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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東湖區關于排查風險人員的公告
7月11日,接南昌市青雲譜區協查通報,我區戴某山判定為外區一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經對戴某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後經定點醫院診斷為無症狀感染者。7月12日,經對戴某山同住家人樊某玲、戴某平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動軌迹人員落實防控措施,現将三人在我區的活動軌迹公告如下:
一、陽性感染者1 戴某山
7月7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區城管中隊上班,23:14至次日01:12在青雲譜區同步大廈參加朋友生日聚會;
7月8日,02:45在西湖區直沖街青蓬小吃店吃夜宵,後回家休息未外出,19:39至23:00在西湖區船山路周邊城管巡邏;
7月9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區城管中隊上班,晚上回家;
7月10日,白天在南昌市西湖區城管中隊上班,晚上回家;
7月11日,9:00-11:00在東湖區小殷診所就診。
二、陽性感染者2 樊某玲
7月8日,10:05-10:50左右步行至大士院四區戶外攤販用現金買菜,其餘時間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
7月9日,7:15與女兒、孫子等3人步行前往八一橋便民核酸采樣點采核酸,8:10送女兒及孫子回家後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17:34騎電動車前往八一橋便民核酸采樣點再次采核酸;
7月10日,8:27與女兒、孫子等3人騎電動車至八一橋便民核酸采樣點采核酸,9:00左右步行至大士院菜市場戶外攤販買菜,未佩戴口罩;
7月11日,8:02獨自前往八一橋便民核酸采樣點采核酸,8:24至9:19在旺中旺超市(大士院19棟1層52号)買魚,大士院菜市場(疊山路565号)買菜,未佩戴口罩,9:40去東湖小殷診所看望兒子輸液,10:00左右回家,16:25步行到八一橋街道幼兒園門口接孫子放學。
三、陽性感染者3 戴某平
7月8日,7:50左右送孫子上幼兒園,後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10:38步行到大士院二區采樣點進行核酸檢測,之後回玩具店;
7月9日,7:30吃完早餐後三人騎電動車送女兒戴某成到新建區第六中學參加公務員考試,8:24三人在新建區紫雲府社區采樣點做核酸,11:00與孫子、女兒在友誼路老上海馄饨鋪用餐,13:00後到新建區新城吾悅廣場三樓休息,16:40與女兒、孫子騎電動車回家;
7月10日,7:00到大士院南區采樣點進行核酸檢測,8:00之後在玩具店看店;
7月11日,7:00與孫子到大士院南區采樣點做核酸,7:50送孫子上幼兒園,8:15之後在大士院玩具店看店。
請在上述時間段、地點與陽性感染者有接觸或有活動軌迹交集或時空伴随的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單位、社區(村委會)或所住宿賓館報告,配合做好流調及相關健康管理措施,對不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信謠、不傳謠,涉疫消息以官方發布為準,繼續增強防範意識,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紮堆、不聚集,盡早全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佩戴口罩及時至就近發熱門診就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東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2年7月12日
南昌市西湖區關于尋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公告
關于尋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的
密切接觸者的公告
廣大居民朋友:
7月11日晚我區收到外縣區協查函,一名外縣區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在我區有活動軌迹,現尋找相關密切接觸者,具體公告如下:
該患者于7月10日21:50至11日0:10期間,在西湖區船山路156号(東西南北中對面)“三毛燒烤大魚”店内用餐。
為盡快發現可能的感染風險,請在上述時間、地點與感染者有過交集的人員,立即與屬地社區(村組)報備,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核酸檢測及醫學觀察。如因故意隐瞞行程,導緻疫情傳播,将依法追究責任。
特此公告。
西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7月12日
關于八一橋街道相關區域實行臨時管控措施的公告
鑒于八一橋街道有新增無症狀感染者,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經區指揮部研究,對八一橋街道相關區域實行臨時管控措施,管控期間暫停非必要人員流動,對人員、環境進行全面篩查,具體措施如下:
1.八一橋街道大士院四區27棟、大士院四區28棟5單元、大士院四區29棟4單元、大士院四區25棟7單元、大士院四區35棟合圍區域及旺中旺超市(大士院19棟1層52号)、八一橋大士院玩具店(大士院四區16棟)、東湖小殷診所(大士院北區1棟1單元71-75号),以上區域采取封控措施,所有人員足不出戶,服務上門。
2.八一橋街道大士院南區疊山路以北、半步街以東、新建後牆路以南、勝利路以西合圍區域采取管控措施,所有人員人不出區、錯峰取物。
3.八一橋街道其他區域所有人員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聚集。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2日18時起實施,後續将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及時調整。
東湖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7月12日
黎川縣
黎川縣關于排查密切接觸者的接觸人員的公告
2022年7月12日縣疾控中心接外市協查函,函中提及我縣居民張某某與陽性病例在時空上有交集被判為密切接觸者。現張某某正在我縣集中隔離。7月10日、7月12日兩次核酸結果均為陰性。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動軌迹人員落實防控措施,現将其在黎川活動軌迹公告如下:
7月10日
7:30從南昌乘坐大巴返回黎川,10:15下車後直接到黎川客運站核酸采樣點采樣,10:30左右乘坐的士(贛FX7613)到黎川縣三小門口下車後回家,19:00左右騎車到中田路上遊玩20:00左右返回家中。
7月11日
21:00左右騎車到黎川一中北門網友網咖上網,22:00左右離開,後騎車到雙好超市旁邊鎖味零食店購物,停留約5分鐘,随後返回家中。
7月12日
9:00騎車到黎川賓館對面核酸采樣點采樣,随後返回家中,14:40接縣疾控中心電話被告知為密接,已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隔離。
為阻斷疫情傳播風險,請于密接張某某在上述時間段及地點活動軌迹有過交集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所在社區村(組)報告。暫時不要外出,做好自身及家人防護,并配合相關部門接受相應管控措施。
如有隐瞞,造成嚴重後果,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望廣大群衆自覺遵守相關疫情防控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主動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黎川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0794-7522332
