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一個笨賊,笑了一天。
廣東佛山禅城南莊的一個别墅區,一個笨賊完全無視視頻監控這種高科技手段,大搖大擺偷了東西,還在朋友圈發勵志感言:隻要願意做,天下無難事!
于是,順利被抓。
《新華字典》裡說:賊,指的是偷東西的人。盜,指的是偷竊的行為。
也就是說,一個有偷竊行為的人,就是一個賊。
但在古文中,“偷兒”是小偷,也叫“竊”或者“盜”,不動武,不傷人。
“賊”是強盜,行為是“劫”、“略”、“搶”、“強”,不僅動武傷人,甚至還要命,小者三五成夥打家劫舍,大者呼嘯山林攻城略地。
“盜”雖然有時能夠同時指稱小偷與強盜兩種人,但主要是指強盜。而“盜賊”才會指稱盜與賊兩種人。
說起來,大家印象最深刻的“偷兒”,應該就是《水浒傳》裡的梁山好漢“鼓上蚤”時遷了。
在到梁山落草為寇之前,他隻能算作個“ 偷兒”。上了梁山打家劫舍,才真正成為了“賊”。
當然,我們也能看出來,以強盜為主的梁山泊,并不會因為時遷偷來了徐甯祖傳的“雁翎圈金甲”,就會高看他一眼。
另外一個值得一提的著名的“偷兒”,就是孟嘗君。
《史記·孟嘗君列傳》記錄了這麼一件事:
戰國時代,齊國的孟嘗君是四大公子之一,當時,秦昭王仰慕孟嘗君的才能,派人請他到秦國做客。
初次見面,孟嘗君就給秦王送上一件名貴的純白狐裘,作為見面禮。
後來,秦王要殺孟嘗君,孟嘗君找秦王的寵妾燕妃幫忙斡旋,燕妃要求得到一件和秦王一樣的純白狐裘。
為此,孟嘗君的食客晚上入宮學狗叫把衛士引開,成功盜裘,救了孟嘗君。
從獄中逃出的孟嘗君,到函谷關時遇上城門緊閉,要雞鳴才能開門。
于是,他的另一食客裝雞叫引衆雞齊鳴騙開城門,孟嘗君終于得以逃回齊國。
這個聽起來就很神奇的“雞鳴狗盜”的故事,才是真正的有技術含量的“賊偷”幹的事情。在别人眼皮底下做賊,想想都難。
孟嘗君跟剛開始我們說到的發朋友圈的笨賊,絕對不是一個級别。
然而,曆史總是驚人地相似,新聞裡的笨賊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要說到我們都很熟悉的一個成語: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們都知道,這個成語的意思是:由于做事愚蠢,想隐瞞的事情反而被徹底暴露。
但極少有人知道,這個成語還有後半句“隔壁王二不曾偷”,講的也是一個亘古難見的笨賊的故事:
從前,有個叫張三的人,喜歡自作聰明。他積攢了三百兩銀子,怕這麼多錢被别人偷走。
于是,趁黑夜,張三在自家房後牆角下挖了一個坑,悄悄把銀子埋在裡面。
埋好後,他還是不放心,害怕别人懷疑這裡埋了銀子,就在此處立了一個牌子,寫上了”此地無銀三百兩”七個大字。
住在張三隔壁的王二,偷了張三埋在牆角的銀子,又害怕張三發現銀子丢了,懷疑他。
他也在這個地方立了一塊牌子,寫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個大字。
結果可想而知,比開頭我們說到的那個賊好不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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