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駕駛人管理和交通違法記分制度。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登記規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資料圖(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分規則有調整
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可扣減6分。
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緻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僞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删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内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内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還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3項便利車輛登記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産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信息,群衆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互聯網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号、網上登記,便利群衆快捷上牌。
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三是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對變更貨車加裝尾闆、殘疾人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衆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驗車。
4項便利駕考領證新措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二是恢複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複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群衆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三是優化駕駛證考試内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隻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
四是新增輕型牽引挂車準駕車型。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挂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衆駕駛房車出遊需求,促進房車旅遊新業态發展。
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
一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二是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衆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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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主編:劉倩
本期責編:陳冰然
本期校對:牛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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