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将被測的幾何量與具有計量單位的标準量進行比較的實驗過程。 測量四要素:測量對象(長度、角度、表面粗糙度等); 計量單位;測量方法(指計量器具和測量條件的綜合)測量精度(指測量結果與真值的符合程度)
一、計量的單位
二、計量器具的分類
1.量具
2.量規
3.量儀
4.計量裝置
三、測量方法的分類
1.直接測量和間接測量
直接測量——直接用量具或量儀測出被測幾何量值的方法。
間接測量——先測出與被測幾何量相關的其他幾何參數,再通過計算獲得被測幾何量值的方法。
絕對測量和相對測量
絕對測量——從量具或量儀上直接讀出被測幾何量數值的方法。
相對測量(比較測量或微差測量)——通過讀取被測幾何量與标準量的偏差來确定被測幾何量數值的方法。
2.單項測量和綜合測量
單項測量——一次測量中隻測量一個幾何量的量值。
綜合測量——一次檢測中可得到幾個相關幾何量的綜合結果,以判斷工件是否合格。
四、測量誤差
1.計量器具誤差
2.方法誤差
3.環境誤差
4.人員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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