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無意中聽到的信息,就不算正式及最終确定的消息。
所以,正常情況下,隻能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繼續正常工作,然後靜觀事态發展,步步為營。
即便突然被通知或約談離職,拿到該拿到的,然後走人。
至于面子不面子的,也都無所謂,畢竟,離開一家公司,那些同事們大概率不會再有交集。
其二,個人沒有明顯過錯,業績也還說得過去,可以主動找相關人求證或解釋,或許還有挽回餘地。畢竟,到正式約談再聊,就成申訴了。
如果個人在公司人脈不錯,可以找一些知情人聊聊或試探一下,比如人事部門同事、直屬上級的領導,都應該了解内情,然後試着把事情講清楚。
這裡切忌直接找直屬領導,因為,大概率,直屬領導是開除你的直接推手;否則,直屬領導在開除某員工前都會有各種警告或批評,輕易不會突然開除某個員工;即便是更大的領導要開除你,正常情況下,如果罪不至死,直屬領導也會私下找你聊的。如果直屬領導始終沒有任何表示或暗示,要麼他是推手,要麼他有難言之隐。
其三,個人确有過錯,或過往業績持續很差,觸發公司底線,按規定需要被開除。主動辭職:被開除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如果個人很愛面子,被辭退啥也拿不到或拿到的很少,也可以主動辭職,然後悄悄走人,這樣無論對公司還是對個人,也都是皆大歡喜的結果。
被動離職:坦然面對結果,坐等被開,拿補償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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