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科協學會學術部啟動了《全國學會優秀改革案例彙編叢書》(以下簡稱《叢書》)編寫工作。《叢書》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各學會開展的改革實踐工作為基礎,總結近年來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在改革中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供全國學會參考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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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治理結構與治理方式丨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民法總則》中明确規定:“社會團體法人應當設理事會等執行機構”。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學會理事會行使的職權主要有: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罷免理事;選舉、罷免常務理事、副理事長(副會長)、理事長(會長),聘任、解聘秘書長;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财務狀況;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負責會員的發展和除名;履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為便于工作開展,部分學會章程規定理事不能到會,可委托代表參加,并有委托投票權。民主決議事項,不得以鼓掌方式進行表決。
絕大多數學會根據需要,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産生,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常務理事會人數不得超過理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按章程行使部分理事會職權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對學會的部分重要工作做出決策,并對理事會負責。[1]
此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在本專業領域應有一定的代表性、權威性;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中應有相當比例的中國共産黨黨員。理事會成員的四分之三、常務理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二應為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應有合理的年齡結構和相當比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每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調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案例參考
案例一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一) 改革背景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發揮理事會的領導作用,建立健全民主議事、民主監督機制,做到學會事務的民主、公正。在第八屆理事會改選換屆過程中,學會優化理事會組成結構,新提名理事占第八屆理事候選人總數的 65.5%,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提高,讓更多熱心學會事業的科技工作者進入學會理事會,進一步調動激發學會的創新熱情和創造活力。
(二)改革措施
1. 理事會咨詢制——發揮理事會智庫作用,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
圍繞新《環境保護法》《核安全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氣十條”)《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十二五”環保規劃、“十三五”環保規劃等進行咨詢建議。2013 年學會召集理事會咨詢會議對《環保法(修訂案)》進行研究讨論,提出了修改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專門聽取了介紹,最終采納了學會提出的多條修改建議。
2. 理事會民主決策制——發揮理事會領導決策作用,提高學會民主治理水平,确保學會重大事項具有法定效力
學會法定事項、理事會規定事項,将學會(包括秘書處)重大事項,如重要制度、規劃、工作報告、财務報告提請理事會充分審議讨論,民主表決通過。
3. 理事提案制——發揮理事主人翁作用,提高民主辦會水平
理事可針對理事會咨詢議題或環保科研、管理、産業等問題以及學會改革發展問題提出提案,或在理事會會議期間發表提議。秘書處負責辦理理事提案提議的收集和整理,并分配到對口部門或分支機構,逐條研究落實,回複反饋理事本人。次年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上報告提案提議辦理情況。
4. 理事領銜業務制——發揮理事專業資源優勢,形成理事會、秘書處協同合力辦會新格局
各項業務活動,如調研咨詢、課題項目、學術交流等,首先由理事領銜, 并優先邀請組織理事參與,秘書處和分支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并納入考核。
5. 理事履職考核制——提高理事履職積極性,确保參會率
履職統計内容包括: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情況,包括委派代表、請假情況将參與理事會工作情況(如民主議事、民主決策、咨詢建議工作等)。提案提議情況;領銜業務工作及參與業務工作情況等納入統計内容中。每年理事會上将理事履職統計情況報告并公開,按照章程規定對不能履職的理事由監事會提出停職或除名。
6. 理事會黨委領導制度——加強黨的建設和對社團工作領導
經中國科協社團黨委批準,第八屆理事會設立了黨委,制定了理事會黨委議事規則等工作制度,理事會黨委主要職責是把握政治方向、傳達落實中央精神,領導學會開展黨建工作,審議提交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團結帶領廣大會員和科技工作者聽黨話、跟黨走。切實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思想引領作用。
案例小結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在理事會決策咨詢、民主決策、提案、領銜業務、理事履職考核和黨建工作等方面設立了科學社範、位階有序的規章制度, 理事會在學會民主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理事履職發揮業務骨幹作用日益 體現。近年來獲中國科協學會能力提升與改革工程一等獎、學會發展基 礎培養工程、學會綜合治理改革工程項目支持。
(資料提供者:周 濤 馬春萍)
案例二
中國神經科學學會
(一) 改革背景
中國神經科學學會積極響應黨的号召,勵精圖治,對工作進行改革創新, 以換屆為抓手,通過改革治理機構,不斷創新發展,摸索了一條新的改革之路。
(二) 改革措施
實施自下而上的理事差額選舉制度。每名新理事人選,必須為學會發展 15 名會員,方可獲得理事候選人資格。在學會常務理事會上差額投票選舉出理事候選人,保證選舉出的理事都是願意為學會服務的。
實行學會常務理事會責任追究制度。在規定時間内未繳納會費的理事将取消其理事資格,2012 年理事費繳納率達到了 100%,全部按時繳納了理事費。針對學會年會等主要學術活動和理事會會議等,秘書處建立了理事考評表,統計理事組織會員參加學會年會的情況,組織會員投稿情況以及參加(常務)理事會的次數等。根據統計反饋對學會理事進行罷免和增補。常務理事會實行屆中調整,五屆二次常務理事會投票通過增補了六名常務理事,及時為學會注入新鮮血液。此結果在工作簡報中及時向學會全體會員和全體理事通報。既保證理事會的活力,又保證其規範和民主。
案例小結
中國神經科學學會施行常務理事動态淘汰制後,大大調動了常務理事的積極性,常務理事會出勤率在 2/3 以上。通訊常務理事會的回複率也明顯提高。每位常務理事都認真聽取會議精神,積極建言獻策,參加學會組織的活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學會的年會和各種系列會議質量越來越好,規模越來越大。分會的積極性也被充分調動起來,學會業務逐步擴大,會員也相應增加,學會隊伍越來越強大。
(資料提供者:傅 璐)
延伸閱讀
1.《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
2.《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學會組織通則(試行)》。
小 貼 士
《中國科協 2017 年學會改革工作要點》中提出:各學會應在換屆時确定設置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規模,個人會員不足 2 萬人的,理事會人數一般不超過 150 人;個人會員 2 萬以上且不足 10 萬人的,理事會人數一般不超過 180 人;個人會員超過 10 萬人的,理事會人數一般不超過 200 人,學會負責人一般不超過 13 人。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紀要是學會民主事會過程中的重要文件, 記錄了學會民主決策的事項、程序、結論等重要内容,應包含屆次、時間、地點、應參加人數、實參加人數、議事事項及結論、人員名單(含出席人員、缺席人員、請假人員)等要素。
[1]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學會組織通則(試行)》
來源丨摘編自《全國學會優秀改革案例彙編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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