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末,又到了大家比較關心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的時候了,本期我們來聊一聊全年一次性獎金。
首先,什麼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說白了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年終獎。
這其中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那麼全年一次性獎金都有哪些優惠算法呢?最主要的是這兩種:
第一種:
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第二種: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述(最多18字
舉例:
小陳2021年月工資為20000元,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每月500元,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202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
按單獨計稅,小陳的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20000×12-5000×12-500×12-2000×12=150000>144000元
适用稅率為20%
速算扣除數為16920,
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0×20%-16920=13080元;
小陳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
48000/12=4000>3000元,
适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
因此應繳納個稅=48000×10%-210=4590元。
上述兩項總的應納稅款為13080 4590=17670元。
小陳采用單獨計稅,即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方式繳納的稅款更少。
注意:納稅人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并入綜合所得對不同收入情況的納稅人影響各不相同,納稅人在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時,可視情況選擇是否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進行申報。
全年一次性獎金該如何合理節稅?
1.避開臨界點
我們都知道在新稅制下,年終獎的臨界點前後相差1元到手的錢可能會拉開數萬元的差距,多發一塊錢多交幾萬塊個人所得稅是企業需要給員工避開的雷區。那我們來看看臨終獎的臨界點都有哪些?
在每月工資不少于5000元的前提下,個人所得稅的臨界點是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
在這些年終獎臨界點上,數字 1,則需要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分别為:2310.1元,13200.2元,13750.25元,19250.3元,30250.35元,88000.45元。
以144000元為例,來算一算。
年終獎÷12個月×相應稅率-速算扣除數
适用10%的稅率
年終獎個稅=144000×10%-210=14190元
如年終獎144001元
144001元年終獎适用20%的稅率
年終獎個稅=144001×20%-1410=27390.2元
27390.2-14190=13200.2元
多發1元年終獎,少收到13199.2元。
2.盡量采用一次性發放,避免一年多發。
企業采用将年終獎一年多次發放的,每次發放一部分,除了第一次可以按照年終獎一次性計算外,其他的獎金都需要在工資裡合并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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