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26 日消息,據南方财經報道,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濤表示,今日網傳“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将于明年 3 月 1 日起被禁止商用”是明顯的标題黨,不要被誤導和錯誤解讀。
尹振濤稱,第一,收款碼分為個人和企業,企業經營用收款碼沒有被禁止商用。第二,禁止的是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而線下的碼商基本都是面對面,也沒有被禁止使用。
不過IT之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了解到,“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将于明年 3 月 1 日起被禁止商用”是否是标題黨還有待商榷,因為央行 10 月發布《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規定,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該《通知》将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因此,“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這種說法應該是沒錯的,按照央行的《通知》來看,有以下幾點要求和措施:
一是對于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識讀并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活動。
二是對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三是要求個人靜态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态收款條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
四是對通過截屏、下載等方式保存的個人動态收款條碼參照執行個人靜态收款條碼有關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個人動态收款條碼規避政策要求;
五是要求審慎确定個人靜态收款條碼白名單準入條件與規模、個人靜态收款條碼的有效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限額,防範白名單濫用風險。
也就是說,以後線下小商販仍然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寶收款碼收款,隻是不能使用個人收款碼,需要将人收款條碼變更為特約商戶收款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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