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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産現場物料管理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20:18:33

生産現場物料管理?2.1 采購計劃管理制度制度,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生産現場物料管理?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生産現場物料管理(生産人員管理手冊-2-工廠物料采購管理)1

生産現場物料管理

2.1 采購計劃管理制度

制度

名稱

采購計劃管理制度

受控狀态

文件編号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工廠采購計劃的管理,确保編制好的物料采購計劃能夠滿足生産需要并且保證庫存物料數量的經濟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适用于工廠采購部在編制采購計劃、采購預算時的管理事宜。

第3條 采購計劃管理的原則。

1.與工廠經營目标一緻原則。

2.滿足生産經營需要原則。

3.經濟合理性原則。

第2章 管理單位及部門職責

第4 條 銷售部負責提供已預定的銷售訂單清單及銷售預測計劃。

第5條 質量管理部、技術部負責提供下期生産計劃中各部門工作中所需要的物料清單。

第6條 倉儲部負責提供倉儲物料的存量報表及各種物料的安全庫存報表。

第7條 生産部負責提供不同階段的生産計劃及生産物料需求清單,并注明各種物料的需求期限及預估價格。

第8條 采購部作為物料采購計劃的管理單位,負責物料采購計劃的編制、采購預算的編制、供應商的認證、采購進度計劃的執行及采購計劃的其他管理事宜。

第9條 财務部負責提供上期或上年度的物料單價、次年度彙率、利率等預算基準,并負責采購部所編制的采購預算及采購費用支出的審核。

第3章 采購計劃編制要求

第10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依據主要包括以下七項内容。

1.銷售計劃。

2.生産計劃。

3.其餘各部門的物料需求計劃。

4.物料庫存報表。

5.購買物料的廠商及市場狀況。

6.采購計劃的曆史數據及上期執行狀況。

7.工廠資金供應能力及采購預算。

第11條 采購計劃的編制原則。

1.量力而行原則。編制的采購計劃要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并考慮到工廠的及時支付能力。

2.适度超前原則。編制采購計劃時要充分考慮物料的先進性,考慮物料的現實需求與前瞻需求,在工廠财力允許的情況下,适度提高采購物料的餘量與内在品質。

3.成本經濟型原則。編制采購計劃時充分考慮采購物料與其後續成本支出,按照降低采購成本的總要求,合格地确定規格型号等具體的技術參數。

4.物料分類原則。編制采購成本時需要将采購的物料按照輕重緩急分為不同的等級,對重點物料或急需物料要确保優先安排采購。

5.提高采購整體效益原則。

(1)對采購價格容易随季節變化的物料,編制采購計劃時應将其安排在價格處于低谷的淡季進行采購。

(2)對相近或相同的物料采購,編制采購計劃時盡量安排一次性采購。

(3)對經過認證能夠滿足工廠需求的供應商,編制采購計劃時盡量将不同的産品安排在一個供應商名下進行集中采購。

6.落實采購預算原則:采購預算表規定的範圍和項目必須列入采購賬戶,采購物料的數量和資金來源必須與采購計劃相對應。

第12條 采購計劃的内容。

1.采購物料的數量、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2.采購物料的價格及供應商。

3.采購物料在生産中的投入使用階段。

4.采購的全部物料劃分模塊的标準及每個模塊下包含的項目。

5.編制每個采購模塊在采購過程中各個階段的時間表,并根據每個模塊的采購時間表确定全部采購的時間表。

6.簽訂采購協議時所用的合同類型。

7.整個采購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

第13條 銷售部門及生産部門應在每年12月25日或每月的27日之前将下年或下月的銷售計劃、銷售預測和生産計劃、物料需求報送采購部,方便采購部編制采購計劃及采購預算。其他部門的需求計劃按照生産部計劃的報送轉交時間統一報告給采購部。

第14條 采購部在收齊所有的物料需求信息後,應根據工廠産品的行業特點、實際工作需要及工廠目前的物料配置,認真分析物料的需求情況,并結合工廠的财務狀況對物料的需求采取必要的調整措施。

