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電子稅務申報操作流程? (大慶網訊)日前,記者從市稅務局獲悉,我市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啟,根據稅法相關規定,按查賬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在2021年5月31日前辦理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一般納稅人電子稅務申報操作流程?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大慶網訊)日前,記者從市稅務局獲悉,我市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啟,根據稅法相關規定,按查賬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在2021年5月31日前辦理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哪些納稅人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适用範圍,依照有關規定,凡2020年度在我市從事生産、經營(包括試生産、試經營)的企業(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包括查賬征收的納稅人和核定定率征收的納稅人。
據介紹,目前我市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申報方式主要包括網絡申報與直接上門申報。市稅務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了簡便納稅人申報操作、确保正确享受政策,稅收征管系統支持“自動識别、自動計算、自動成表”功能,電子稅務局也已經具備相關功能的配置。
“為了幫助納稅人提高申報的效率和準确性,推薦納稅人盡量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并且使用風險提示服務功能進行掃描,提高申報準确性,減少涉稅風險。”該工作人員說。
申報期結束後,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寫有誤,可以進行更正申報。如更正後需要補繳稅款,将按日加收滞納金。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不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是一種稅務違法行為,納稅人應如實準确填寫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報送有關資料,并對申報數據及其附送資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凡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又未辦理延期申報手續的,或是進行虛假申報的,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予以處理。
市稅務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納稅人,應盡早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避免申報後期因集中申報引起網絡擁堵導緻申報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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