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糾紛,找法院
交訴狀,要立案
繳費、開庭......
STOP!!!
可不可以快馬再加鞭???
近日,旬陽法院棕溪法庭接待了一位前來咨詢立案的張某,據他陳述,2021年11月趙某與張某達成口頭協議,約定由張某為趙某建房提供勞務。完工後,張某多次向趙某索要勞務費,但趙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推诿,雙方矛盾加劇,甚至還發生過肢體沖突。
棕溪法庭幹警了解後發現,張某與趙某之間沒有書面協議,也沒有任何結算憑證,簡單訴訟會有風險。為了徹底解決矛盾,減少當事人訴累,法庭幹警在立案前與趙某取得聯系,進一步了解情況,并引導調解解決。
實地查看
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法庭幹警随即聯系轄區司法所、派出所、調委會等部門,于次日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調解過程中,法庭幹警針對各方訴求,實地查看房屋建設情況,走訪了解案情,從雙方争議焦點入手,通過釋法明理、案例指導等方式進行調解。最終,在各方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人民調解協議,協議約定:“趙某再行支付張某10000元整,雙方糾紛就此了結”。張某表示,來法院之前他已經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沒想到法院這麼快就解決了問題,還不用交訴訟費,訴前調解真是好!
達成和解
訴前調解機制到底是什麼, 接下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什麼是訴前調解機制
訴前調解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當事人不到法院起訴,直接向相應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另一種是當事人到法院起訴立案時,立案法官根據案情複雜程度,在征求雙方同意後,将糾紛委托給調解員進行調解。
訴前調解機制有什麼好處
都知道打官司,找法院,但是訴訟程序嚴謹、周期較長,有沒有更加便捷快捷的方式來解決糾紛呢?答案是當然有!訴前調解就能滿足大家的要求,而且優點多多。
1
程序便捷,節約時間
《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訴訟案件,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疑難複雜或經上訴的案件審理周期會更長。而訴前調解機制不受審限、場所限制,随到随調、即調即走,能夠更好的滿足當事人想要高效便捷化糾紛的高需求!
2
調解免費,減輕負擔
訴前調解機制是人民法院整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力量,并對調解過程進行指導,最終通過人民調解協議固化成果。而人民調解免費,減少當事人的經濟負擔,可謂省心又省時。
3
成果固化,強制保障
通過訴前調解機制達成的人民調解協議,經人民法院司法确認後,即有司法強制力保障,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來源:旬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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