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十九章首句:“絕智棄辯,民利百伓。絕攼棄利,盜賊無有。絕僞棄詐,民複季子。”(簡本)有三個“絕……棄……”句,二十章首句“絕學無憂”又見一“絕”字,學界對此句多有争議,許多學者傾向于“絕學無憂”句應排在十九章章尾。馬叙倫雲:“‘絕學無憂’一句當在上章。”高亨辨析道:“‘絕學無憂’與‘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句法相同,若置在下章,為一孤立無依之句,其說一也。‘足’、‘屬’、‘樸’、‘欲’、‘憂’為韻,若置在下章,于韻不諧,其說二也。‘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文意一貫,若置在下章,則與文意遠不相關,其說三也。”若按此分析,王弼本的斷章有可能出現了錯誤。帛書本由于沒有分章符,無法斷定此句的章節歸屬,高明在《帛書老子校注》中亦将此句排于前章之末。但竹簡本是将“絕學無憂”作為二十章首句抄寫的,證明王弼本是正确的。
文 | 楊吉德
即便竹簡本分章明确,高亨的“三說”依然無法辯駁,如饒尚寬在《老子譯注》(中華書局2015年版)中即把“絕學無憂”句排列于十九章章末。其實,斷定“絕學無憂”的章節歸屬,諸賢之論皆不足為憑,關鍵是能不能證明必須放在二十章才是合理的。
絕學無憂。問:本句如何區分與十九章“絕智棄辯”的不同?也就是說,如何才能确定“絕學無憂”應該寫在二十章首句?
答:《道德經》是對《周易》卦的闡釋,每個章節的主題源自于所對應《周易》卦的卦象和卦名。按照卦的順序,十九章對應《謙》卦。為什麼十九章寫“絕智棄辯”?是因為卦象的九三陽爻居中隔絕五個陰爻,故有“絕”字。陽為美,陰為惡;三陰居上卦,表現為以口舌之利博取上位,此為治國之惡,所以有“絕智棄辯”之說。(可參閱前文《道德經問答19章-簡本“絕智棄辯”與帛本“絕聖棄智”辨正》)。
周易謙卦
二十章按順序對應《豫》卦,《豫》卦卦象九四陽爻居中隔絕五陰相連,故仍在章首寫一“絕”字。“絕”字寫在十九章和二十章,完全是為了闡釋卦象中這一陽爻的作用,其它章節所對應卦沒有這種卦象,不可能在章首寫“絕”字。這是“絕學無憂”由來的證據。
“學”多解為學問。此處還應以本義解,《論語》:“學而時習之。”學習為“學”的本義。《周易》卦象規則,三主武,四主文,九四獨陽居四位,有學習之義。例如山水《蒙》卦,六個爻中,五個爻皆位反,隻有六四爻以陰正居四位,與學習有關,卦名“蒙”即指教、學應該堅持的原則。
周易蒙卦
為什麼要“絕學”?九四居上卦,進入了上層社會,必以六五、上六兩個陰爻象征的惡為效仿對象,此學習實為學惡,故有“絕學”之說。此“絕學”不是主張不要去學習知識,而是不要學習不良的為官之道,不要學習那些苟苟且且的經營方式。
周易豫卦
為什麼絕學就“無憂”?《豫》卦卦名寫“豫”,《豫•彖》:“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周易本義》:“豫,和樂也。”和樂即無憂。老子把卦象解釋為“絕學”,把卦名解釋為“無憂”,是把卦象(道)和卦名(名)之義合解,形成了“絕學無憂”之句,意思是斷絕學習那種不良的為官意識,才會有和順的心态。
從廣義講,是誰無憂?是社會無憂。任憑社會惡習發展,将會帶來重大社會隐患,隻有斷絕其蔓延路徑,民心才會穩定。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十九章和二十章所依據的《周易》卦有相同之處,各寫有“絕”字并不矛盾,“絕智”和“絕學”是根據不同卦象作出的不同解釋,“絕學無憂”隻能寫在二十章的首句,而不能歸于十九章的末句。
唯與阿,相去幾何?
問:本句的主體是誰?
答:“唯”是下面人對下達命令之人的應答。“阿”,簡本寫為“可”,是個多義字,帛本為“呵”,王弼為“阿”。劉師培認為:“‘阿’當作‘诃’。《說文》:‘诃,大言而怒也。’”此說有道理。此句的主體為九四陽爻,九四居上卦的最下爻,聽命于上面的二個陰爻,畢恭畢敬,為“唯”;對下卦的三個陰爻大聲呵斥,威風十足,為“诃”。“唯與诃”描寫了君主身邊的工作人員對上面和對下面的兩種不同心态。
簡本“相去幾可”之“可”帛本為“何”。“幾”,細微。“去”,《說文》:“人相違也。”這裡指唯與阿轉換的時間長短。相去幾何,對上之唯與對下之诃的轉換隻是瞬間的事。
陽爻本喻善美,但進入上層後,學習了一些不良官氣,就失去了原本品質,阿谀于上,呵斥于下,是人心缺乏定性的結果。
美與惡,相去何若?問:本句應該是對上一句的解釋吧?
