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違規報銷交通補貼超460萬被通報?新京報快訊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有關問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雲南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違規報銷交通補貼超460萬被通報?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新京報快訊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雲南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了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有關問題。
一、關于違規報銷交通補貼問題
2015年至2017年,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共計15戶企業,未将交通費納入職工工資總額進行管理,采取“限額憑票報銷”方式報銷職工交通費,涉及360人,金額共計463.6萬元。其中,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本部按照中層管理人員(含部門助理)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140.03萬元,涉及67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國鼎投資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20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105.1萬元,涉及65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能源環保産業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20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31.88萬元,涉及38人;雲南國經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先後按照高層管理人員2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以及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200元/月、員工10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64.93萬元,涉及36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金潤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20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38.63萬元,涉及27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金澤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5.18萬元,涉及9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每人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4.9萬元,涉及8人;香港中滇資本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000元/月、員工5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1.64萬元,涉及10人;中滇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000元/月、員工5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3.5萬元,涉及12人;雲南國資産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中層及以下管理人員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31.07萬元,涉及29人;雲南滇資生物産業有限公司按照高管正職1800元/月、高管副職1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100元/月、員工9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16.29萬元,涉及28人;雲南國資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200元/月、員工8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11萬元,涉及12人;雲南國通财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前台(業務部門)1200元/月、後台(管理部門)6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5.68萬元,涉及11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金鼎商業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層管理人員在限額1500元/月的标準内報銷交通費1.28萬元,涉及3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金控有限公司按照高層管理人員2000元/月、中層管理人員1500元/月、員工1200元/月的标準報銷交通費2.49萬元,涉及5人。
二、關于違規購買煙酒茶、禮品、土特産等問題
2015年至2018年,雲南資本下屬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能源環保産業有限公司等6戶企業,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購買煙酒茶、禮品、土特産等共計金額22.14萬元。
(一)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能源環保産業有限公司購買煙、茶、禮品等問題
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能源環保産業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煙、茶、禮品共計金額16.04萬元,其中購買茶葉11.39萬元,煙2.15萬元,中藥材1.3萬元,禮品8990元,購買酒3000元。
1. 2016年3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冰島茶20套,220元/套;景邁茶20套,150元/套;陳韻茶20套,75元/套;滇紅茶5套,380元/套;中茶紅印茶1餅,260元/餅;天沫生茶1餅,260元/餅。共計6批次,合計1.13萬元。
