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跨境賣家,常常會有這樣的困擾。申請了不同的海外專利後,需要按期繳納年費來維持專利有效性。然而,每個國家的專利制度不一樣,年費繳納的起始年限也不一樣,維護起來簡直頭痛,一不小心就忘記及時繳費,後果嚴重的還會失去專利權!
  
	今天小編就來為你盤點一下各國對于專利年費繳納的規則,大家可以手動收藏起來,維護專利就簡單很多啦~
  
	一、各國專利權期限
  
	一般來說,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專利有效期多為:
- 發明專利20年;
 - 外觀設計專利15年;
 - 實用新型專利10年;
 
  
	當然,也有不少特殊情況:如歐盟外觀設計為25年,印度的外觀專利為10年,盧森堡短期發明專利為6年。
  
	
  
	(常見國家/地區專利有效期)
  
	二、常見國家專利維持年費繳納概況
  
	01 美國
- 美國專利維持費分3次繳納:第一次是在授權後第3-3.5年;第二次在授權後第7-7.5年;第三次在授權後第11-11.5年。
 - 未按時繳納年費或者繳納金額不足的,專利權人應自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内補繳。
 
  
	02 日本、韓國
- 自授權日起30日内需要繳納授權費即第1-3年年費。(日本外觀專利可選1年或1-3年)
 - 從授權日起第4年開始繳納年費。
 - 滞納金期限為:6個月。
 - 可以一次性繳納多年年費。
 
  
	03 印度
- 自申請日起第3年開始交納年費
 - 滞納金期限為:6個月。
 - 在發明專利的年費期滿之日起的18個月内,如果發現忘繳年費,可以“非故意的理由”提出請願書,提交相關證據并補交恢複費及年費。
 - 可以一次性繳納多年年費。
 
  
	04 歐洲
- 自申請日第3年起需要繳納維持費。
 - 到期後的6個月内仍可以繳納,滞納金為官費的50%。
 - 歐洲專利授權後,不向EPO繳納維持費,向生效的各個專利局繳納年費。
 
  
	05 加拿大
- 自申請日第2年起需要繳納維持費。
 - 年度到期日應該為:申請日對應當年月日。
 - 可以一次性繳納多年維持費。
 - 若未及時繳納維持費/年費,申請/專利會被視為放棄,但可以12個月内請求恢複,并繳納相應恢複費、維持費/年費及滞納金。
 
  
	06 巴西
- 自申請日第3年起需要繳納維持費。
 - 年度到期日應該為:申請日對應當年日期三個月之内。
 - 到期後的6個月内仍可以繳納。
 
  
	07 澳大利亞
- 按申請的年數計算繳納年費的時間,逐年繳納。
 - 通過PCT途徑,年費是從PCT申請日後第4年開始。
 - 如年費逾期未繳納,可以在正常繳費期後的6個月寬限期内補交,但需要同時收取相應滞納金。
 
  
	溫馨提示
  
	很多國家的專利商标局并不會下發年費繳納的通知,隻會在滞納期内提醒代理機構繳納。所以作為權利人,更要自己去留心,避免延誤繳納甚至專利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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