答:是這樣。九四作為陽爻,原本是善美,在一定的環境下,由善轉變為惡是很自然的事。“何”,簡本為“可”,帛本、王本為“何”。“若”,如此。“相去何若”,美與惡為什麼轉變的如此快呢?唯與阿是人表象的轉換,美與惡是人内心世界的轉換。
人之所,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
問:這句話有這幾個問題:1、簡本“之所”是合文,下面有一重字符,應該是兩個“之所”才對,而帛本和王本寫為“人之所畏”,兩者文字不同,“之所”下面的二橫究竟是合字符還是重字符?2、“所”究竟是虛詞還是實詞?“畏”的主體是誰?3、帛乙本寫為“亦不可以不畏人”,有學者認為簡本斷句符應寫在下面的“人”字之下,即本句應該如帛乙有“人”字,應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答:這句話确實疑惑很多,這裡試做如下分析:
1、簡本“之所”下面應該是重字符,句子的正确讀法為:人之所,之所畏。帛書和王本皆省略了重字符,變成了“人之所畏”。
2、按帛本和王本看,“之所”為虛詞;按簡本說,“之”為到達,“所”為處所,皆為實詞。
“畏”,簡本上甶fu下示,祭祀鬼靈之義,《說文》未收入此字。《說文》:“甶,鬼頭也。”“畏,鬼頭而虎爪,可畏也。”畏懼之“畏”與簡本之“畏”字形不同,故簡本之“畏”不應解為畏懼。
簡本之“畏”從哪方面理解呢?其源于《豫》卦爻辭,“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由豫之“由”疑為“甶”的誤寫,“甶豫”,祭祀鬼靈的舞蹈儀式。儀式上,跳舞者化裝成鬼靈的模樣跳集體舞蹈,表示對鬼靈的敬畏。《象辭》表述為:“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象辭亦認為《豫》卦與祭祀有關。這種祭祀儀式,舞蹈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是王侯祭祀祖先,還要配上大型器樂伴奏。這可能就是簡本“畏”的含義,即要敬畏鬼靈。
“人之所”,指哪些人?還是與九四爻辭有關,“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朋盍簪”,人們聚攏在宗廟前參加祭祀。“人”就是指來到祭祀場所者。“人之所”,人們來到了祭祀場所。
“之所畏”,來到祭祀場所表示對鬼靈有敬畏感。
3、關于帛乙本“亦不可以不畏人”之“人”的問題,可以從這幾個方面考慮:一、簡本“畏”的下面是分章符,分章符下面的“人”字應該歸入下面的“人寵辱若驚”章,但也不排除分章符點錯的可能。從帛乙本看,“人”字确實無法歸入下句,如果說帛本誤加了“人”字,簡本卻又恰巧“畏”下面有個“人”字,難道帛本與作為摘抄本的竹簡之間有某種直接關聯?二、簡本之“畏”是敬畏鬼靈之義,在後面加上“人”字就改變了“畏”的本義。由此看,本文認為還是将“人”歸入下句為佳。
問:“人之所,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這句話重述《豫》卦爻辭,與前面的句子又有什麼關系呢?
答:本章提出了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功利性會使人心逐漸變惡,遵守信仰才能使人長期保持本性。“絕學無憂”指出進入了朝政階層的人不要學習貴族的不良習氣;“唯與阿,相去幾何?”指出對上阿谀、對下苛刻是這些人的顯著特色;“美與惡,相去何若?”由表面行為轉變至内心品性的惡;“人之所,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亦”是強調作用。社會體制的大變革使人們趨向于功利性,從而釋放出太多的心魔,如何才能防止社會風氣發生趨勢性轉變?需要在全社會建立信仰意識。有了階級,社會才能有序;有了信仰,社會才能規範。讓人們參與到祭祀活動中來,通過祭祀活動的影響,使人們對神靈産生敬畏感,讓無處不在的神靈作為評判自我行為的主裁,讓那些作惡的人不去違背共同的社會規範。這就是本句所表達的重大意義。
◎恍呵,其未央哉!衆人熙熙,若飨于大牢,而春登台。我泊焉未兆,若嬰兒未咳。累呵,如無所歸。衆人皆有餘,我獨遺。我愚人之心也,沌沌呵。俗人昭昭。我獨若昏呵。俗人察察,我獨悶悶呵。忽呵,其若海,恍呵,其若無所止。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以俚。吾欲獨異于人,而貴食母。
【注】:這部分文字竹簡本中沒有抄錄,帛書本及世傳本皆有抄錄。仔細分析,這段文字類似抒情散文,與《道德經》所有章節文字均不相同,似乎是對前面文字發表的感慨,應該不是本章原文,在此不予注釋。
今譯
斷絕學習不良的為官意識,才不會出現社會性的憂慮。
對上阿谀,對下苛刻,對上與對下兩種截然不同的轉換是多麼的短暫!
由美善到邪惡,為什麼轉變的如此之快呢?
這就是要人們都到宗廟的原因,到宗廟共同參與祭祀鬼靈活動。
也是為了讓人們明白,不能不敬畏鬼靈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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