2. 2016年3月,由公司原副總裁陽雲春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三七2公斤,300元/公斤;紅東革阿裡2公斤,670元/公斤。共計2批次,合計1940元。
3. 2016年4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紅塔山新勢力香煙5條,100元/條;雲煙軟珍香煙30條,200元/條。共計2批次,合計6500元。
4. 2016年5月,由公司原副總裁陽雲春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雲煙軟珍香煙10條,210元/條;金猴獻瑞茶6盒,150元/套;天之藍酒20瓶,150元/瓶。合計6000元。
5. 2016年6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市場總監趙作勇、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勐庫2016年新茶16片,216元/片。合計3456元。
6. 2016年6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印象煙莊香煙4條,340元/條。合計1360元。
7. 2016年7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原财務總監何怡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04年大益茶7片,500元/片。合計3500元。
8. 2016年9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三七0.5公斤,600元/公斤;天麻1公斤,400元/公斤。合計700元。
9. 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布朗宮廷茶14餅,85元/餅;06年中茶黃印茶7餅,150元/餅;金猴祥瑞茶7餅,150元/餅;中茶紅印茶7餅,180元/餅;古樹松針茶1公斤,300元/公斤;蜜香金牙茶1公斤,800元/公斤。合計5650元。
10. 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2009年無量古樹茶1公斤,280元/公斤;桂蜜紅茶1套,430元/套;古樹松針茶2提,70元/提(7餅/提)。合計850元。
11. 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三七一批,2350元/批;購買天麻一批,400元/批;購買天麻一批,900元/批。共計3批次,合計3650元。
12. 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古樹松針茶0.5公斤,300元/公斤;桂蜜滇紅茶2.5公斤,600元/公斤;綠茶香針茶0.5公斤,120元/公斤;景邁古樹茶14餅,50元/餅;2014年冰島春茶42餅,120元/餅;布朗宮廷茶42餅,80元/餅;茶罐16個,5元/個。共計7批次,合計1.09萬元。
13. 2017年1月,由公司原副總裁陽雲春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印象煙莊雲煙香煙10條,335元/條。合計3350元。
14. 2017年2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印象煙莊雲煙香煙20條,340元/條。合計6800元。
15. 2017年2月,由公司總裁張強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大吉賀歲金币10件,899元/件。合計8990元。
16. 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2004年中茶紅印茶7餅,200元/餅;2004年大益茶2餅,500元/餅;桂蜜滇紅茶2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紅茶0.5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天沫生茶7餅,120元/餅;桂蜜滇紅茶0.5公斤,650元/公斤;金猴獻瑞茶7餅,150元/餅。共計7批次,合計6515元。
17. 2017年2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758茶粉1盒,580元/盒;06年天沫生茶7餅,120元/餅;月光禅茶7餅,80元/餅;04年中茶紅印茶7餅,200元/餅;2014年冰島春茶7餅,120元/餅;2016年金昔歸茶7餅,240元/餅;2015年景邁古樹茶7餅,50元/餅;2005年熟磚8塊,110元/塊。共計8批次,合計7130元。
18. 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2006年易武古樹茶7餅,260元/餅;2014年冰島春茶7餅,120元/餅;2016年金昔歸茶7餅,240元/餅;金猴獻瑞茶7餅,150元/餅;2004年中茶紅印茶7餅,200元/餅。共計5批次,合計6790元。
19. 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三七及天麻一批,合計5090元。
20. 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古樹松針茶1罐,65元/罐;蜜香金芽茶23罐,165元/罐;桂蜜滇紅茶9罐,125元/罐;野生紅茶1罐,245元/罐。共計4批次,合計5230元。
21. 2017年5月,由公司原綜合管理部副主任張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印象煙莊雲煙香煙4條,340元/條,合計1360元。
22. 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昔歸古樹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紅茶2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樹茶7餅,300元/ 餅;昔歸古樹茶1公斤,650元/公斤;小戶寨古樹茶1公斤,450元/公斤;野生紅茶(中國紅)0.5公斤,1200元/公斤;昔歸古樹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紅茶(中國紅)1公斤,1200元/公斤。共計8批次,合計8700元。
23. 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小戶寨古樹茶1公斤,45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樹茶14餅,300元/餅;2014年冰島古樹茶14餅,150元/餅。共計3批次,合計6750元。
24. 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三七1批,680元/批。
25. 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桂蜜滇紅茶5公斤,420元/公斤;2014年大雪山古樹茶42餅,160元/餅;昔歸古樹茶8公斤,406.25元/公斤;2014年冰島古樹茶3餅,220元/餅;景邁古樹茶84餅,50元/餅;野生紅茶9公斤,400元/公斤;月光禅茶3餅,230元/餅。共計7批次,合計2.12萬元。
26. 2017年10月,由公司人事專員李苑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先後購買2014年冰島春茶7餅,120元/餅;2014年昔歸古樹茶15餅,280元/餅;1999年熟茶7餅,280元/餅;金猴祥瑞熟茶28餅,150元/餅。共計4批次,合計1.12萬元。
