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被譽為“書聖”,其《蘭亭序》有“天下第一行書”之稱,向來被當做他的代表作,很多人對王羲之的印象也是行書家。
但是,對王羲之頗有研究的書法家寇克讓說,王羲之固然真行草諸體兼善,但非要論以先後的話,他首先是一個草書家,其次是楷書,最後才是行書。
我們不妨看看寇克讓的幾條證據:
第一,王羲之成名于草書。“王羲之章草答庾亮”一事發生在王羲之31歲的時候,這一個時間點,寇克讓在《書法沒有秘密》中有精确的考證。
庾翼是庾亮的弟弟,作為書法上的競争對手,庾翼最初是瞧不起王羲之的,曾把王羲之的書法稱為“野鹜”,即野鴨子,也就是說王羲之的字是“野路子”。直至他看到王羲之寫給哥哥庾亮的信時,庾翼才深表拜服。
他給王羲之寫信道:“吾昔有伯英(張芝)章草十紙,過江颠狽,遂乃亡失,常歎妙迹永絕。忽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庾翼顯然是把王羲之的章草和張芝相提并論了。一個年輕人居然可以比肩曆史上的草聖,何況還是出于競争對手之口!
第二,王羲之晚年的書法達到個人的巅峰,而這個階段主要的字體也是草書。永和(345-356年)年間是王羲之人生最後的十年,被後世尊為草書圭臬的《十七帖》,著名的《桓公破羌帖》等都是這個時期的作品,藝術水平登峰造極。梁武帝内府著名押署人唐懷充評價《桓公破羌帖》“筆法入神”。
據寇克讓考證,《桓公破羌帖》寫于公元354年(東晉永和十年),當時桓溫收複舊京洛陽,舉國歡慶,王羲之雖然已經辭官歸隐,但仍關心國家大事。他說:“《桓公破羌帖》時間明确,涉及重大曆史事件,是一件标準器。”
王羲之《桓公破羌帖》
王羲之《桓公破羌帖》
王羲之《十七帖》
第三,王獻之曾對王羲之說:“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頓異真體,今窮僞略之理,極草縱之緻,不若藁行之間,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體。”王獻之是王羲之第七子,他在此建議羲之由古草改向行草,應該是羲之晚年的事,看來王羲之一生主要精力在草書。
第四,唐初官修《晉書》在《王羲之傳》說:“尤善隸書。”隸書,就是楷書。這一段顯然是行文拼湊的一種寫法。而《王獻之傳》寫得更清晰,說:“時議者以為羲之草隸,江左中朝莫有及者。”據文獻,這個說法是得到過頗具發言權的王僧虔的印證的。何況,《采古來能書人名》也說羲之“特善草隸”。
第五,寇克讓做過一個統計,王羲之傳世的作品裡,六成以上是草書,三成多是楷書和行書。
寇克讓說,《桓公破羌帖》是永和十年的作品,與永和九年的《蘭亭序》時間最為接近。據文獻記載,王羲之有一個習慣,就是往往寫真草參半的作品,所以字體界限不是絕對不可以逾越。《桓公破羌帖》與《蘭亭序》雖然字體有别,似乎仍然可以比較,那麼《蘭亭序》炫技、做作的小動作一望而知,它缺乏王羲之其它可靠作品的普遍具備的渾樸之美。
既然《蘭亭序》隻是普品,為什麼成了代表作?
寇克讓認為,關鍵推手是唐太宗。唐太宗也善書,古代書家中最推崇王羲之。但草書的門檻太高,一般人僅辨認就需數年,至于寫出新意,難上加難,而楷書一般看來有點“小兒科”。李世民當時最看重的是行書,所以出現了著名的二序——《蘭亭序》《聖教序》,這兩個“政府工程”都是行書,蕭翼賺《蘭亭》和陪葬昭陵的故事更是将《蘭亭序》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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