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傳》中講到,宋徽宗時期,出了梁山108條好漢。
因為朝廷無能、奸臣當道,衆好漢由四面八方彙集到梁山,共同起義,謀劃大事。
上梁山的人背景不一,不管原先是做什麼的,上了梁山都是兄弟。
這108位好漢的首領是宋江,在這百餘名好漢中排第一,字公明,外号比較多。保義,及時雨,孝義黑三郎,都是外人都他的稱呼。
曆史上的宋江是個淮南盜,手下有36個頭領,曾經在北方尤其是在山東境内縱橫。
他曾發動過農民起義,官方剿過他好幾次,沒成功。
後來宋徽宗的臣子建議招安宋江,也沒成功,于是宋徽宗又派了将領帶兵讨伐。
宣和三年,宋江乘船到達海州(今江蘇連雲港),登岸後,被海州知州張叔夜伏擊,船隻被焚,宋江被俘投降,起義宣告失敗。
這次起義,被稱為“宋江”起義,後成為小說《水浒傳》的曆史原型素材。
所有以“推翻朝廷腐敗、苛政”為理由的農民起義,都會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來籠絡人心。
宋江除了舉替天行道的大旗,在結交兄弟上,常常是大手筆,能給錢就給錢。
由此可見,宋江是真有錢。在梁山,他在衆人中是排前三的有錢人。
他為什麼這麼有錢?
因為宋江在成為匪道之前,是給朝廷打工的。
可以推斷,宋江一定是打小讀書就接受了思想熏陶,有遠大志向,所以淪落匪道後,他依然能做那個位高權重的統籌謀劃者。
宋江對自己之前的工作和身份一直挺驕傲,看來他給朝廷打工的時候,俸祿挺高。
不過,如果宋江給朝廷打工的時候官職夠高,他大概率不會遁入匪道,那就隻能說明他以前的工作雖然有錢但不太好。
押司,就是宋江上梁山之前的職位,這個官到底大嗎?說出來還是有些讓人難以相信。
《宋史·職官志》中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
官吏二字雖總連在一起說,但是官和吏是兩種不同的職位。從“其名為官而實為吏”這話中能看出,押司的職位并不高,甚至就是個底層員工。
用現代的通俗語來講,官是在編人員,真正終身制吃皇糧的朝廷官員;而吏則是外聘人員,換到如今就像公務員的外編人員、合同工等,是地方官員為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招的臨時工。
他們的職責就是輔佐官員實施具體的行政工作,并不享受朝廷的待遇。
百姓們常呼宋江為宋押司,就是因為他任的是郓城縣縣衙的文書一職。在縣衙上班,名聲聽起來确實不錯,難怪宋江引以為傲了。
押司能穿長衫,跟秀才一樣能結一根長長的儒縧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隻能穿短衫,蹬高幫鞋,與《水浒傳》中宋江的形象相符。能與普通百姓區分開身份,當然是他能夠引以為傲的資本。
雖隻是個吏,但人家也是手握權力的人,供職一定年限後,通過審核,還可以受到提拔,升級為官。
當時一個縣衙的押司有八人,說明宋江的職位并不重要。
押司每月有十二兩銀子的俸祿,不高,但已經是普通百姓不能企及的了。
并且縣衙裡幹活,代表朝廷辦案,會與各種人打交道,灰色的收入還是有的。這才讓宋江有底氣動不動就給身邊的人發錢,博了個及時雨的美稱。
古代的縣衙是縣級的行政機關,大概能相當于現代的縣政府了。
但是現代的行政機關單位分工制很清晰,政府、公、檢、法、稅務機關全部分開,各司其職;而古代全都集中在一個縣衙裡,是縣級行政機關的綜合體。
我們看古人有事就去縣衙告狀,誤認為縣衙就是個執法機關,其實是錯的。
還有,現代的行政機關,是縱向垂直管理,不受地方政府管轄;而古代縣衙是橫向管理,統一受上一級行政機關管理。
知縣的上一級是知州,往上是知府;再往上還有巡撫、刺史……
那時候一個縣令或知縣,七品芝麻官,級别雖低,但也是地方父母官,在一方的權力很大。
宋江能在縣衙工作,即使是編外人員,也很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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