第15條 采購部編制采購計劃之前必須根據收集、整理的資料編制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的編制要嚴格控制在采購預算的範圍内。

第16條 采購部制訂出的采購計劃草案應征求各個生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各生産車間及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分析采購計劃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議或意見。

第17條 采購計劃中每種産品的供應商必須經過工廠的認證,對于無認證供應商的處理如下。

1.在産品上必須注明供應商未經工廠認證,提供不少于兩家的備選供應商。

2.編制出詳細的供應商認證計劃及進度安排,作為采購計劃的附件一并報主管副總及總經理審核,但此項事宜不得影響産品的按時供應。

第4章 采購預算的編制

第18條 工廠的采購預算必須與工廠整體的預算相吻合,不能獨立于整體預算之外。

第19條 采購計劃中的采購預算主要以工廠進行生産和經營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備件等為主,生産設備和工程材料則另行編制單獨的采購預算,不包括在計劃期内的采購預算中。

第19條 編制采購預算的目标。

1.采購部門憑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和控制采購用款支出。

2.方便财務部門據此籌措和安排采購所需的資金,保證資金支付的準确性與及時性。

第20條 采購預算的編制依據。

1.計劃期間生産所需的物料數量。

2.預計的物料在期末的庫存量。

3.本期計劃末結轉庫存量。結轉庫存量由倉儲部門和采購部門根據各種物料的安全儲備量和提前采購期進行确認。

4.物料計劃價格。物料計劃價格由采購部門根據物料的當前價格,結合可能影響物料價格變化的因素确定。

第21條 在編制采購預算時要充分考慮到影響采購預算的因素,其具體内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采購環境。

2.工廠銷售計劃。

3.用料清單。

4.存量管制卡。

5.物料标準成本的設定。

6.工廠的生産效率。

第22條 采購部門要根據物料采購的具體内容,選擇包括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增量預算、零基預算、定期預算等合适的采購預算方法。

第23條 采購部應采用目标數據與曆史數據相結合的方法确定預算數,并據此編制采購預算草案,遞交财務部進行審核。

第24條 采購部應與财務部進行協商,在充分考慮到企業的現實狀況、市場狀況和企業預算整體的基礎上,對采購預算草案進行綜合平衡。

第25條 采購部應根據平衡過的采購計劃草案編制正式的采購預算,并報主管副總與總經理審批。

第26條 在編制的采購預算中,采購部必須對預算留有适當的餘地,以應付可能出現的緊急采購狀況。

第5章 附則

第27條 本制度由采購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采購部所有。

第28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标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2.2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

名稱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受控狀态

文件編号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工廠對采購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購合同的編制、簽訂、執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購管理的要求及工廠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适用于對采購合同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2章 采購合同的編寫

第3條 工廠采購部是采購合同的對口管理單位,負責工廠采購合同的編制、簽訂、執行、控制等管理事項。

第4條 采購合同的編寫程序。

1.調查供應商。在編寫合同前,采購部應組織專人對初選供應商名單中的供應商展開調查,主要調查的内容包括供應商的經營範圍、銀行資金、履約能力、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産品質量、法人資格、信用等級等方面,以确定可進行談判的供應商。

2.進行談判。采購部應與合适的供應商展開談判,談判内容包括采購物料的價格、數量、質量、供貨方式、貨款支付等方面的談判,并根據談判所形成的方案選擇對工廠最有利的供應商。

3.拟定草案并評審。采購部應根據談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購合同草案,并交各部門進行評審,同時報送法律顧問審核及總經理進行審批。

4.拟寫正式的采購合同。采購部應根據各相關部門、法律顧問及總經理的意見對采購合同草案進行修訂,并據此形成正式的采購合同。

第5條 正式的采購合同必須包括以下九個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簽訂雙方的姓名、住所和聯系方式。

