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河傳》寫于1940年的香港,彼時的蕭紅已離開她深愛的蕭軍,為躲避戰亂和端木蕻良逃難到香港。
本就體弱多病的蕭紅在遠離故鄉的香港,特别思念遙遠的北方故土。
此時她把自己對故鄉呼蘭河的深情訴諸筆端,用細膩飽含深情而又略帶凄涼的筆觸,對故鄉呼蘭河進行深情哀婉的回憶。
茅盾稱《呼蘭河傳》是一篇叙事散文詩。
《呼蘭河傳》雖是一部長篇小說,在小說中蕭紅用自己獨特的句子,都是短句子,都是通俗易懂的大白話,接近我們現在的語言,老少皆宜閱讀。
然而作品中的深情、辛酸、譏諷并不是每一個讀到它的人都能品得出,那時的蕭紅僅僅30歲左右,卻擁有一顆看透世事滄桑的心,對待這薄涼的世界依然滿含深情。
蕭紅雖是用通俗簡易的句子,卻飽含哀怨深情,滿眼淚花,面帶微笑,平靜中帶幾分譏諷的口吻向我們展現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舊中國北方人生活的場景,尤其是女人生存之艱難,可見一斑。
整部小說基本上沒有生僻字,沒有難懂的語言,沒有華麗文绉绉的詞彙,讀來似和一個婦人在平靜地閑談唠嗑,她一往情深地思念着故鄉和記憶中的親人。
《呼蘭河傳》又不同于其他的小說,并沒有一個完整曲折的故事,而是每個章節有不同的故事,通過不同的描寫,叙述不同的場景和人物,從不同方位和人物,對自己的故鄉呼蘭河進行各個層次的描寫,從而讓讀者更深刻全方位的了解自己的故鄉。
小說第一章主要寫呼蘭河的嚴冬之冷,以及這個地方人們的生活狀況和生存面貌。
小說的開頭是這樣說的:
寒冬的呼蘭河,大地被凍裂了口子,整天飛着清雪,人們走起路來是快的,嘴裡邊的呼吸,一遇到嚴寒好像冒着煙。
然後小說用了4~5頁的篇幅,用細膩诙諧的筆觸,詳盡描寫了呼蘭河西二道街上的一個大泥坑子的情況。
這泥坑子裡邊淹死過小豬,用泥漿悶死過狗,悶死過貓,雞和鴨也常常死在這泥坑子裡邊。
總共這泥坑子施給當地居民的福利有兩條:
第1條,常常擡車擡馬,淹雞淹鴨,鬧得非常熱鬧,可使居民說長道短,得以消遣。
第2條,就是這豬肉的問題,若沒有這泥坑子,可怎麼吃瘟豬肉呢?吃是可以吃的,但是可怎麼說法呢?
真正說是吃的瘟豬肉,豈不太不講衛生了嗎?有這泥坑子可就好辦了,可以使瘟豬變成淹豬,居民們買起肉來,第一經濟,第二也不算什麼不衛生。
在這一部分中,蕭紅于平靜之中說着泥坑子淹死動物的事情,實在諷刺當地居民,明明知道是瘟豬肉卻自欺欺人說是泥坑子淹死的豬肉,泥坑子給附近居民帶來許多麻煩和危險,卻沒有人想着用土把它填平,以便于人們通行無阻。
諷刺當時人們的愚昧無知,自欺欺人。
呼蘭河那裡的人都是天黑了就睡覺,天亮了起來就工作,一年四季,春暖花開,秋雨冬雪,也不過是随着季節穿起棉衣來,脫下單衣去的過着。
生老病死也都是一聲不響的默默地辦理。
為什麼會唱野台子戲呢?
