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用來書寫及繪畫素描用的鉛筆,,距今已有四百多年的曆史了。鉛筆的使用,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方便,比如小朋友剛開始學習寫字時,大多使用鉛筆,因為,鉛筆寫的字,如果寫錯了,可以用橡皮擦擦幹淨重新寫,相比其他類型的筆,方便很多。這麼方便的鉛筆,是如何被人們發明出來的呢?人們在發明的過程中,有用到哪些發明方法呢?
先介紹一種發明方法:加一加創新法。
加一加創新法就是在一個事物上添加一個或多個其他事物,從而産生一種新事物的發明方法。
下面講講鉛筆具體是怎麼被發明的,大家就能明白,鉛筆的發明,用了哪些發明方法了。
鉛筆的祖先誕生在英國,但英語“鉛筆”一詞“pencil”卻來自古羅馬語“pencinus”。
1564年,一場猛烈的暴風雨襲擊了英國,吹倒了坎伯蘭郡的一棵大樹,一片像煤一樣黑的東西在樹根處露了出來,那是一個石墨母礦。當地的牧羊人就用一條條這樣的東西在羊身上塗劃,給它們做标記。不久,精明的城裡人就把石墨切成一條條,稱作“印石”,在街上叫賣。
初期的石墨印石有兩個明顯的缺點:一是污染手指,二是容易折斷。一位不知名的天才解決了污染的問題,辦法是像給石墨印石穿件衣服似的,用線繩把它嚴嚴實實地纏裹起來。易折斷的問題則是由德國巴伐利亞的一個工匠、業餘化學家卡帕斯·費勃在1761年解決的。他把石墨粉和硫磺、銻、樹脂攪拌在一起,把黏糊糊的混合物做成棍棒體,這樣成型後的混合體要比純石墨的印石的硬度強得多。
法國著名化學家、發明家尼克勒斯·傑庫斯·康特受命用法國石墨制作鉛筆,不知是被失敗的恐慌所刺激,還是被引人矚目的尊敬所鼓舞,康特下了賭注。由于隻有很少的劣質石墨原料,康特就加了一些黏土增加數量,然後再在土窯裡焙烤,結果比人們想象的還要好,他制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标印棍”。
通過掌握混合黏土的比例,康特生産的鉛筆在等級上從硬到軟;在鉛筆所劃出的顔色上由淺灰到深黑。
後來,一個純美國血統的細木工威廉姆·門羅發明了一種可以制造大約6~7英寸标準木闆條的機器,每塊木闆條都是由機器從頭至尾沖槽,槽深正好是石墨圓柱體的半徑,然後用兩片沖過槽、松緊适合的木片把石墨粘合起來,就制成了現代的鉛筆。
現在生産的标準鉛筆可以劃35英裡那麼長,至少可以寫4.5萬個字,削16次直到離筆尾兩英寸的地方還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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