2.标的的全程與價格或報酬。

3.标的的數量與規格型号。

4.标的的品質和技術要求。

5.标的的履約方式、期限、地點。

6.标的的驗收标準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後服務和其他優惠條件。

9.違約責任和解決争議的方法。

第6條 采購合同的條款内容必須齊備、明确、具體,表達必須嚴謹。

第3章 采購合同的簽訂

第7條 工廠采購合同的簽訂原則上由總經理進行簽訂,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經總經理的授權委托可由采購部經理代表工廠進行合同的簽訂。

第8條 與工廠簽訂采購合同的供應商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并以其自己的名義簽訂采購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簽,采購部應審驗其委托證明。

第9條 工廠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第10條 對于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采購合同,可以采用傳真的方式進行簽訂,即工廠将合同拟訂好後傳送給供應商,供應商進行蓋章簽字後回傳,工廠蓋章簽字後發給供應商回執,視為合同成立。

第11條 簽訂後的合同由财務部保管采購合同的原件并複印三份,分别交行政部、采購部及法律顧問處進行保管。

第4章 采購合同的執行與控制

第12條 合同簽訂後即具有了法律約束力,采購部應及時向供應商發送訂貨單,使供應商及時準備工廠所需的物料。

第13條 采購部應配合質量管理部做好采購物料的進廠驗收工作,當所采購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約定的質量要求時,采購部應積極聯系供應商進行處理。

第14條 采購的所有物料都必須附帶由供應商提供的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中應有供應商相關負責人的簽字及公司章。

第15條 采購部應建立合同履約的管理台賬,對雙方的履約進程逐次、詳細地進行書面登記,并保存好能夠證明合同履約的原始憑證。

第16條 對于供應商需要按照樣品或圖紙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過程周期長、變數多、監控過程比較複雜的現象,要求供應商提供進度安排,采購部根據進度安排與供應商進行聯絡,進行積極的協商,确保物料能夠及時運送到工廠。如果供應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緩工廠的生産,采購部應減少在供應商處的采購數量并與其他供應商聯系,增加采購數量。

第17條 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采購部要處理好與供應商的關系,将供應商視為工廠的戰略發展夥伴,便于在生産旺季加大物料采購時能夠及時供應,在生産淡季時能夠縮減或取消物料采購的數量。

第18條 采購部應本着經濟型的原則做好物料的采購進度控制工作,既保證倉庫中的采購物料庫存最低,同時還能保證采購物料滿足生産的需求。

第5章 采購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第19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供應商的原因造成無法按量供應的采購物料,采購部經調查核實,可與供應商簽訂新的采購物料的數量規定,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進行執行。

第20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外部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例如原材料價格或工資出現上漲,供應商無法按合同規定的價格交貨)采購部可與供應商進行協商,簽訂新的供貨價格的條款,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21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導緻供應商無法按時交貨,采購部經過核實後,可與供應商進行協商簽訂雙方的延期交貨規定,作為采購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合同終止。

1.因不可抗力導緻合同無法繼續執行,雙方同意取消合同。

2.因市場環境或需求的變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賠償事宜。

3.出現違背合同條款的狀況。

4.逾期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

5.發生符合合同條款中合約解除的事項。

第6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與合同管理

第23條 當工廠與供應商所簽訂的合同出現糾紛時,其一般采取如下處理方法。

1.與供應商協商解決。

2.請第三方協調解決。

3.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4.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24條 采購合同的簽訂人員與資料管理人員要遵守合同的管理紀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廠将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相應的處理。

1.洩露合同内容。

2.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3.丢失合同。

4.在合同簽訂做資料保管中損害工廠利益。

第25條 參與采購合同履行與監督的人員違反工廠的相關規定,給工廠造成經濟損失和其他損失的,工廠将根據性質與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7章 附則

第26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27條 本制度自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執行。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标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2.3 物料采購合同範本

文案

名稱

物料采購合同範本

受控狀态

文件編号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物料采購合同

合同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采購标的内容

采購标的表

标的名稱

産地

型号、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合計金額(人民币)

小寫: 大寫: 佰萬 拾萬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經××工廠(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協商,雙方達成了一緻的協議條款,具體内容如下。

