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開始,綽号“小公雞”的楊昌輝糾集大批社會閑雜人員,在深圳市原龍崗區坑梓鎮(現坪山區坑梓街道)一帶争勇鬥惡,為非作歹,實施了一系列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衆鬥毆、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被百姓稱為“坑梓黑幫”。
盤踞坑梓街道近13年自2001年以來,被告人楊昌輝糾集被告人黃永貴、黃松、李建軍、許治華、扶萬兵等大批社會閑雜人員,在深圳市坪山區坑梓街道一帶為非作惡,成為當地頗具聲名的惡勢力。
自2002年以來,楊昌輝通過籠絡鄉鄰、招納小弟、聘用員工、糾集同道等方式,在坑梓街道逐步建立起以他為首的、層級結構明确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非法排擠其他競争者或強迫他人挂靠其經營的深圳市東江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手段,楊昌輝在坑梓一帶的建築市場取得強勢地位。
該組織人數衆多、勢力龐大,在坑梓街道一帶具有重大影響。
案情摘錄駕車緊急變道惹黑勢力追砍
2004年4月12日下午,康某偉駕駛一輛微型面包車,因躲避前方路障緊急變道,引起了後面小車司機黃松的不滿。随即,黃松超車攔停面包車,下車後大罵康某偉等人。之後,雙方商議把車開回坑梓升甯廠再行調解。
正當康某偉下車時,黃松事先安排好的十多人手持鋼管和砍刀沖過來砍殺、打砸。康某偉等人見狀迅速逃離,而坐在車裡的朱某因躲避不及被砍傷,車輛也被嚴重損壞。
黃松得知康某偉已報警,便找到老大楊昌輝求助,由楊昌輝出面從中調解并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嫖娼鬧糾紛嫖客被毆打緻死
2007年11月14日0時許,被害人張某、李某軍與坑梓街道的香春發廊老闆羅某因嫖娼發生争執。羅某立刻打電話給前男友、被告人陸義高稱有人在發廊鬧事。
等到陸義高去到發廊,張某等人已經離開,他就叫楊某信駕車沿路追趕。當車輛追至龍崗區坑梓大水灣治安崗亭附近才發現張某和李某軍。楊某信手持木棍與陸義高、“胖子”下車,對張某進行毆打。
在毆打過程中,楊某信用木棍擊打張某頭部,以緻被害人倒地,其他人上前用腳對張某進行踢打。爾後,楊某信叫其他人留在原地看管張某,他們繼續追趕李某軍,追擊未果後沿路返回,将張某遺棄在路邊逃離現場,最後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終審維持一審判決2016年3月17日,
楊昌輝等27名被告人,
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首犯楊昌輝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罰金人民币150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别被判處15年至1年1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表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17年2月,
廣東高院對深圳黑老大楊昌輝
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
作出終審裁定,
維持深圳中院一審判決,
楊昌輝數罪并罰,
獲刑17年。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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