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一課 輕松學政策
辰辰是一家廣告公司的商務主管。上月底,由于勞動合同到期,單位提出不再與其續簽。在結算各類工資和經濟補償時,辰辰提出,今年有10天的年休假,年初休了3天,還沒有休完,是否應給予未休年休假的工資補償。公司表示,沒有休完就視為自動放棄了。這是真的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了,年休假就沒有什麼補償了嗎?今天仁仁博士來解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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