1.合同雙方基本信息

合同基本信息表

甲方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方式

主要聯系人

聯系方式

E-mail

其他信息

乙方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聯系方式

主要聯系人

聯系方式

E-mail

其他信息

2.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約中所訂購的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規格的物品供應甲方。

3.采購價格

(1)合約中所記載的采購單價是根據甲乙雙方的協議而訂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實際需要由甲乙雙方重新協議并修訂。

(2)當采購報價決定後,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報價明細提供給甲方。

(3)制造成本顯著變動(超過±5%以上(含)),影響到本合約所訂的采購業務,導緻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訂采購單價時,雙方應以書面通知對方以作為單價修訂及實施日期的協議。

(4)采購單價除雙方有特别約定外,是指為甲方的工廠交貨價格。

(5)合約中所記載的購入數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證購買數量。甲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内,可變更采購數量,(予以追加或削減)。

(6)目前合約中采購數量僅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參考值,合約期滿後,如果方所采購的實際數量和該采購數量之間有大幅差異時,雙方可以提出要求修改單價并做結算。

4.訂貨與交貨期

(1)甲方依本合約訂貨單中已載明的交貨日期及每次的交貨數量通知乙方。乙方應遵守訂貨單所載内容交貨,除非甲、乙雙方在事前以書面形式同意變更訂貨單的約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貨不得與訂單的約定内容有異。

(2)乙方對于甲方的訂貨内容如有異議時,如果是正常的訂貨,應于接訂貨單後5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是緊急訂貨,應于1 0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無乙方的書面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訂貨單記載的交貨及數量。

5.交貨

(1)乙方于交貨時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貨單及甲方指定的貨品出庫驗收報告,并務必于确定交貨期限内交至甲方工廠。

(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内,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内容包括合同号、貨物名稱、型号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做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48小時内提運完畢。

(3)因乙方的責任導緻交貨期延遲、必須緊急出貨時,所需的費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第三者發出訂貨時所需的費用等應由乙方負擔。因此導緻甲方遭受損失時,乙方還需賠償其損失。若因為不可抗力的導緻交貨延遲,則乙方無需賠償或負擔其費用。

(4)應甲方的要求必須變更訂單所記載的交貨期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約定為準。

6.驗收

(1)乙方所交的貨物在入甲方的倉庫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協作廠商進行會同檢查。甲方對于檢查過的物品,确定品質及數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則辦理驗收手續,并将驗收複印件交予乙方一份進行保存。

(2)未經驗收的物品,如果在甲方的生産線上或客戶處發現品質不良的情況,則責任歸于乙方,由乙方負責。

(3)如果物料的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内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7.貨款給付

(1)甲方給予乙方的貨款方式分為預付款、發貨款、驗收款與質保金四種,币種為人民币。

(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總成交價的20%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确認。如果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做相應的順延。

(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将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總成交價的40%,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形式向甲方确認。如果乙方采用汽車運輸,則發貨款在乙方貨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給付。

(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總成交價的30%,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的形式向甲方确認。

(5)質保金。甲方将留取合同總成交價的10%作為乙方供貨的質保金。若乙方所供應的物料在12個月内無質量問題或後續服務到位,甲方将在到期後全額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确認。

(6)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号。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号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的一方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8.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運送的物料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後,物料的所有權從乙方轉移到甲方。

9.質量保證

(1)乙方對所交貨品保證品質符合甲方所要求的式樣規格。

(2)乙方交給甲方的貨物自所有權轉移後12個月以内(除非甲、乙雙方另有協議而有其他保證期間),當甲方發現有品質不良、數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瑕疵時,處理如下。

① 若是歸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應立即将不良内容通知乙方,并可要求更換不良品、補充不足數量、整修瑕疵品、要求減價等,以減輕甲方損失。

② 若是由甲方的人為使用不當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3)發生上述第①項的瑕疵緻使乙方必須再次出貨時,其有關再出貨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如果因此而蒙受損失,可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10.訂貨數量的取消處理

(1)甲方由于生産調節或市場環境等原因需要削減或全部取消訂貨量時,應立即和乙方進行協商,并由乙方調查甲方實際狀況,若确實有補償的必要時,甲乙雙方共同協議補償的金額支付給乙方。