27. 2017年11月,由公司總裁張強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三七2公斤,455元/公斤。合計910元。
28. 2018年2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勐庫生茶10公斤,168.5元/公斤。合計1685元。
29. 2018年5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原副總裁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張強審批,購買滇紅茶7盒,300元/盒。合計2100元。
(二)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國鼎環境産業有限公司購買煙、茶問題
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國鼎環境産業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煙、茶共計金額1.38萬元,其中購買茶葉1.13萬元,煙2520元。
1. 2017年3月,由國鼎環境原行政主管曾麗娟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普洱茶(景邁山)40片,150元/片,合計6000元。
2. 2017年3月,由國鼎環境原行政主管曾麗娟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普洱茶(散茶)20斤,105元/斤。合計2100元。
3. 2017年3月,由國鼎環境原行政主管曾麗娟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茶罐20個,115.5元/個。合計2310元。
4. 2017年3月,由國鼎環境原行政主管曾麗娟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茶罐10個,91元/個。合計910元。
5. 2017年3月,由國鼎環境原行政主管曾麗娟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紅塔山牌香煙10條,200元/條,合計2000元。
6. 2017年12月,由國鼎環境原總經理助理張黎報銷,經原副總經理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裁束強審批,購買印象牌香煙8包,65元/包,合計520元。
(三)個舊市國鼎同盛環保産業有限公司購買煙、茶問題
個舊市國鼎同盛環保産業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煙、茶共計金額7800元,其中購買茶葉4750元,煙3050元。
2018年10月,由國鼎同盛原行政文員任倚賢報銷,經原能源環保會計趙祥忠審核,經國鼎同盛原總經理李正旋審批,先後購買大益茶10套,250元/套;玉溪尚善香煙6條,250元/條;大益茶5套,450元/套;玉溪尚善香煙5條,310元/條。共計4批次,合計7800元。
(四)雲南國鼎能效電廠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購買煙、茶、禮品問題
雲南國鼎能效電廠運營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煙、茶共計金額8647元,其中購買茶葉5200元,煙2100元,禮品1347元。
1. 2017年3月,由國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原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冰島宮廷普洱茶10套,220元/套,合計2200元。
2.2017年3月,由國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原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景邁春韻普洱茶10套,150元/套,合計1500元。
3. 2017年3月,由國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原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陳韻蘭韻普洱茶20套,75元/套,合計1500元。
4. 2017年3月,由國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馬迪莎報銷,經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印象煙莊香煙6條,350元/條,合計2100元。
5. 2017年9月,由國鼎能效銷售員李典勇報銷,經原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嘉華月餅3盒,259元/盒,合計777元。
6 .2017年12月,由國鼎能效行政人事張麗報銷,經原綜合管理部分管領導陽雲春、财務總監楊志東審核,總經理束剛審批,購買三七3盒,190元/盒,合計570元。
(五)上海雲資敦鼎實業有限公司購買茶、禮品卡問題
上海雲資敦鼎實業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茶、禮品卡共計金額1.8萬元,其中購買茶葉1.3萬元,禮品卡5000元。
1. 2017年9月,由雲資敦鼎原辦公室主任王群報銷,經原财務總監徐正輝審核,總經理曾可為審批,購買茶管家野生紅茶10公斤,1300元/公斤,合計1.3萬元。
2. 2017年1月,由雲資敦鼎副總經理李東波報銷,經原财務總監徐正輝審核,總經理曾可為審批,購買百聯集團OK卡5張,1000元/張,合計5000元。
(六)雲南國滇茶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酒問題
雲南國滇茶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違規購買酒共計金額1.28萬元。
1. 2016年11月,由國滇茶業原董事會秘書周麗華報銷并審核,經原董事長劉鵬峰審批,先後購買懷莊(3年)白酒40瓶,180元/瓶;英斯圖紅酒4瓶,150元/瓶。共計2批次,合計7800元。
2. 2017年6月,經國滇茶業原行政人力總監李玉麗審核,由原總經理助理周麗華報銷并審批,購買懷莊(1年)白酒40瓶,125元/瓶,合計5000元。
三、關于違規報銷代駕費的問題
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本部2016年報銷代駕費396元。
1. 2016年7月,由雲南資本本部原行政辦公室副總經理現茂報銷,經原行政辦公室總經理陽光、原資産财務部總經理周先田審批,報銷2016年6月27日代駕費287元。
2. 2016年8月,由雲南資本本部原行政辦公室職員李劍巍報銷,經原行政辦公室副總經理文羏、原資産财務部總經理周先田審批,報銷2016年4月1日代駕費109元。
四、關于違規報銷專車費的問題
2015年至2017年,雲南國經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總裁李晶、副總裁豐蕾、原副總裁李浩然3人出差不僅報銷交通補貼,期間經以上3人同意,由綜合管理部李忠豔經辦,還分别用公款預存的專車費支出個人交通費385元、196元、1510元,合計2091元。
編輯 劉佳妮
來源:雲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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