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甘肅)網站公布信息:因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被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罰款共計33萬元。
信用中國(甘肅)網站發布内容顯示,從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共查處32例私家車通過滴滴平台接單運營行為,發現車輛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認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及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違反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遂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32例違規行為做出總計罰款33萬元的決定。
10月8日下午,奔流新聞記者聯系滴滴出行公司,就蘭州分公司被處罰一事未得到回複。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 張鵬翔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