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葫蘆島興城市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匿名舉報稱:在興城市大寨鄉贲家村某屯,有人用粘網捕鳥。
接到舉報後,該大隊立即組織民警趕到興城市大寨鄉贲家村調查核實情況。民警趕到當事人楊某家中時,看到院中一共架設了3根鐵杆子,粗度在3厘米左右,高10米左右;粘網架設了2片,長約15米,寬約8米。1根鐵杆子架設在楊家院牆東側外5米處;另2根都在院子裡,分别立在東房屋院牆南側兩米處和院内東側偏房屋頂上。
楊某先前用繩子把鐵杆固定好,然後把網的邊緣用鐵環串好再套在鐵杆上,網上最頂端的鐵環上用繩子系在上面,用于升降網。民警後來了解到,“如果有鳥落在粘網上跑不了,就把網降下來取鳥。”
現場,民警看到1隻麻雀活體,将其解救放飛。民警在院中看到,用鐵籠、竹籠與塑料籠共飼養了活鳥42隻,冰箱保存2隻,粘網獵捕3隻。民警當場将捕鳥、裝鳥的工具予以拆掉和收繳,并于近日在興城首山将查獲的活鳥放飛。
當日,民警沒有找到架設鐵杆捕鳥的楊某,第二天,楊某主動來到公安機關投案。
據了解,楊某10天左右就捕獲21隻活鳥,包括15隻哨花子,6隻麻料;被粘住的鳥包括死亡的野鴿子(斑鸠)和瞎柳葉子(柳莺)。
經聘請遼甯某林業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工程師鑒定,确認這些鳥包括金翅屬的北朱雀、蠟嘴雀屬的黑頭蠟嘴雀、斑鸠屬的斑鸠、柳莺屬的柳莺等。北朱雀8隻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餘成鳥均屬于“三有”保護鳥類。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鳥類的行為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楊某已于10月8日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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