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是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共識
但還是有極少數駕駛人
心存僥幸、铤而走險
飲酒後駕車出行
4月16日淩晨,三亞交警吉陽大隊在迎賓路千古情路段開展酒駕夜查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瓊BJ***6号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駕駛人藍某寶(男,33歲)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13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而駕駛人卻稱自己隻喝了“動力火車飲料”。
随後,三亞交警将其帶往三亞市中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藍某寶血液内酒精含量為14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核查,藍某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
藍某寶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19條第1款、第22條第2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91條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将對其處以1500元罰款、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有時候我們喝的一些
顔色紅紅綠綠、口感酸酸甜甜
例如Rio、拉蒂爾、VK、動力火車等等
這些無論是從視覺、嗅覺還是口感
都不像是酒的液體
都含有酒精成分
有的甚至要高出啤酒一倍
如果不注意誤飲了這些又駕車的話
當然屬于酒駕了
還需要注意的是
一些酸梅湯、藥物(如藿香正氣水)
朗姆酒口味餅幹或面包、冰激淩等
在制造過程中也會産生或者摻入酒精
大量攝入同樣會在身體中産生酒精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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