在這二章的開頭,蕭紅就介紹了原因:
野台子戲是在河邊唱的,是在秋天,比方這一年收成好,就唱一台戲,感謝天地。
若是天氣大旱,人們帶起柳條圈來求雨,在街上十幾人跑了幾天唱着打着鼓。
求雨的人不準穿鞋,龍王爺可憐他們在太陽下面把腳燙得很痛,就因此下了雨。
一下了雨,秋天就得唱戲,因為求雨的時候許了願,許願就得還願。
唱戲的時候就要接親戚喚朋友,也是媒人最活躍的時候。
東家的女兒長大了,西家的男孩也該成親了,這個時候媒人就要粉墨登場了,約定好在戲台彼此相看。
也有定娃娃親,指腹為婚的。
一般這種情況兩家都很有錢,比方說一家是本地的燒鍋掌櫃的,一家是白旗屯的大窩堡,兩家是一家種高粱,另一家開燒鍋。
開燒鍋的需要高粱,種高粱的需要燒鍋買他的高粱。燒鍋非高粱不可,高粱非燒鍋不行。
恰巧又趕上兩家的婦人,都要将近生産了,所以就指腹為婚了。
但是這指腹為婚好處不太多,壞處是很多的。
半路上當中一家窮了,不開燒鍋了,或者沒有窩堡了。
若是男家窮了,那就一定要娶,如果女方一定不嫁,那姑娘的名譽就很壞,說她把誰家誰家“妨”窮了,又不嫁了。
“妨”字在迷信上說就是因為她命硬,因為她給某家妨窮了,以後她就不大容易找婆家了,會給她起個名字叫“望門妨”。
沒有辦法,隻得嫁過去,嫁過去之後,妯娌之間,要說她嫌貧愛富,百般地侮辱她,丈夫因此也不喜歡她,公公婆婆也虐待她。
她一個年輕的未出過家門的女子,受不住這許多的攻擊,回到娘家去,娘家也無有辦法,就是當年指腹為親的母親說:
這都是你的命,你好好的耐着吧 !
年輕的女子,莫名其妙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命,于是往往演出悲劇了,跳井的跳井,上吊的上吊。
古語說:女子上不了戰場。
其實這話不對的,這井多麼深,平白地你問一個男子,問他這井敢不敢跳,怕他也不敢的。
而一個年輕的女子竟敢跳井,上戰場不一定會死,也許回來弄個一官半職的,可是跳井就很難不死。
隻輕輕一跳,這輩子就完了。
自古對女人就有許多莫名其妙的咒語和束縛,世人對女人很少寬容。
我們當地就有一些這樣的規矩,比如:女人生過孩子的第一個月,是不準随便亂走動的,即便到鄰居家串個門都不行,因為這樣的女人會“妨”人。
假如此時女人不小心去了别人家裡,那麼别人家可能會死人的,是要倒黴的,将來肯定是要出壞事情的,家裡會諸事不順的。
因此,生了孩子的女人就要老老實實地待在家裡,像關禁閉一樣,關上一個月,無論你心情多麼低落郁悶,就是不準你出門。
還有就是關于過春節的習俗,已經出嫁的女兒過年那一天是不準在娘家的。
若不守規矩,在娘家過了正月初一,哎呀,後果是很嚴重的,娘家這一年是會不吉利的,絕對是要出大事情的,甚至有時候也會死人的。
有一年春節,村子裡有一個妻子和丈夫吵架生氣了,想回娘家冷靜冷靜,結果在娘家門口叫了半天門,竟然沒人給她開門。
當然這樣的陳規陋習,僅僅發生在一些比較貧窮落後偏遠的農村,在相對文明發達的城市,恐怕沒有這樣可笑迂腐的老規矩。
想一想全中國有多少個獨生子女,有多少個家庭隻有一個女兒,如果過春節不準女兒回娘家,那麼這樣的家庭過春節該是多麼的悲涼啊。
時代在發展變化,這些一直對女人來說是桎梏的陳規陋習,也必然會被淘汰,不管它是在多麼偏遠的農村,它必然會消亡。
就像任何一個有女兒的家庭,絕對不會再讓自己的女兒裹上小腳一樣,那些所謂的“妨”人的笑話,也絕對不會再發生。
我們畢竟生活在21世紀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國家,不是生活在封建的舊社會。
