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必須達标、修滿體育學分方可畢業;每周增加1節體育課;鼓勵家庭制定學生課後和節假日體育鍛煉計劃;将學生體質健康達标情況等指标,納入體育老師職務晉升評定範圍……
近日,深圳公布《深圳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梳理發現,《實施意見》亮點頻出。
大學生體測、體育學分與畢業挂鈎
《實施意見》對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階段的體育課程體系均提出明确要求。
學前教育階段開展适合幼兒身心特點的體育遊戲活動;基礎教育階段提倡“大課程、大密度、适宜強度”的課程模式;高中階段繼續落實選項教學的要求。
高等教育階段要求頗為突出,《實施意見》明确,高等教育階段要将體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所有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必須達标、修滿體育學分方可畢業,倡導有條件的高校之間進行特色體育課程互選。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将體育課程納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課程體系。
各年級每周增加1節體育課,每天體育活動不少于30分鐘
《實施意見》拟增加全體學生體育鍛煉時間。
《實施意見》提出,各年級在現有體育課時的基礎上,每周增加1節體育課,高校逐步實現所有階段開設體育課。中小學每天統一安排不少于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安排不少于40分鐘的課外體育鍛煉。
同時,“體育家庭作業”“校長帶頭練”等工作,也被列入《實施意見》當中,要求每學期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至少3次帶領學生參加體育活動。
鼓勵學校建設體育場館和遊泳池
為全面改善辦學條件,《實施意見》提出科學配置學校體育設施設備,加大場地設施新建改擴建力度,一校一案協調解決體育場地設施不足的實際困難,
除了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校區)或新建學校建設體育場館和遊泳池,針對部分學校體育場地設施不足的實際困難,《實施意見》提出利用校園周邊社會體育場館設施,采用免費使用或協議租賃等方式,有效協調社會資源補齊短闆。
鼓勵家庭督促完成體育家庭作業、校外1小時體育鍛煉
為提高體育育人效果,《實施意見》明确健全“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探索家庭、學校、社區聯動的學生課外體育鍛煉模式,提高協同育人效果。
在家庭方面,鼓勵家庭制定學生課後和節假日體育鍛煉計劃,督促完成體育家庭作業及校外體育1小時體育鍛煉活動,力争深圳市中小學生近視率每年下降0.5%、肥胖率逐年下降。将開展體育活動作為中小學課後服務的有效途徑和重要載體。
在社會方面,要求全市各公共體育場館向青少年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校外各公共體育場館在工作日閑暇時段向市區教育部門及學校免費開放每年不少于300小時,并公布具體開放時間。
落實體育老師待遇、為戶外教學予以補貼
針對體育教師這一重要環節,《實施意見》将學生體質健康達标情況、訓練與競賽成績、社會服務等指标,作為體育教師職稱職務晉升、崗位聘任和績效評定重要條件。
同時,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方面,要求嚴格落實體育教師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将組織課間操(早操)、體育大課間、課外體育活動、校園體育競賽、體質監測等工作納入體育教師教學工作量。根據體育教師戶外教學特點,依照有關規定予以适當補貼和激勵。
落實不到位的學校評優“一票否決”,提高學生意外醫療費用補償限額
為保障相關要求得到落實,《實施意見》提出,對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和優良率未達标且連續三年下降、不能保證學生“校園體育1小時”、未按規定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等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學校,在教學工作評估、評優評先實行“一票否決”,并對各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依法依規予以行政問責,被問責的單位及負責人下一年度不能參與各級各類評優評先,職級不得晉升。
同時,為完善校園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實施意見》明确建立涵蓋學生體育活動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和第三方調解機制,将現有學生幼兒意外傷害保險中的意外醫療費用補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至5萬元。
【記者】曾子航
【作者】 曾子航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