黎川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樂安縣
樂安縣關于排查密切接觸者的
接觸人員的公告
7月12日12:00接到外市協查工單,要求追蹤管理新冠肺炎陽性病例密切接觸者楊某。目前楊某已在集中隔離,楊某隔離前在縣城内有活動軌迹,其主要接觸人員均已落實管控措施,楊某7月10日檢測核酸2次,結果均為陰性。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動軌迹人員落實防控措施,現将其在縣城活動軌迹公告如下:
1.7月10日18:15,楊某從南昌市徐坊客運站乘長途客車(贛FA0321),20:40許到達樂安縣汽車站下車,下車采核酸後由其父親騎車帶至東英角橋明珠理發店,在店内停留至22:00左右後到網上飛車網吧,上網至7月11日淩晨1:00左右回家(隆盛世紀花園);
2.7月11日12:00左右起床後到東英角橋明珠理發店,停留至15:00左右,後至網上飛車網吧上網至22:00左右回家;
3.7月12日起床離家至樂安二中後門正宗原味湯粉王早餐,停留時間半小時左右,離開時間8:34(付款時間);随後至東英角橋明珠理發店,停留至10:00左右,後到網上飛車網吧上網,12:10左右接到疾控中心電話後離開網吧回家等待轉運。
請與密接人員在上述時間段活動軌迹有過交集的人員,特别是明珠理發店、網上飛車網吧、正宗原味湯粉王同時間段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或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并開展核酸檢測,做好自身及家人防護,并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管控措施。接到報告的社區(村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鄉(鎮)政府或當地疫情防控辦公室報告,并持續跟蹤反饋密切接觸者的接觸人員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實行每日報告制度。如有隐瞞,造成嚴重後果将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望廣大群衆自覺遵守相關疫情防控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主動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樂安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電話:0794-6669019
樂安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7月12日11:12接到外省市協查工單,要求追蹤管理新冠肺炎陽性病例密切接觸者董某某,調查過程中發現黃某某也同為密接。目前董某某、黃某某已在集中隔離,董某某、黃某某隔離前在我縣内有活動軌迹,其主要接觸人員均已落實管控措施,董某某、黃某某7月12日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動軌迹人員落實防控措施,現将其在縣城活動軌迹公告如下:
密接1:董某某
7月7日
(1)12:02許到達鳌溪中心小學附近
(2)14:41—15:43在鳌溪下何元附近
(3)16:08—16:53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心
(4)18:08—18:30在萬崇橫木附近
(5)19:18在鳌溪下何元附近
(6)20:05之後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
7月8日
(1)8:12之前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鳌溪下何元附近停留
(2)8:12—11:34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心附近逗留
(3)12:03—12:53在鳌溪下何元附近逗留
(4)13:02—13:22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逗留
(5)13:28到達鳌溪中心小學附近
(6)14:02到達上羅坪,無具體逗留時間
(7)14:32—16:50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逗留
(8)17:44到交通事故處理中心
(9)17:57—19:35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逗留
(10)19:39—19:47在鳌溪下何元逗留
(11)20:45到鳌溪大腦嶺
(12)21:33之後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停留
7月9日
(1)7:45之前在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停留
(2)7:46—12:23交通事故處理中心
(3)12:49—14:01下何元附近
(4)14:24—15:43鳌溪坪上撫吉高速口,殡儀館附近逗留
(5)16:53—18:23至流坑村逗留
(6)19:49到下何元附近
(7)19:58之後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停留
7月10日
(1)4:33之前,縣消防救援大隊附近停留
(2)4:58—7:13在殡儀館停留
(3)8:39—10:00在牛田南安逗留
(4)10:17—14:01在流坑村逗留
(5)14:13—15:03在牛田南安逗留
(6)15:13後,流坑村停留
7月11日
(1)6:42之前,在流坑村停留
(2)7:17—9:08在牛田鎮逗留
(3)9:12之後在流坑停留
7月12日
(1)9:18之前在流坑村停留
(2)9:53—10:49牛田鎮逗留
(3)11:09—13:00在流坑村停留
(4)13:40後在下河元社會福利中心、法院、消防救援大隊附近逗留
密接2:黃某某
7月7日
(1)11:40到樂安縣撫吉高速路口
(2)11:48—23:50到鳌溪下嶺并停留
7月8日
全天在樂安縣城活動(主要在電信局、香山豪庭、外環路、大腦嶺上、劉家灣附近活動)
7月9日
全天在樂安縣境内活動(電信局、下嶺、外環路、劉家灣、潭港、牛田鎮、白石嶺、新汽車站、楊柳山莊活動)
7日10日
全天在樂安縣境内活動(電信局、下嶺、外環路、牛田鎮、流坑村活動)
7月11日
全天在樂安縣流坑村活動。
請與密接人員1、2在上述時間段活動軌迹有過交集的人員或有過接觸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或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并開展核酸檢測,做好自身及家人防護,并配合相關部門落實管控措施。接到報告的社區(村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鄉(鎮)政府或當地疫情防控辦公室報告,并持續跟蹤反饋密切接觸者的接觸人員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實行每日報告制度,如有隐瞞,造成嚴重後果将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望廣大群衆自覺遵守相關疫情防控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主動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綜合:南昌東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西湖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黎川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樂安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來源: 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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