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檔案有着悠久的曆史,但“檔案”一詞的稱謂,則是較晚才出現。檔案在商代稱為“冊”,周代稱為“中”,秦代稱為“典籍”,漢魏以後稱為“文書”“文案”,唐宋以後稱為“文卷”、“案卷”、“案牍”,清代稱為“檔子”、“檔案”。一直沿用至今。
崗位職責與權限:
1、具體負責資料的歸檔與管理工作,督促各檢測室資料管理員做好本室資料的歸檔和管理工作。
2、負責彙總、登記、标識、發放、保存、回收和留存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規程、規範,負責登記、保存、發放與檢測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等。
3、統一管理檢測原始記錄、檢測報告、技術報告等技術資料檔案,各檢測室資料員具體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4、對超過保存期的資料提出可銷毀的技術檔案清單,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執行。
5、做好技術資料檔案的保密和“八防”工作,确保檔案、資料的安全。
6、有權拒絕任何違反保密要求的各種文件資料借閱、複制行為。
7、配合公司的文件控制、内部審核、管理評審、現場評審等工作。
8、負責資料室内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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