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有一種薪酬形式叫做“有責底薪”。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很簡單,就是在完成規定的基礎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才能拿到最基礎的底薪。
這種薪酬形式主要存在于銷售崗位和計件工資崗位,對從業者是一種限制,也是一種提升工作效率的方法,但是卻有些打擦邊球,飽受诟病。
這是一種“底薪 提成”的薪酬形式。在這種薪酬形式下,從業者必須完成一個基本的工作量。打個比方:保險公司保險業務員,底薪2000元,但是需要完成20000元的保單成交任務,按照保單成交額的15%提成。
這位保險業務員的當月工資就是,底薪1000元,加上20000元的15%提成3000元,工資收入是4000元。一般情況下,如果完成的保單金額超過底薪,才能夠獲得全額基本工資,如果完不成保單金額,會相應按照比例酌減。
采用這種底薪方式的行業有很多。外賣和快遞行業情況也類似。外賣小哥和快遞小哥入職之後,公司會下達一個額定的任務,完成這個任務可以拿到一個基本工資,如果完不成會扣款。完成任務之後的單子會提高一點兒提成的比例。
結語:
這種形式對于勞動者來說不是很公平,但是在商品經濟大潮中,很多企業為了提升績效,采取這種形式提升工作效率,已經形成一個行業慣例。“底薪 提成”對能力較強的人來說是一種獲得高薪的機會,而對于能力稍差的人來說,卻是一種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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