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20時45分,吉安市吉安縣交警大隊鳳凰中隊在深圳大道設卡檢查時,遠遠看見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白色小車突然停在路邊。
車開的好好的為啥突然停下是酒駕了?還是……民警見此情況,立即上前,看到車内有兩人。經查詢,駕駛員為女性歐陽某,目前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男友羅某坐在副駕駛位置陪同其練車。
羅某表示,女友正在考駕駛證,可在證件還沒考下來的情況下卻急于練車,羅某便将自己的小車提供出來,自己坐到副駕駛室,充當起了臨時教練,讓歐陽某興緻勃勃的學起了車,誰知,被交警抓了個現行。
目前,吉安縣交警大隊口頭傳喚兩人至鳳凰中隊進行進一步調查及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歐陽某将面臨最高2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而羅某,将面臨最高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法條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将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蜀黍提醒:
駕考學員,一定要在有資質的教練陪同下駕駛教練車,在正規練習場地或在駕校練車場内進行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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