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個朋友合夥開一家公司,有人出錢,有人出資源,是非常普遍的一種經營模式。不過,合夥公司需要注意的财稅事項,你都了解了嗎?今天印心來說說合夥公司印花稅方面的問題,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
合夥人的出資額和一般企業比起來,合夥企業還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合夥人向合夥企業出資時,合夥企業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呢?很多第一次經手合夥企業财務事項的會計都拿不準該如何操作。
我們從印花稅的繳納範圍說起。一般來說,企業的營業賬簿是需要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來繳納印花稅的(稅率為0.5‰)。而且除了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其他憑證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稅的。
也就是說,沒有計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收入,不征收資金賬簿的印花稅。所以合夥企業收到的合夥人出資額,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還有哪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印心順便和大家說說,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都有哪些,大家了解過之後,也能更合理地規劃企業稅務成本。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共有20種:附有購銷合同的訂單,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股權投資協議,已到期的合同(仍在繼續使用的),委托代理合同,貨物運輸代理專業發票(這項發票僅限于貨運代理企業和委托方簽訂的),托運行李、包裹的單據,供用電合同,會計、審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三方合同中的非合同當事人,無書面憑證的購銷業務,商業票據貼現,僅限企業内部使用的憑證,書面金額比實際結算金額低的合同,培訓合同,企業改制,土地租賃合同,承包經營合同,修理單以及其他無需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和憑證。
印花稅作為企業經營最常見的稅種之一,對它足夠了解,我們才能做好财稅工作。關于印花稅,您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問題,或者還有其他解決不了的财稅問題,歡迎關注或聯系“廣州印心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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