實守信,欠錢不還不利于維系你們的合作關系。”藍維權一再叮囑道。
庭審期間,雙方當事人就欠款事實作了陳述,并同意在庭後進行調解,溝通協商還款方案。
“我現在資金周轉緊張,打算分兩年把錢還清,今年先還2萬元,明年再還剩餘的2.6萬元。”林明承諾說。
“可以。但是一定要按期結清。”蒙軍爽快地在調解書上簽字确認,臉上露出了笑容,“今天總算把這件事情解決了!”
馬山縣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其中以壯、瑤族居多。結合壯村瑤寨群衆“重感情、重情義”的特點,古零法庭廣泛邀請“貝侬”參與矛盾調解、巡回普法等工作,促進矛盾糾紛快速有效地化解,将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播撒到群衆心中。2021年,古零法庭共受理案件353件,結案率達97.73%,調解結案172件。
來源:人民法院報
記者:費文彬 吳琪 通訊員:李睿
編輯:孫夢竹(實習) 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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