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農民的安身立命之地。
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管理更是事關億萬農民居住權益的大事。
毫無疑問,農村村民未經批準建房,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規定。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後,國家為管控農村占用耕地建房問題,出台了許多新政策和一系列管控措施。
特别是今年,從中央這次罕見的高位推動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大家就應該明白,以後國家對農村占地建房問題的管理,一定會越來越嚴。
要像以前那樣,不經審批,随意占地建房,不僅難度越來越大了,被強拆的風險也越來越高。
對農民以及想下鄉投資建房的城裡人,明白在農村占用耕地建房,什麼情況下允許,什麼情況下違法是遠遠不夠的。
建房時認清形勢,掌握政策,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造符合當地政策和法律規定的房子,才是今後建房的明知選擇。
畢竟,幾十萬、上百萬真金白銀投進去建起來的房子,誰都希望一勞永逸,住得安心,用得放心。
誰的血汗錢都是錢,無論是自住,還是投資,都希望建好的房子權益有保障,不至于國家和地方政府一有什麼風吹草動,整日提心吊膽,甚至血本無歸。
所以,今後建房,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随意占地和不走審批流程了。
那麼,農村宅基地如何申請和審批呢?
2019年12月12日,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号),對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批流程作出規定。
按照該通知規定,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批包括農戶書面申請、村組公示、村級組織審查、鄉鎮受理審核(需到場審查)、鄉鎮政府審批、批後到場丈量确認、縣級政府備案、竣工到場驗收、申請不動産登記等流程。
綜合自自然資源法律論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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