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朱翊鈞
明神宗朱翊鈞(1563年-1620年),明朝第十三位皇帝。1572年,明穆宗駕崩,10歲的朱翊鈞即位,年号萬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明神宗在位之初十年,内閣首輔張居正主持政務,張居正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開創了“萬曆中興”的局面。
明神宗朱翊鈞
期間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征,鞏固了漢家疆土,但也耗費了大量帑銀。明神宗執政後期荒于政事,倦于朝政,二十多年不再上朝,國家運轉幾乎停擺。明神宗執政晚期,黨争長期持續,導緻朝政日益腐敗。
明神宗朱翊鈞
明神宗強征礦稅亦是在位期間被稱為一大诟病,使明朝逐漸走向衰亡。此時東北的滿族開始崛起,1619年明軍在薩爾浒之戰中被努爾哈赤擊潰,從此明朝在遼東的控制陷于崩潰。
母李太後
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去世,終年58歲,廟号神宗。朱常洛繼位,明神宗死後僅24年,明朝滅亡。
明穆宗朱載坖的第三子。四子朱翊镠與朱翊鈞同為李氏所生。
朱翊鈞的生母李太後身世卑微原是宮人,後來母以子貴才晉升為貴妃。
朱翊鈞學習非常用功。母李氏教子非常嚴格。
朱翊鈞小時候稍有懈怠,李太後就将其召至面前長跪。每次遇到講筵的時候,李太後都令經筵講官入前親授。
沒遇到早朝的時候,五更就到了朱翊鈞的寝宮,早早将朱翊鈞叫起。
講官盡心輔導,李太後的嚴格管教,以及朱翊鈞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鈞年漸長而學愈進。
在讀書方面,朱翊鈞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制,舉日講,禦經筵,讀經傳、史書。
朱翊鈞即位後,就按照内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于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
然後少息片刻,複回講席,再讀史書。
至午飯完畢時始返回宮内。
隻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
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
按照明穆宗的布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在宮中,朱翊鈞自然依靠馮保。馮保與高拱的關系非常惡劣。
張居正
神宗即位之後,高拱“才略自許,負氣淩人”,恰恰觸犯了“自負付托之重,專行一意,以至内猜外忌” 的為臣大戒,最終在官場角逐中失利。政治震蕩對萬曆皇帝的刺激也頗為深刻:“專權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獨持,以終其世。晚雖倦勤,而内外之間,無複挾恣意如初年者。主術所操,為得其大也。”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牍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号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層層監督,各負其責。神宗說:“事不考成,何由底績。”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二是推廣“一條鞭法”。
1578年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行省進行試點。
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個重要舉措。
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朱翊鈞從此開始親政。這次改革,始于1573年,至1582年基本結束。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在東林黨争無休無止之時,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争。
1615年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曆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朱翊鈞見事涉鄭氏,感到事情重大,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為“瘋癫奸徒”,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
李太後
因立太子之事與内閣争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朱翊鈞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産,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為了掠奪錢财,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搜括民财。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内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于慎行、趙志臯、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
利瑪窦
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個接見大臣,天下将要淪陷的憂慮。
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
六科隻剩下四個人,十三道隻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并沒有宦官之亂,
也沒有外戚幹政,
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
朝内黨争也有所控制,
萬曆對于日軍攻打朝鮮、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
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并透過一定的方式控制朝局。
鄭貴妃
就在朱翊鈞宗晏處深宮,“萬事不理”,導緻從内廷到外廷鬧得不可開交之際,遼東後金迅速崛起,不斷出兵南犯,向明軍發動進攻,遼東戰争爆發。1616年正月初一日,後金政權正式建國,終于成為明朝的主要威脅。1619年三月,薩爾浒之戰,明軍四路大軍,三路全軍覆沒,喪師九萬,敗局遂成。遼東戰争每年約需銀四百餘萬兩。
1584年,朱翊鈞在都察院參劾張居正的奏疏中批示道:“張居正誣蔑親藩,侵奪王墳府第,管制言官,蒙蔽我聰明。專權亂政,欺騙主上忘恩負義,謀劃國家不忠。本會斷棺戮屍,念效勞有年,姑且免去全部法追論。”
張府人口,一些老弱婦孺因為來不及退出被封閉于張府,餓死十餘口,張居正80歲的老母還是在首輔大學士申時行的請求下才留有一所空宅和10頃田地。
張居正恐怕生前絕對不能想到,死後竟然會遭到一手扶持的神宗如此無情的懲處。
朱翊鈞這種一百八十度的态度轉變是他長久處于張居正約束下的發洩,同樣也是自己開始親政的基礎,推倒張居正,也就樹立了皇帝自己的權威。
1601年1月25日,利瑪窦觐見了朱翊鈞。向朱翊鈞進呈自鳴鐘、聖經、《萬國圖志》、大西洋琴等方物,得他的信任。
明神宗在位期間,前十年奮發圖強,中間十年由勤變懶,最後近三十年“萬事不理”。
主要特征,是貪酒、貪色、貪财而又貪權,始終“魁柄獨持”,可謂操權有術。
但缺乏雄才大略。他即位于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初,終于十七世紀二十年代。當時,正是整個世界處于翻天覆地的大變動時期。
他沉溺酒色、财貨的心理病态,非但未能使中國跟上世界新潮流,迎來新時代的曙光,相反在他的手裡把明朝推向絕境,加快了其終結的曆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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