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名剛畢業的女孩徐某,22歲,在連續四五天熬夜加班後,在家休息時突發疾病,随後被送進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ICU搶救。這起事件牽動着無數大衆的心,“剛畢業”“熬夜加班”“22歲女孩”無一不是讓人惋惜悲痛的字眼,更令人難過的是,據報道該女孩的哥哥10年前車禍去世,徐某是家裡唯一的大學生,父母為此貸款送其上大學,此次住院更是花費了40、 50萬元左右。最終,女孩在經過半個月的搶救後,不幸離世。
(圖片源于網絡)
網友紛紛表示,公司應為女孩徐某的死亡負責,加班猝死應當認定為工傷。可現實是,當女孩被送往醫院搶救時,其父母無法支付醫療費用,公司以欠條形式幫其墊付了10萬元,募集數萬元後便不再幫助。據報道,公司高管曾表示沒什麼好說的,有事可以找法務。其父母也的确找過公司法務,得到的回答是,不會負責,如果要申請工傷需要走法律途徑。
那麼非常關鍵的一點就在于——加班猝死算“工傷”嗎?
加班猝死的悲劇時不時就會發生,依稀記得當初B站武漢ai審核組組長,因過年期間被要求加班,在晚上9點到早晨9點的工作強度下,初五淩晨腦出血猝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六種,前三種都要求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内,但徐某是在家中突發疾病,顯然不符合要求。其餘三種情形為:“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綜合來看,徐某的事件均不符合上述情形,因此很難被認定為工傷。尤其是女孩徐某在醫院搶救了半個月,離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太久,幾乎可以确認認定不了工傷。
有的網友不解道,加班現象常常有,猝死難定為工傷,勞動者無論何時都會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因此,筆者建議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勞動法等法律規範,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如果的确存在需要加班的情況,也應當嚴格控制時間。#加班猝死女孩曾找親戚借2000塊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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