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鐵路局發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征求意見稿)》,《意見》新增了霸座懲治規定。
火車高鐵霸座拟将首次納入交通運輸法規,屬于違法行為!
近年來,高鐵“霸座女”、“霸座男”屢現,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首例“高鐵霸座”事件
治安罰款200元,限制購票
2018年8月21日,從濟南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鐵列車上,男子孫某霸占一位女乘客座位。
在女乘客和乘務員的要求下,孫某以“無法起身,不能歸還座位”為由繼續“霸座”。
經列車長和乘警勸說無果後,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就坐。
孫某高鐵霸座事件引起網絡熱議後,2018年8月22日晚,當事男子孫某回應稱,“自己當時态度不太好,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
2018年8月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于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
2018年8月24日,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表示,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高鐵“霸座”男子孫某錄制道歉視頻截圖
首次被拘留
列車女乘客“霸座”辱罵乘警
2018年12月3日,在包頭開往大連的K56次列車上,又出現一名“霸座女”。
據大連公安發布消息稱,女旅客劉某從沈陽站上車準備到熊嶽城站,上車後沒有按所持車票座位就坐,而是坐在1車64号座位上。列車從蘇家屯站開車後,旅客祝某持該座位号車票要求劉某讓出座位,劉某拒不配合,聲稱“誰先坐就是誰的”。列車員過來勸說無效後,向乘警報告。
與此前“霸座”後果不同的是,劉某拒不讓座的行為,換來了更加嚴厲的行政拘留處罰。
面對劉某無理取鬧,乘警多次告知其行為已擾亂了列車秩序,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并對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劉某将座位讓出來,均遭到劉某拒絕,并且其态度惡劣,辱罵乘警和周圍旅客。
為了維持列車正常運行秩序,乘警對其多次警告無果後,将她強制帶離現場,移交車站派出所處理。
劉某對“霸座”行為供認不諱。大連鐵路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霸座将通知公安機關
火車高鐵霸座拟納入交通運輸法規
近年來,霸座行為不時成為社會焦點。此次公布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八條規定:鐵路運輸企業發現塗改、僞造車票或者證件乘車,惡意逃票或霸座的,應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其中,塗改、僞造車票或證件乘車的,一直以來都是鐵路部門重點打擊的違法行為,而“霸座”一詞,還是頭一次出現。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贊同“好,嚴懲霸座行為。”“支持!法律就應該為好人撐腰,霸座的無賴就應該繩之以法。”“支持,希望早點落實。”
對于高鐵霸座行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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