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争也君子。”
——孔子說:“君子沒有什麼可與别人争的事情。如果有,一定是比射箭了。但射箭之前,必定相互作揖,才走到比試場上去;比試完成之後,兩人再次相互作揖才退下。無論是射箭勝利的人,還是失敗的人,還是一樣要相互作揖才能飲酒。這樣的競争,還是君子之間的競争呀!”
本章孔子講的射禮。
“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無所争”,即沒有什麼可争的,此三字,反映出為君子者其才高、其德厚、其身正、其行端,無愧于君子之稱;“必”,必定,此處延伸拓展為“即便有”的意思;“射”,射禮,這是中國古代六藝之一。
射禮是中華禮儀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講求“立德正己、禮樂相和”。在古代,射禮有四種:一是大射,是當時的貴族階層,即一輩子諸侯卿大夫等,選擇手下射技高超之人相互比較的一種做法;二是賓射,這是貴族相互之間,進行的一種做法;三是燕射,這是貴族平時娛樂時的行為;四是鄉射,平民之間的相互行為。
射禮,雖然看似一種武藝(技藝)的比拼,但它卻是倡導人格塑造和人的精神的文明,講究謙和、禮讓、莊重,提倡“發而不中、反求諸己”,重視人的道德自省。在本質上是一種健康道德的巧妙導引方式,是華夏先民寓德于射、寓禮于射、寓教于射的珍貴的人文實踐成果。
所以,在這一句話之中,孔子才說“君子争必射乎”,而後面一句話,自然便是他對自己這一句話的解釋和論述。
“揖讓而升下,而飲,其争也君子”:“揖”,即作揖;“讓”,指相互間謙讓;“升”,上場比試;“下”,比試結束後下場;“飲”,指飲酒。
這一句之中,“揖讓而升下”,雖是一句話,但卻是表述了兩種意思,即“揖讓而升,揖讓而下”。顯然,在射箭比試之時,無論是上場還是下場,都有特定的規律,并要求參加射箭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去做。等射箭結束之後,射禮也并沒有結束,因為後面還有“飲酒”這個環節,而這也同樣需要有作揖這樣的有禮貌的行為。
正是對過這“三揖”之禮,讓一件原本應該是頗有殺氣的比試,變成了君子之間禮待對方的行為,并最終形成了流傳千古的“六藝”之一。雖然對于任何人來說,“射必争勝”,但是射之前後,相互禮敬的行為,還是将比試的勝負意義消除了下來,這種“以禮化争”的行為,在孔子看來,完全是一種禮的表現。如此一來,孔子便通過“君子争必射乎”這樣的觀點,論證了自己對于“射禮”的闡述。
禮、樂、射、禦、書、數,是儒家要求儒生們必須學習的基本知識和技藝,其中蘊涵有華夏特有的人文體育精神。通過學習射禮,在古代的社會環境之下,直接有助于塑造尊武尚武之風,有助于國民形成開放、勇敢、大氣的氣質與性格。而這些對于推動曆史前進,起到了不可磨滅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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