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今日頭條》上,我發文談了《失業了,如何繳納社保?》。講了一旦失業,如何确社保繳費不中斷。
現在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出現了:失業了,沒收入了,能申領到失業保險金嗎?在領失業保險金同時,能續繳社保嗎?
我的"實戰″案例告訴你:失業期間,你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你可以續繳養老保險,你能夠享受醫保待遇。且小有剩餘,供生活開支。
失業後,個人續繳的社保其實隻有"三險″:養老、失業和醫療。 如果你不想申領失業保險金,那麼這"三險″都得一起繳。有關手續,在區級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站式搞定。
如果你想申領失業保險金,那麼"這三險″中你隻需繳納養老保險,毋須繳納失業和醫療保險。你的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為支付。這樣,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用個人繳納醫保,仍能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怎麼繳納呢?北京市按最低繳納基數的20%,即5360ⅹ20%=1072,個人每月繳納1072元的養老保險,确保養老保險續繳不中斷。
而能申領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申領失業保險金是有條件:繳納失險保險一年以上且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失業保險金按實際繳費年限分段計算,北京市目前最高是每2143元。
這就很清楚了:假如累計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每月可領到2088元失業保險金。再繳納1072元的養老保險,每月尚餘1016元。買菜錢夠了吧?
失業保險金怎麼領?養老保險怎麼交?這在昨天的發文中已說明了,在協議銀行開個卡,由銀行代發代扣。
需要強調的是:申領失業保險、繳納養老保險,需從區級的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跑到戶口所在的街道,且重點在街道。各街道設政務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中心,開專門窗口處理這方面事務。
(昨天寫的《失業了,如何繳納社保》以及今天發的《失業了,這麼做既能領到失業金又能續繳社保,還小有剩餘呢》都是自己親身經曆,且辦理成功的,供參考。條友們可以惠存,萬一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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