① 有關于乙方已交的數量或已制造完成品,除非有特别約定,甲方以合約中所定的采購期間為限,核算貨品價格。

② 在取消訂單前,乙方也已準備完畢,或乙方已向第三者訂貨完畢且已無法取消、轉賣或留用的材料,除非有特别約定外,甲方以以合約中所定的采購期間為限,核定原材料的金額。

③ 核算半成品時,應包括材料和投入的人工費用。

(2)除上述條款,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其他的資金償付或賠償要求。

11.規格變更

(1)甲方基于設計上或現實需要進行規格變更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物料的對應變更,按照甲方提供的新的規格及要求進行生産或備貨。

(2)規格變更而導緻物料價格變動時,依據甲方的管理辦法另行處理,本合約不作說明。

12.報告義務

(1)甲方可随時請求乙方出示乙方公告的财務資料,或對其财務情況及營業狀況等加以說明或迅速提交有關的報告書,乙方不得拒絕。

(2)乙方的事業發生重大的變更或有發生變更的可能性時,應立即将其内容通知甲方。

(3)甲方在本合約有效期間,甚至終了後,因前兩項所得知乙方營業上或财務上的機密等事實,保證不洩露給第三者。

(4)甲方有權知道合約中采購物料的生産進度或備貨進度,對于甲方的調查,乙方需提供詳盡的資料,不得拒絕。

13.合約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經協商中途終止合約時,需提前3個月通過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議才可終止合約。

(2)中途終止合約時,已确定物品的合約仍繼續有效。

(3)發生下列情形或有充分的依據說明有發生下列情形的迹象時,雙方經過書面通告後,合約自動終止。

① 違反本合約條款的任何一項。

② 無正常理由而在期限内确定對方無履行合約的迹象時。

③ 一方受到強制執行或銷稅滞納處分、其他法律的處分或有工廠重整、清算手續開始或做破産的宣告時。

④ 發生資金減少、停止營業或業務轉讓、變更、合并的決議時。

⑤ 受到停止營業、吊銷營業執照或營業登記取消的處分時。

⑥ 簽發的票據遭受退票止付時。

14.違約與賠償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7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0.5‰作為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5%為限度。

(2)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0.5‰作為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5%為限度。

(3)如因乙方的原因導緻合同沒有到期卻終止時,乙方除賠付甲方的全部預算款外,另賠付給甲方總訂貨金額的20%。

15.合約的修訂

本合約的修訂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人或合同簽訂人共同協商一緻,否則視為無效修訂。

16.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間是自合同簽訂日開始,以1年為期。但在期滿前2個月,雙方均無書面表示異議者,自合約期滿日開始,則自動延續1年。

17.争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将受法律管轄,任何争議僅适用我國法律。

(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争議時,首先應争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30天内解決。

(3)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甲乙雙方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時,雙方同意以××人民法院為第一審查管轄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5)争議進行仲裁期間,除争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義務和權利。

18.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标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2.4 工廠采購管理流程

2.5 采購作業管理制度

制度

名稱

采購作業管理制度

受控狀态

文件編号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工廠采購的管理,規範采購工作,保證生産的供應,控制采購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适用于采購部人員在進行采購作業時的相關行為。

第3條 采購工作的目标如下。

1.根據工廠生産的需求做好物料采購工作,保證生産物料的供應。

2.在保證物料供應的前提下控制采購成本。

3.處理好與供應商的關系,優化工廠的供應渠道。

第2章 物料請購管理

第4條 工廠的各物料請購部門應根據部門本身的職權向采購部提出請購申請,具體職權劃分如下。

1.生産部,:請購計劃期間的用料或常備用料。

2.倉儲部,請購預備物料或其他物料。

第5條 請購單的填寫。

1.用料部門的經辦人員根據用料的預算及庫存狀況填寫請購單,填寫時要注明物料的名稱、規格、數量、需求日期、請購部門及對物料的特殊要求等,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後,送采購部門。

