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講我的經曆吧,我和媳婦是高中同學,在高中時沒有特别的聯系,到了大學通過電話聯系,聊着聊着确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就這麼順利的畢業結婚。
結婚後,我們在市裡打工,他弟弟也在市裡打工,住的也不遠,你們估計也是想住的近可以互相幫助嘛,是的,是可以幫助我們盡幫他們了,小兩口經常吵架,還玩離家出走,大晚上的給我們打電話找人,還有上門去調解的時候因為吵架,掀桌子,扔手機這都常事。我也不理解,扔壞了不需要買新的嗎?這都可以理解,誰讓咱是姐夫姐姐呢。
直到有一天我和我媳婦去商場逛街,碰到了小舅子的媳婦,她在一個店裡賣衣服,碰到了就說了幾句話,我們也沒懷疑什麼因為小舅子他媳婦一直都是在給别人賣衣服,直到在店裡看到了小舅子,我就問今天沒上班嗎?他說沒上,我們也沒有多想。然後過了幾天,我的嶽母打電話給我媳婦說,你弟弟開的店你們去看過了沒有?當時我媳婦也有些懵,原來那天在商場碰見不是偶然的,那個店就是他們的,哎,開個店有什麼不好說的,我們又不是外人怎麼理他能說說呢。
我跟媳婦說,你弟弟這是幹什麼呢?開個店也不說還瞞着我們,我媳婦說她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到後來才知道,開店的錢是嶽父給的,怕我們知道了攀比,錢是嶽父的他願意給誰就給誰,沒有不透風的牆,這樣讓我們知道是不是不太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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