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麼是住房公積金轉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轉移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職工離開工作單位,隻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随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餘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内,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适用于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 。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并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内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号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号應與單位彙繳清冊填寫的一緻;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餘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