2.如果請購單不隻一份,應按照需求日期的先後順序裝訂成冊後送采購部門。

3.對于請購重要的材料或由特定供應商供應的材料,物料請購部門應在請購單上特别注明或單獨進行請購。

4.物料緊急請購時,請購部門應在物料請購單的說明欄中注明原因,并使用緊急請購單填寫,送采購部門。

5.物料檢驗需要精密的設備或繁雜的工序檢驗後方可采用時,請購部門應在說明欄中注明物料檢驗所耗費的期限。

第6條 請購的審批權限。

1.請購物料的總金額在10 000元以下時,由部門經理審批。

2.請購物料的總金額在10 000~50 000元時,由生産副總進行審批。

3.請購物料的總金額在50 000元以上時,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第7條 請購單的撤銷。

1.由于工作的失誤等原因請購部門出現請購單的填寫錯誤并已送到采購部時,請購部門發現後應立即通知采購部,并在已填寫好的請購單上寫明撤銷原因後取回請購單,但其中一聯留采購部進行存檔。

2.若采購部門根據錯誤的采購單已發出訂貨單,采購部門應積極同供應商進行聯系,協商解決,取消訂貨單或轉為其他或相近物料的采購。

3.若因為人為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相關人員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3章 采購作業管理

第8條 采購部門在接到物料請購單後的作業标準如下。

1.進行審核,對于越權的請購單審批直接退回請購部門。

2.收集所請購物料的倉儲資料。

第9條 采購部門的人員根據物料請購單與倉儲數量等資料計算最經濟的物料采購數量,并根據各種物料的期限編制物料需求計劃,報主管副總及總經理審批。

第10條 采購預算的編制。

1.采購人員根據物料需求計劃選用合适的方法編制采購預算。

2.編制的采購預算必須在考慮到工廠的銷售計劃與資金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對采購預算進行平衡。

3.編制好的采購預算必須得到财務部的審核通過。

第11條 供應商的選取。

1.對于所需物料的采購對象應從工廠的《供應商名單》中選取合适的供應商。

2.若《供應商名單》中無合适供應商,則由采購人員走訪市場進行詢價,選擇不少于三家的正當供應商。

3.組織由質量管理部、财務部、技術部等相關部門對供應商進行考察,把審查合格的供應商登記在工廠《供應商名單》中。

第12條 采購方式的選擇。

1.工廠所采購的物品總金額超過50 000元時,必須采用競标的方式進行采購。

2.工廠的采購方式除選用規定的直接采購、間接采購等方法外,還應根據物料的特性與需求量,采用以下方式進行采購。

(1)集中采購。具有共同性的物料,使用集中采購可降低費用時,采購部門應根據請購單需求定期進行采購。

(2)長期采購。凡經常使用且用量比較大的物料,采購部門應聯合其他部門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後與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協議。

第13條 采購部根據确定的采購數量、采購對象、采購方式、采購時間等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副總與總經理審批。

第14條 與供應商的談判。

1.與供應商談判的原則如下。

(1)合作原則。

(2)認同原則。

(3)平等原則。

(4)互惠互利原則。

(5)堅持客觀标準原則。

2.與供應商談判的流程如下。

(1)與供應商聯系。

(2)與供應商談判。

(3)與供應商讨價還價。

(4)與供應商達成協議。

(5)簽訂合同。

第15條 采購部所拟定的采購合同必須經過财務部、法律顧問與總經理的審批,三方就合同中的條款提出建議或意見,采購部人員據此修訂合同并與供應商協商。

第4章 采購作業的控制

第16條 采購部人員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向供應商發出訂貨單後,必須對訂貨單進行跟蹤。

第17條 采購人員按照采購的先後順序将物料訂貨單編輯成冊,并結合采購進度計劃制訂每日的跟催計劃,防止出現延期供貨的情況,影響生産的進度。

第18條 采購人員未能按采購進度采購時,填寫“采購進度異常報告單”,注明異常的原因及預計完成日期,經采購部經理審核後轉送請購部門,根據請購部門的意見拟定對策進行處理。

