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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WeGo_徐玲
經常有人問我,提複合被拒絕怎麼辦。
我很想說:先後撤吧,說明你打擾到對方了。
可是我知道提問者一定會心想“這算什麼回答?”,因為問題的弦外之音是——被拒絕後,我該說些什麼話讓對方改變主意。
被拒絕後不想放棄,想要馬上找到辦法攻破對方的情感防線。
這叫什麼?
不知趣。
缺了什麼?
尊重。
要說服一個憑着思維慣性勇往直前的人暫停一下,難度不比把一頭橫沖直撞的牛往回扯要低。但我還是想說,因為這般莽撞,任由情緒發洩去死纏爛打導緻拉黑的案例真的太多,太多了。
我思考過原因,問題應該出在兩件事上。
1.太重視自我感受。
失戀了自然很難受,在痛苦的時候,很難分出心思去關注對方想要的是什麼。
何況大部分人可能在潛意識中對前任是有責怪心理的,認為正是對方狠心離開造成了自己陷入此般境地。
他們不願意相信曾經有過的親密已經消失無蹤,心存僥幸地忍不住去作去鬧,或者博取同情,都是為了留住對方的關注。
在我的世界裡,我最重要。我失戀了,解藥在你身上,你給我不過就是點點頭的事。
2.太迷信技巧。
他們認為挽回就是操縱人心,什麼“套路是學來的,愛你是真心的”,為求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過于相信技巧的神奇之處,總是覺得有什麼辦法,一句話就能讓前任改變主意,乖乖回來和自己複合。
溝通得好,會說話,确實是能加分的,但是不能忽略你們之間的距離,如果曾經的相處給對方帶來過嚴重的心理創傷,留下了極深的負面印象,那縱使你情商高會說話,也不是僅靠話術就能挽回的。
分手後想挽回當然應該主動,但是有的人主動得過了頭,陷入糾纏而不自知,等發現的時候停不下來,抱着僥幸的心理繼續,直到被删好友,或者拉黑。
以剛才的例子來形容的話就是,
你身上有我的解藥,我求你給我。
你不答應,我就再想辦法,用語言去誘導、哄騙。
再不行就用威脅、恐吓,就是搶也要搶到手。
如果你能想象到以上情景的畫面,并且不幸地感到有那麼一絲熟悉,那麼大概不難理解,為什麼挽回總是失敗,事情總是越來越糟。
這不是挽回技巧的問題。
這是根本上,一個人社交理念上的問題。
幾乎所有關于情感問題的讨論,最終焦點都會落到三件事情上——自由、邊界和對抗。
愛上誰,積極展開追求或是挽回是自由意志的體現,我們當然有選擇主動的權利。
可是過程中可能會遭到拒絕,目标對象築起了堅硬的邊界,把你拒絕在邊界之外。
很多人把這種拒絕看作是對自身自由意志的妨礙:我喜歡你,追求你,這是我的自由。
于是他們果斷選擇對抗。你築起了堅硬的牆作為邊界,我就用蠻力,用更強烈的攻勢,就是要你屈服投降。
糾纏、哄騙、威脅和恐吓,這些讓人厭惡乃至作嘔的惡心行為,都是因為他們對自由的理解偏差造成的,他們隻會考慮自己的行動受到了多大程度的限制。
而親密關系的建立是需要雙向奔赴的,誰都不比誰高貴,你的自由也不應淩駕在對方的自由之上。
真正愛一個人,我們必須承認和尊重對方的自由意志,而不是逼着ta必須要聽你的話,滿足你的欲望。
戀愛當然是自由的,但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自由。自由永遠是有着附加前提的,當自由膨脹到對他人邊界形成侵犯,企圖通過執着、糾纏來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這是對自由的誤解,也是對愛情的亵渎。
我們在處理感情問題的時候,包括指導過程中,都要遵循的行為準則是“積極主動,絕不糾纏”。這就意味着我行使自身最大限度的自由意志,但充分尊重你拒絕的權利。
當挽回隻為了挽回,挽回成為了唯一目的的時候,行為的性質已經悄悄發生了變化,剩下的幾乎都是欲望,沒有多少愛情了。
對方變成了你解決自身欲求的目标,一旦拒絕,兩個人之間就容易形成敵對姿态,對抗的立場注定了其中難以有情感的流動,更談不上共情,無法相互理解彼此的感受。
所以即使是為了最終能夠成功,都應該把尊重對方的感受放在重要的位置,尊重是産生感情和默契的基礎,可以拉近彼此關系。
大部分情況下,挽回感情都不是太難做到的一件事情。本來你們能走到一起,說明價值基本是匹配的,問題往往出在情緒體驗上。挽回者不能隻為實現自己的目的,應該更多地考慮如何滿足對方的需求,在表達你有多愛之前,先學會尊重。
尊重就是充分理解對方的個人意願,“No Means No”,把“不要”當成“不要”來理解。
不懂得這個道理,就有相當高的概率把原本能成功的好事搞砸,這類人自身是有着嚴重問題的,如不改進,換個對象還是難逃分手命運。
你以為是技巧問題,其實是心理有問題。
作者介紹:
徐玲,情感咨詢師,擅長從本質揭示問題并解決,咨詢風格循循善誘,偶爾必要時會直擊痛點。
感謝閱讀,私信挽回相處中,如何培養出自己的「直覺」?
和前男友聯系導緻分手怎麼挽回?
分手後明明對方也很難受,為什麼不肯複合?
#分手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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