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美式風格的體現,很少有服裝能像皮夾克那樣具有曆史意義和多功能性。皮夾克在美國曆史上的長盛不衰并非巧合,而是證明了它在衆多圈子中的永恒魅力。由于其耐用性,最初是機車騎手和海軍的必備服裝,後來在二戰就達到頂峰,這件夾克在運動、狩獵、和摩托車運動中得到了發展,然後才在好萊塢、音樂家和藝術家中流行開。(下圖為Schott NYC 位于曼哈頓下東區的原址和聯合創始人)
Schott NYC公司由Irving和Jack Schott兄弟于1913年在紐約創立,其第一款産品是他們挨家挨戶兜售的雨衣。到1920年代中期,Schott已經是第一個在夾克上加拉鍊的品牌。進入1928年,Irving Schott設計并生産了第一件機車夾克,在長島哈雷戴維森經銷商處的零售價為5.50美元,将其命名為Perfecto(據稱是在他最喜歡的雪茄),Perfecto從外觀設計就注重功能性。這件夾克不是在前面的中間開拉鍊,而是以一個角度偏離中心,并在門襟上拉開拉鍊,以免在騎摩托車時讓風進入。(下圖為Schott的倉庫,擺放大量Perfecto皮夾)
戰後,皮夾克發生的最大事件可以說是1953年的一部名為《The Wild One》飛車黨的電影,其中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扮演一個騎摩托機車的團夥叛逆領袖,穿着一件由Durable One Star皮革騎士夾克,不對稱前拉鍊,按扣翻領和經典三口袋設計深受年青人追棒。現在Schott也經常以此夾克為藍本,采用高檔的黑色皮革材質打造,并将原本衣身上的锃亮的金屬配件改為啞黑色呈現,并堅持使用這種風格。(下圖馬龍白蘭度在飛車黨穿的Schott Perfecto)
另外Schott的轟炸機皮夾克也是非常經典。它是以Schott在二戰期間與美國軍方簽訂的合同生産的A-2轟炸機夾克為基礎上開發的,在功能性和風格之間取得完美平衡,最初是用馬皮經過植鞣法,顔色為深棕色,挺拔堅硬,二戰時美國戰争消耗過大,後期A2采用山羊皮或牛皮,顔色變化不大,質地上柔軟了很多。A-2皮夾克現在一直是衆多軍迷和複古愛好者的收藏款。(下圖為Jason Schott,這是第四代成員任職公司首席執行官)
目前該公司仍然是家族企業,現在由Schott的第三代和第四代成員在經營着生意,他們為了保證品質,大部分的業務都是留在美國制造,出來的夾克早已銷售全球各地了。除了經典的實用夾克款式外,Schott 還生産一系列曆史悠久的服裝,如羊毛大衣、毛衣、機車服和休閑T恤等等。(下圖為3sixteen與Schott聯名皮夾克)
雖然Schott已走過一百多年了,由于其獨特的設計和強大的功能性,它依然是美國品牌最傳奇著名的男裝品牌之一,尤其是皮夾克更是殿堂級的産品了。對很多機車手來說,皮夾就像他們的第二層皮膚,對好萊塢明星來說,皮夾克就是他們街拍的潮流單品,對複古愛好者來說,這些都值得緻敬和收藏的服裝。大家都有穿過哪一款呢?歡迎留言與我們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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