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初衷: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又來
劉禹錫,字夢得,洛陽(今河南洛陽)人,我國唐代著名的文學家、哲學家和詩人。他畢生從政,曾經官至監察禦史,後貶官為多處刺史。可以說,劉禹錫生不逢時,他生活在唐代中後期,安史之亂後,唐朝出現了宦官專權、藩鎮割據、朋黨之争的社會局面。劉禹錫對于這樣的社會現實頗感不滿,于是,曾參與了王叔父領導的改革運動,但遭到失敗,仕途進一步陷入坎坷,多次受貶。然而,正是這段經曆,卻為他後來的文字打下了廣博的基礎,寫出了《劉夢得文集》四十卷。
據《舊唐書·劉禹錫傳》和《新唐書·劉禹錫傳》記載,唐永貞元年(公元806年),時并稱“二王劉柳”(王叔文、王伾、劉禹錫、柳宗元)的劉禹錫因參與王叔文、王伾和柳宗元等人的革新活動遭到株連,初被貶為連州刺史,行至江陵,再度被貶為郎州司馬。經過十年漫長的遠谪生涯之後,憲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詩人終于被朝廷“以恩召還”,回到京師長安。但是,漫長的遠放生涯并未改變詩人的初衷。是年春天,他借去京郊玄都觀賞桃花一事,寫下了《元和十年自郎州承召至京,戲贈看花諸君子》一詩,即《玄都觀桃花》:“紫陌紅塵拂面來,無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觀裡桃千樹,盡是劉郎去後栽。”
在這首詩中,詩人借花諷喻,以明豔趨時之桃花,隐喻充斥朝中暫時得勢的奸佞小人,對抱殘守缺的守舊派給予了辛辣的諷刺和無情的嘲弄。因此,王湘在給《千家詩·七言·玄都觀桃花》作注時指出:“玄都觀桃花千樹,指在朝之官。劉郎,自喻也。言滿朝之人皆吾去後而升遷者。”詩的前兩句,正面寫出長安近郊塵土飛揚、紛繁嘈雜的熱鬧場面,明寫以桃花紅豔趨時的盛況,暗裡譏諷守舊勢力的趨炎附勢和結黨營私。詩的後兩句即由物及人,觸景生情,把“桃花”的趨時盛況與自己的遭遇聯系到一起,強烈地鳴出了革新派的不平之忿,“玄都觀裡桃千樹,盡是劉郎去後栽。”輕蔑之情,躍然紙上。如果說詩的前兩句還較為含而不露的話,那麼到了這裡實在是鋒芒畢露了。
由于此詩無情地諷刺了那班充斥朝中的趨炎附勢、抱殘守缺的守舊派,同時,隐隐地批評了朝政。所以,一經唱出,立刻就牽動了那班守舊者敏感而虛弱的神經。一時間诋謗蜂起,劉禹錫又因“語涉譏刺”而再度遭到遠放,被貶谪為連州刺史。這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桃花詩案”,亦即劉禹錫玄都觀一賦“桃花詩”。
繼這次玄都觀吟詩結案,劉禹錫被貶遠放之後,劉禹錫又曾先後擔任過夔州刺史、和州刺史等職。寶曆二年(公元826年)冬,劉禹錫被從和州召回洛陽客居。在此之間,劉禹錫曾一度消沉,參禅信佛,思想上極為苦悶。
太和元年(公元827年),劉禹錫再次以主客郎中之職,被朝廷召回長安。這時,距“桃花詩案”發再貶連州又過了長長的十二年。次年三月,劉禹錫再遊長安近郊之玄都觀。這時,觀中桃花已盡,“種桃之蹊,半是蒼苔而菜花滿徑矣”;“種桃道士”,“比先年宰相已去”。詩人舊地重遊,感慨無限,随即複又吟出七絕一首,即《再遊玄都觀》。在《劉禹錫集·再遊玄都觀·序文》中,他感慨之至,叙述道:“餘貞元二十一年為屯田員外郎時,此觀未有花。是歲出牧連州,尋貶為郎州司馬,居十年,召還京師。人人皆言有道士手植仙桃,滿觀如紅霞,遂有前篇,以志一時之事。旋又出牧,今十有四年,複為主客郎中,重遊玄都觀,蕩然無複一樹,唯兔葵、燕麥動搖于春風耳。因再題二十八字,以俟後遊。時太和二年三月。”文中的“再題二十八字”即指《再遊玄都觀》。在這首詩中,劉禹錫明挽桃花,暗諷趨時小人政治上的迅速消亡。這就是其玄都觀二賦“桃花詩”:“百畝庭中半是苔,桃花淨盡菜花開。 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又來。”
詩人聯系政治上的變化,睹物生情,百感交集湧上心頭:百畝之大的玄都觀之中,現多半地方已長滿了青苔。昔日那些明豔趨時的桃花,現在都已死光了,唯有野草、野花遍地叢生,就連種桃之人也去向不明了,遺下的僅是一片荒涼蕭條。詩人仍明寫物暗喻人事之變遷,感慨道:當年那些打擊王叔文、貶斥“八司馬”們的權臣們及黨羽,現在都到哪裡去了呢?“前度劉郎”我不是又回來了嗎!詩人坎坷多年而依然故我,豪氣逼人、初衷未改。劉禹錫痛快淋漓地抒發了自己不怕打擊、堅持鬥争的倔強意志,并流露出幾分得意的勝利歡悅。
劉禹錫自永貞元年因革新失敗被貶郎州,到元和十年被召回;從玄都觀賦詩“桃花詩案”發,二貶連州,又到太和二年再遊玄都觀,複為“桃花”歎,其間竟長達二十四年之久,詩人雖也曾一度消沉過。然而,二十四年的漫長歲月,并未磨減劉禹錫堅持真理的銳氣,沒有改變他為宦之初衷。“前度劉郎今又來”時,其鲠直為人和不懈的鬥争精神仍一如當年,絲毫沒有減色。其铮铮氣骨直讓後來者為之啧啧稱歎,緬懷不已。今人讀其詩,仍能受到強烈的激勵,并從中獲得深刻的教益。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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