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開始施行,規定放寬了殘疾人考駕駛證的條件,2016年公安部139号令進一步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根據手指、手掌、下肢殘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或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殘疾人輔助駕駛裝置分為三種
1、上肢殘疾:方向盤控制輔助器
2、下肢殘疾:油門左遷延踏闆
3、下肢殘疾:手駕裝置
想學車的殘疾人朋友們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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