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這也是為着神鬼,而不是為了人的。
這廟會的土名叫逛廟,也是無分男女老幼都來逛的,但其中以女子最多,不到半晌午,就車水馬龍,擁擠得氣息不通了。
娘娘廟是在北大街上,老爺廟和娘娘廟離不了好遠。
那些燒香的人雖然說是求子求孫,是先該向娘娘廟來燒香的,但是人們都以為陰間也是一樣的重男輕女,所以不敢倒反天幹。
所以都是先到老爺廟去,打過鐘,磕過頭,好像跪到那裡先報個到似的,而後才上娘娘廟去。
當地的縣官是很講仁義道德的,傳說他第五個姨太太,就是從尼姑庵接來的。
所以他始終相信,尼姑絕不會找和尚,自古就把尼姑列在和尚一起,其實是世人不察,人雲亦雲。
好比縣官的第五房姨太太就是個尼姑,難道她也被和尚找過了嗎?這是不可能的。
塑泥像的人是男人,他把女人塑得很溫順,似乎對女人很尊敬,他把男人塑得很兇猛,似乎對男性很不好。
其實不對的,世界上的男人無論多兇猛,眼睛冒火的似乎還未曾見過。
就說西洋人吧,雖然與中國人的眼睛不同,但也不過是藍瓦瓦的有點類似貓頭鷹的眼睛,眼睛間冒了火的也沒有。
眼睛會冒火的民族,目前世界還未發現,那麼塑泥像的人為什麼把它雕塑成那個樣子呢?那就是讓你一見生畏,不但是磕頭,而且要心服。
就是磕完了頭,站起來再看看,也絕不後悔,不會後悔這頭是向一個平庸無奇的人白白磕了。
至于塑像的人塑起女子來為什麼要那麼溫順,那就告訴人,溫順的就是老實的,老實的就是好欺侮的,告訴人快來欺侮她們吧。
人若老實了,不但異類要來欺侮,就是同類也不同情。
所以男人打老婆的時候便說:
娘娘還得怕老爺打呢,何況你一個長舌婦!
可見男人打女人是天理應該,神鬼齊一。
怪不得那娘娘廟裡的娘娘特别溫順,原來是常常挨打的緣故,可見溫順也不是怎麼優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結果,甚或是招打的緣由。
讀到這裡的時候,感覺真有點魯迅先生的影子在文章裡邊。
不由地,就想起了以前看到過的介紹蕭紅的文章,說的是當蕭紅和蕭軍還在一起的時候。
因為一些生活上的瑣事,蕭軍動手打了蕭紅,朋友們看見蕭紅的眼睛和臉都是青紫的,便問是怎麼回事?蕭紅說是自己走路時不小心跌倒了。
而這個時候蕭軍居然當着衆人的面說:你怎麼不說是我打的呢?
當一個女人很卑微了自己去愛一個男人的時候,他是不會尊重你的。
女人,愛一個男人是可以的,但先愛自己吧,你都不愛自己,誰會愛你呢?
我想蕭紅設計這樣的内容,是有深意的,是為後面的故事做鋪墊,在後面她要寫到老胡家的團圓媳婦被婆婆一家虐待折磨緻死的故事,這一部分是後面内容的伏筆。
在那樣的社會背景下,女人挨男人的打,人們都應該認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吧。
在小說第二章結束時,蕭紅做了如下的總結:
跳大神為了驅鬼,唱大戲是唱給龍王爺看的,四月十八也是燒香磕頭的祭鬼,七月十八日放河燈,是把燈放給鬼,讓鬼頂着燈去托生。
這些盛舉,都是為神鬼而做的,并非為人而做,至于人去看戲、逛廟會,也不過是揩油借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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