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認定前期準備什麼?前不久,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的批複》(國函〔2020〕123号),提出對滿足規定條件的企業實行“報備即批準”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方式專家分析,從未來趨勢上看,有關監管部門對企業的管理可能會由“嚴進寬管”轉向“寬進嚴管”對于企業而言,不能因為監管方式的變化、認定流程的簡化而放松日常稅務管理——相反,還應進一步提高保持高新身份的稅務能力,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高新認定前期準備什麼?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前不久,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的批複》(國函〔2020〕123号),提出對滿足規定條件的企業實行“報備即批準”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方式。專家分析,從未來趨勢上看,有關監管部門對企業的管理可能會由“嚴進寬管”轉向“寬進嚴管”。對于企業而言,不能因為監管方式的變化、認定流程的簡化而放松日常稅務管理——相反,還應進一步提高保持高新身份的稅務能力。
前不久,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的批複》(國函〔2020〕123号,以下簡稱“123号文件”),提出對滿足規定條件的企業實行“報備即批準”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方式,引發廣泛關注。
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無論是世界500強企業還是中國500強企業,都越來越關注技術創新,不斷加大研發投入。2020年中國500強企業合計投入研發費用10754.06億元,共擁有發明專利48.43萬件。北京市發改委數據顯示,約有163家世界500強企業在京布局開發創新,全球500強企業中有56家将總部設立在北京,在京外資研發機構超過560家。專家分析,“報備即批準”認定方式正式實行後,或将對這些企業的研發方向和稅務管理方式産生一定影響。那麼,什麼是“報備即批準”?對相關企業具體有何影響?企業在實操層面應該注意什麼?帶着這些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和企業負責人。
如何理解“報備即批準”
國務院在123号文件中指出,要完善财稅政策,對在京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生産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滿足從業一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内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條件的,實行“報備即批準”。
中科鋼研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人介紹,在以往事前認定的方式下,企業需要在當地科學技術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内,按照相關要求填報并提交材料,由當地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通過評審後報領導小組備案。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再次填寫相關材料報領導小組備案,并由認定機構發放“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企業在獲得證書後方可享受稅收優惠。該負責人說,這一系列流程下來,至少要6個月的時間。在這6個月裡,企業進一步梳理了内部流程,規範了财務核算。
從以往的實踐來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耗時較長,且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複雜性。同時,認定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後,企業可以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将對企業的生産經營和利潤産生不小的影響。因此,對部分領域企業高新技術認定實行“報備即批準”的消息一經發出,便引發企業的高度關注。采訪中,不少企業提出疑問,“報備即批準”究竟應該如何理解呢?
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分析,如果僅從字面理解,“報備即批準”的認定方式,就是企業認為自己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在向政府要求的主管部門報備後即可享受稅收優惠,并按照要求留存資料備查。整體而言,“報備即批準”一定程度上簡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的複雜程序,降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成本,同時優化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流程。但是,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程序來看,認定機構在确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後,需要向領導小組報備,不排除“報備即批準”政策是政府内部認定流程變化的可能。基于此,企業端的流程究竟能夠簡化到什麼程度,還需要關注後續出台的相關操作性文件。
不過,科技部門還未對此公開表态。10月20日上午,記者緻電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部門,咨詢“報備即批準”的相關政策理解。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123号文件中的“報備即批準”,不影響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以前如何操作,今後還如何操作”。她解釋說,“報備即批準”主要針對的是地方科學技術委員會向科技部報備這一環節,屬于政府部門内部認定流程的變化。鑒于此,相關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時,應積極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不同企業關注重點不同
123号文件提到,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發現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标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近年來,稅務部門在工作中也強調“還責于納稅人”的理念。對此,安永大中華區科技、媒體與通信稅務主管合夥人魏偉邦表示,這對企業日常高新技術管理,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研發人員、财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和企業誠信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魏偉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較多,對企業的成立時間、核心知識産權、主要産品或服務的核心技術、科技人員、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産品或服務收入、創新能力以及是否發生違法行為等均提出了相應要求。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報備即批準”,這一政策有可能是将判斷企業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審核活動,由外部專家轉變為企業自己,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将認定錯誤的風險轉移給企業。如果企業沒有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做出正确判斷,錯誤适用了稅收優惠政策,甚至被認定為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不但無法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福利,同時還需要補繳以前年度稅款、繳納滞納金和罰款。“這對企業是否熟悉高新技術企業政策、是否能夠做到公允評判自身是否符合政策适用條件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魏偉邦說。
