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制發正負面清單落實“三個規定”
為把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強化對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新要求落得更實,日前,青海省檢察院制發《青海省檢察機關記錄報告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正負面清單》(下稱《清單》),以更實舉措推動落實防止幹預司法“三個規定”,進一步提高記錄報告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的準确性、規範性。
《清單》分正、負兩方面共29條内容,對無須記錄報告和應當如實記錄報告的情形分别進行了清晰的界定。正面清單共13條,規定了無須記錄報告的情形,幫助幹警厘清填報标準,放下思想包袱,實現記錄報告内容規範真實、不湊數。主要包括有關機關部門、人員因履職需要,依法依規按程序了解掌握、指導監督檢察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溝通反饋司法辦案有關情況等行為;檢察人員因工作需要,依照有關規定接待案件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向有關單位或人員了解情況、調取資料等行為;案件當事人及其親屬、委托的律師等依照有關規定了解案情、反映訴求或提交材料等行為。
負面清單共16條,規定了應當如實記錄報告的情形,引導幹警“對号入座”記錄填報,努力實現記錄報告内容更精準、更規範、更高效。主要包括領導幹部、上級機關以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等,非因工作需要,提出請托事項、過問檢察辦案等行為;檢察人員違反程序、超越職權,過問或幹預、插手案件辦理;檢察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存在牽線搭橋、違規轉遞材料、洩露案件秘密、利益輸送等不正當接觸交往等行為。
甯夏:
召開推進會
加大落實“三個規定”力度
“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是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部署。為了築牢公正廉潔司法“防火牆”,11月21日,甯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召開貫徹落實“三個規定”工作推進會,深入分析甯夏檢察機關推進落實“三個規定”情況、存在問題及原因,深入解讀“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并就加大落實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會議要求,甯夏各級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正确理解、準确掌握填報工作要求,深刻認識貫徹執行“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規範準确按時填報,切實做到“逢問必錄”。要進一步壓實各級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帶頭示範引領作用,分管院領導要始終關注分管部門執行“三個規定”情況,落實“零報告”約談制度。各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教育監督責任,定期組織部門人員認真學習“三個規定”等制度,經常督促部門人員嚴格執行“三個規定”要求,對長期“零報告”或可能不實“零報告”的個人做好教育引導工作。檢務督察部要通過開展違紀違法案件倒查,“上下聯動、相互印證”排查整治以及對“三個規定”填報中被記錄檢察人員專項核查等工作,對不如實填報、隐瞞不報、選擇性填報和不實“零報告”的檢察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切實把“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落實到位。(檢察日報 王麗坤 單曦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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