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合合菌為2021年法考生針對法考報名資格進行答疑解惑。深度解讀“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還有報考資格表格供參考,是否能報考一下就明了~
報考資格法考報考資格說明表
根據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頒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可以得知,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資格遵循“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1)新人新辦法
(在2018年4月28日實施辦法出台後入學考生的報名資格規則)
①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曆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在2018年4月28日後入學的全日制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針對全日制法本大三考生(考試當年9月升為大四)能不能報考的問題,以考試當年司法部發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為準,不禁止全日制法本大三考生在讀期間報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在2018年4月28日後入學的全日制非法本 法碩或學碩及以上學位的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針對非法本考生研究生在讀期間能否報考的問題,以考試當年司法部發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為準,不禁止非法本考生研究生在讀期間報考。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在2018年4月28日後入學的全日制非法本 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考生有報考資格;關于“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具體要求,詳見司法部及各地司法廳、司法局的公告。
(2)老人老辦法
(在2018年4月28日實施《辦法》出台前入學考生的報名資格規則)
①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曆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
在2018年4月28日前本科入學或順利畢業的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
②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2018年4月28日前本科入學或順利畢業的非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
注意(1)以上具備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資格的考生,在不違反《辦法》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前提下報名資格永久有效。(2)放寬政策(以2020年為例)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确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将報名學曆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畢業。
以上放寬政策地區考生報考資格的學曆條件僅為本科畢業,不限于法學專業,也不限于全日制。
(3)根據《辦法》的規定,原則上專科生(無論是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學專業、非法學專業)不再具有報考資格。《辦法》第23條及《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對于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應試人員,在報考學曆條件、考試合格标準等方面适當放寬。此處的放寬是否包含部分地區專科學曆,及《辦法》頒行前專科入學,頒行後本科入學的專升本、專接本等考生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請咨詢司法部及各地司法廳、司法局。
一年兩考制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部分,綜合考查應試人員從事法律職業應當具有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
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的方可參加主觀題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内有效。無須任何操作,成績自動保留當年參加主觀題考試沒有通過的,第二年可以直接參加主觀題考試,不用再參加客觀題考試。
如果第二年主觀題考試仍未通過,則要再次參加客觀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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