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市民梅女士在某家面包店買了三瓶杯裝酸奶,可喝了以後,身體就開始不舒服,等她再仔細觀察酸奶外包裝的時候才發現,這酸奶居然已經過期了。
8月14日晚上梅女士在柳邕路45号柳邕一小對面的喜蓮娜面包店購買了三杯皇氏乳業生産的大紅棗酸奶飲用。當天晚上梅女士出現了頭暈、肚子痛、惡心等症狀,連忙看酸奶的保質期,發現瓶口寫的生産日期是2016年7月21日,保質期21天,根據推算,應該是8月11日就到期了。梅女士說,因為喜蓮娜算是大品牌,購買的時候沒有注意看保質期,身體出現了不适的症狀才看的日期。
梅女士保留了當時購物的小票,很快找到店家讨說法,可是店家的答複讓梅女士很不滿意。店家說出現這樣問題要去找皇氏,他們不負責。聯系皇氏後,皇氏卻要求梅女士去醫院開具證明,是喝了這牛奶才出現身體不适等問題的。梅女士說醫院根本不可能開這樣的證明。
記者來到了梅女士購買酸奶的這家喜蓮娜,發現店裡的确銷售有這種皇氏大紅棗酸奶,不過生産日期都是7月31日的。店長閉玲紅告訴記者,他們的工作人員每天都會對上架銷售的商品進行檢查,供貨廠家也會不定期派人來檢查貨品銷售情況,至于梅女士為什麼會買到過期的酸奶,她也不清楚。而且店長還說,梅女士提供的購物小票,隻能證明消費者在店裡有消費記錄,但這杯過期的酸奶是不是店裡銷售的,并不能确認。
事情發生後,店方已經派人送梅女士到醫院進行檢查,目前梅女士的身體已經逐步恢複,她向食藥部門舉報了這事,柳南區食藥局已經介入調查。
(《在柳州》記者:韋鵬 何赟 肖瑤(實習) 編輯:張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