從123号文件提出的政策适用條件來看,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成立一年以上就可以适用“報備即批準”政策,這對從事特定領域的初創型企業來說,是一個極大利好。但是,蝶和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财務副總裁張玲提醒,大部分處于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往往隻注重研發工作本身,疏忽了對研發全流程的管理,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才開始準備相關資料,往往會出現研發項目管理不規範、相關資料不齊全、各項指标歸集不準确等情況,對企業順利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産生一定影響,也可能為日後埋下隐患。她建議一些成立時間較短,仍處于初創期的企業,如果希望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提高對研發全流程的管理,強化日常高新管理工作,必要時應尋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外部專家的幫助。
魏偉邦表示,一些從事國家重點鼓勵、支持行業的研發企業,可以在成立初期就設立專門的高新技術管理部門,或者安排專人作為研發部門、财務部門溝通的橋梁,形成各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氛圍和環境,避免出現各自為政的現象。同時,在開展研發項目前做好預先規劃工作,從項目立項到實際研發再到研發成果轉換,及時收集、整理各個業務流程的相關資料,并做好留存,準确歸集高新收入、規範核算研發投入,在初創期就形成一套适應企業發展的高新技術管理機制。
值得關注的是,“報備即批準”政策的實行,同樣會對一些處于成熟期且日常高新技術管理相對健全的企業産生影響。部分企業認為“報備即批準”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門檻就降低了,而忽視了監管部門對企業的事中、事後審查要求。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表示,從未來趨勢上看,有關監管部門對企業的管理可能會由“嚴進寬管”轉向“寬進嚴管”。對于企業而言,不能因為監管方式的變化、認定流程的簡化而放松日常稅務管理。根據劉天永的經驗,集成電路生産企業研發支出中,科技人員的工資占比較高,關鍵材料領域企業的材料費支出占比較高,建議企業在全面留存備查資料的基礎上,對相關費用的原始支出憑證進行重點管理。
實務中,企業被認定為“僞高新”的情況并不少見。去年,某化工行業上市公司由于以前年度部分數據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标準,被認定機構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需要進行追溯調整,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重新計算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根據該上市公司發布的公告來看,企業需要補繳的稅款超過1300萬元。
“我們最擔心的是,我們覺得不是問題的問題最終成了問題。”中科鋼研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計劃财務部部長鄭亞非告訴記者,企業在實務操作中遇到的情況要比文件列舉的内容更為複雜,在具體适用稅收政策時難免出現問題。對此,她表示,如果“報備即批準”認定方式是将高新技術企業的判定責任交由企業承擔,希望稅務和科技部門能夠進一步強化事前輔導,并允許企業事前提交資料進行“預審批”,這既有利于幫助企業及時整改高新政策執行中的問題,有效防範稅務風險,也有助于發揮“報備即批準”的長期效應。
具體适用條件有待明确
123号文件比較原則地規定了适用“報備即批準”認定新方式的企業範圍,具體适用條件還有待進一步明确。
華政稅務師事務所高級經理陳浩分析,“報備即批準”政策僅針對特定領域企業,即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的企業,且必須是從事生産研發類規模以上的企業。即便是從事特定領域的企業,如果不從事或者僅從事少量的生産研發,是無法享受該項新政策的。對于相關企業而言,最為關鍵的問題是:到底哪些行業屬于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123号文件并未做出詳細解釋。
對此,記者緻電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可參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所附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清單。記者查看該清單後發現,清單詳細列出了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八大領域所涉及的行業範疇。從清單内容來看,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領域可以在其中找到部分對照内容,但是人工智能、關鍵材料領域的行業範疇很難以此為參考做出判斷。
根據《戰略性新興産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号),人工智能領域主要包括人工智能軟件開發、智能消費相關設備制造和人工智能系統服務,對應到國民經濟行業,涉及基礎軟件開發、應用軟件開發、可穿戴智能設備制造、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其他智能消費設備制造、其他電子設備制造和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等行業。至于關鍵材料領域,目前尚未查找到官方的、明确的行業劃分。究竟哪些行業屬于适用“報備即批準”的特定領域,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台相關文件加以明确。
安永大中華區科技、媒體與通信稅務主管合夥人魏偉邦同時提醒,企業是否屬于特定領域,可能還要結合企業是否擁有這些領域内的核心知識産權的所有權,或者結合企業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屬于該領域内的收入占全部銷售收入的比例進行綜合判定,建議企業持續關注有關部門後續出台的細則,合規适用政策。
作者:本報記者 李雨柔 通訊員 薄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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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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