第19條 采購的貨物到達工廠後,采購人員應辦理相應的接受手續,并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采購的貨物進行驗收。

第20條 貨款的給付。

1.采購部門将質量管理部、倉儲部簽字蓋章的“物料驗收單”與“物料進庫單”收集整理後,交财務部門進行核算、付款。

2.若采購來的物料數量有缺失,則按照實際數量付款。

第5章 附則

第21條 本制度由采購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采購部所有。

第22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标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2.6 采購招标作業細則

制度

名稱

采購招标作業細則

受控狀态

文件編号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工廠的采購招标行為,确保工廠的物料采購價格合理、質量上乘,保證采購的招标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杜絕舞弊行為,特制定本細則。

第2條 本細則适用于對工廠采購招标的管理事宜。

第2章 招标前的作業細則

第3條 工廠進行采購時的物料總采購額達到50000元時必須招标采購。

第4條 采購部人員應編制物料招标報告報相關的領導審批,招标報告一般包括以下七個方面的内容。

1.招标内容。

2.招标方式。

3.招标方案。

4.招标計劃。

5.投标人的資格條件。

6.評标小組的組建方案。

7.評标的依據及開标的安排。

第5條 采購部應根據審批的招标報告編制采購招标文件,其具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通知,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請書。

2.招标人須知,指招标項目的相關信息。

3.招标項目簡介,包括招标物料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驗收方式、付款方式等。

4.投标規定,指投标文件的編寫要求、密封方式、發送方式、發送份數及投标有效期等内容。

5.投标人資料要求,指投标人資質或資信的證明材料及對證明文件内容的要求。

6.标底,指标底确定的辦法。

7.評标與中标:指評标的标準、方式及中标的原則。

8.遞交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的遞送方式、地點及截至時間以及與投标人進行聯系的人員姓名、地址、電話、郵箱等。

9.投标保證金,包括投标保證金的金額、繳納方式及處理程序等。

10.開标,包括開标的時間安排與地點安排。

11.采購合同,指一旦中标所簽的采購合同的具體内容。

第6條 采購部人員應在發售招标文件前收集市場上的供應商信息,并在采購部内部進行資格預審,将預審合格的供應商編制成冊。

第7條 采購部人員編制好的招标文件經主管副總、法律顧問及總經理審批後,向外發布招标信息,給預審合格的供應商發售招标文件,并根據招标文件的規定在規定日期内受理供應商的投标。

第8條 評标小組工作職責。

1.評标小組的組長由主管采購的副總擔任,組員由采購部、質量管理部、技術部、财務部等相關部門人員擔任。

2.評标小組的内部應制定具體、統一的評标标準。

3.各評标小組的成員應做到不偏不倚,一切以工廠的利益為基準,不得徇私舞弊,一經發現,将嚴肅處理。

第3章 招标過程作業細則

第9條 開标。

1.工廠的采購招标一律采用公開的開标方式。

2.開标的時間、地點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規定安排,不得随意變動,确因客觀原因需要變動時,應及時通知各投标單位。

3.開标前要确認投标供應商的身份。

4.開标前需要檢查投标書的密封情況,如果出現無密封或有明顯打開過的痕迹,則此次招标作廢,同時要求各供應商重新投标。

5.開标時應宣布供應商的名稱、投标的總金額、有無折扣等相關内容。

6.工廠無時間審閱或在開标當天遞送标書的投标工廠将不予考慮。

7.開标後,不允許投标人改變其投标内容。

第10條 評标。

1.采購招标時的評标由工廠組建的評标小組全權負責。

2.評标小組經過對投标文件的鑒定與分析、比價與議價,推舉合适的供應商,并編制評标報告。

第11條 定标。

1.總經理召開辦公會議,從評标小組推薦的供應商中選擇中标的供應商。

2.采購部向中标的供應商發送中标通知書,并将招标結果通知所有的投标單位。

3.采購部應與中标供應商積極聯系,進行談判,簽訂書面采購合同。

第4章 附則

第12條 本作業細則由采購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采購部所有。

第13條 本作業細則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修改标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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